刑事判决书(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更新时间:2025-01-10 17:09:18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9日发
(作者:文水交通事故)

刑事判决书(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______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

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学校、住址,所受强制措施情况

等,现羁押处所)。

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与被告人的关系、工作单位和职

务、住址)。

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

务)。

______人民检察院以______检__诉〔〕____号起诉书指控被

告人______犯____罪,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院提起公

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本案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或者因本案

涉及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______人民检

察院指派检察员______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______及其法定代理

人______、诉讼代理人______,被告人______及其法定代理人

______、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人)______,证人______,鉴定人

______,翻译人员______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______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

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人______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

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法定代理人______……

(概述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意见、提供的有关证据)。辩

护人______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

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庭审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经

举证、质证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

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根据《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的规定,在法庭理过程中,本院了解到……(概述被告人的家庭情

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平时表现等同被告人实施被

指控犯罪密切相关的情况,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如

果可能判处被告人非监禁刑罚的,概述所具备的监护、帮教条件等

情况)。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

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

罪,犯的什么罪,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

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

采纳,并阐明理由。结合庭审查明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轨迹,剖

析未成年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依照……

(写明判决的法律根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______犯____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

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

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被告人_______(姓名)_______(写明决定追缴、退赔或者

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名称、种类和数额)。”

第二,宣告无罪的,表述为:

“被告人______犯______罪,免予刑事处罚(如有追缴、退赔或

者没收财物的,续写第二项)。”

第三,宣告无罪的,无论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项还是第(三)项,均应表述为:

“被告人________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

或者直接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

状正本一份,副本___份。

审判长: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

附: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及审理未成年人刑

事案件实践的需要制定,供第一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未成

年人刑事案件时使用。

二、未成年人犯罪有别于成年人犯罪。制作未成年人刑事判决

书,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充分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

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反映“寓教于审、惩教结

合”的特点。

三、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的案件,在“审理经过”段,应将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改写为“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

任审判”。由于适用简易程序的前提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且控辩双方对指控的内容没有原则分歧,因此,对控辩主张,可以

高度概括;对庭审查明的事实可以概述,对定案的证据可以不写;

对判决理由可以适当论述。

四、对于第一审未成年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可以参阅

样式6、9及其说明;第二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可以参阅样式

12、15及其说明制作。

五、对于第二审未成年被告人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可以参阅

本补充样式以及《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11、13、16、

17、18及其说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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