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收储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京土整储收(储)第号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
收购合同
年月日
合同双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职
职
1
务:
务: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
土资发[2007]27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
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意见的通知》
(京政发[2002]4号)、《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
行)》(京政发[2005]6号),以及国家和北京市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合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收购乙方位于的国有土地
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宗地”)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第二条
下:
1.甲方本次收购的土地位于
为
平方米(最终以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地籍
调查成果为准,见附件
至
西至,北至
2.该宗地的权属文件(见附件):
)。该宗地四至为:东
,南至
。
,
,土地面积
收购土地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该宗地的基本情况如
3.规划条件(见附件):
2
第三条该宗地范围内地上物及地下物情况如下:
1.地上建(构)筑物情况:
(说明:此处应明确收购土地范围内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已
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尚余未拆除建筑面积。)
2.其他地上物情况:
(说明:此处应对地上设备设施、树木、路灯、高低压电力
线杆、线缆、线塔、通讯线杆、、变配电器(间、站)
等作出描述,包括位置、数量、面积(规格、容量)等)
3.地下物情况:
(说明:此处应对地下管线、设施、设备等做出描述)
4.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说明:此处可对是否有河道、水井,污染源等情况作出
说明)
第四条该宗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权利限制情况:
1.该宗地范围内房屋、土地设定抵押、质押、优先权或
其他担保物权限制情况:
2.该宗地范围内房屋、土地被有权机关查封、扣押或采
取其他强制措施情况:
3
3.该宗地及地上建(购)筑物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纠
纷情况:
第三章交付收购土地的时间、标准及程序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
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
以下标准完成全部工作并正式交付土地:
1.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第二条及附件所列的证件和文件全部移交甲方。
2.除保留下列建(构)筑物外,其余建(构)筑物或
设施设备全部拆除,并平整土地至自然地平。
需保留的建(构)筑物为:
(说明:此条款中应明确需保留的建构筑物、设施、设
备的权利归属、费用负担等内容,同时对保障建筑物正常使
用的水、电设施设备的做出明确约定)
3.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按照宗地用地范围设置围挡并设
置宗地出入口,保障交地后能顺利看护。
(说明:根据地块储备的期限,明确围墙砌筑的标准及要
求:例如要求建设临时围挡或长期围墙;应明确宗地出入口
应满足独立看护需要)
4.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该宗地时,所交付土地范围内的
土地及保留建(构)筑物上未设定任何抵押、优先权或其他
权利限制;无任何被有权机关查封、扣押等情形;无转让出
租行为;无以该收购宗地出资入股或其他合作;无任何权属
4
纠纷以及其他第三方权利限制事项,不涉及任何诉讼、仲裁
或其他法律纠纷。
第六条土地交付程序
1.(说明:此处可约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甲方
有权先行接管本次收购的土地,并负责收购土地的看管)。
2.满足本合同土地交付条件后,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正
式接收本次收购的全部土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进行验
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土地交接单(详见附件
甲方正式接管该宗地。
第四章土地收购补偿及支付
第七条土地收购补偿是指:经政府批准,甲方依法
收购乙方所属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乙方完成
工作达到本合同约定土地交付标准后给予乙方的全部补偿,
甲方无须再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补偿方式包括:
货币补偿:土地收购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
其它补偿:
第八条
补偿款:
(说明:收购补偿款的支付进度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安
排,但原则上应于以下节点安排付款:1、土地使用权证及
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证的注销工作。2、完成地上
5
(增
加乙方无权利限制的声明),并自签订土地交接单之日起由
)。
甲方按以下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土地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