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及案
件受理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法规类别】案件管辖与处理
【发布部门】北京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3.08.27
【实施日期】2013.08.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及案件受理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3年8月27日)
各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6日成立,8月21日起正式受理案件。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
1/1
本文发布于:2022-08-09 09:15: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6541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