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5-2-4
XXXXX律师事务所成都分所章程
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行为,保障其健康发展,并考虑到本章程涉及之一切主
体须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章程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成都分所的名称和执业场所
成都分所的名称为XXXX律师事务所成都分所(以下简称成都分所),执业场所
的详细地址是:XXX市XXXXX道XXXX号。
第二条成都分所的宗旨
事务所恪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并谋求自我完
善与自我发展。
第三条成都分所的组织形式和机构设置
成都分所是高通律师所的分支机构,主要机构设置为:办公室、诉讼仲裁部、
公司业务部、房地产业务部、金融证券业务部、知识产权业务部等。各自职责范围
以事务所颁布的岗位职责为准。
第四条成都分所事务的领导和决策
成都分所接受总所的领导,分所在人事和财务等重大事项上的决定需要获得总
所负人或合伙人会议的同意或批准方能实施。
第五条成都分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和变更程序
成都分所负责人履行如下职责:
l、召集、主持律师会议;
2、负责执行总所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和总所负责人的决定;
3、全面管理分所的闩常事务及财务收支状况;
4、负责分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分所负责人的产生程序:由总所负责人提名并任命。
第六条律师的权力和义务律师的权力:
l、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获得报酬、奖励及各项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
疗保险)。
2、在完成定额的条件下,事务所能按时给律师注册,并不因此影响律师执业。
3、履行相应职责保证律师的正常业务活动不受干预。
律师的义务
1、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完成所里分配的工作和业务,并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依法纳税。
3、按照事务所的收结案制度接受委托、收取代理费,不得另行收取额外费用,
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4、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
5、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委托人的隐私、秘密和委托人不愿公开的事实和材
料。
第七条开办资金数额和来源
由总所授权总所负责人出资人民币工XX万元,作为分所的开办资金。
第八条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和债务承担方式
成都分所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师
一名、出纳员一名。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利润分配表。年度财务
报表经审计机构审计,并报送司法行政机关。缴纳各项税费、扣除开支后所得利润
的1。%做为律师事务所的事业发展、执业风险、社会保障、培训基金,余下利润由
合伙人按照当年创收情况,考虑资历和出资比例等因数进行分配。
当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各合伙人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成都分所变更条件和程序
成都分所的名称、住所、章程和负责人等重大事项变更,需经分所负责人提议,
经总所事先同意并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成都分所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分所在以下情况下得以终止:
(一)总所决定终止的;
(二)领取所执业证书后六个月内未开展业务活动或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予终止的其它情形。
分所终止,应当按照规定由总所成立清算组对分所的财产进行清算,清偿所有
债务,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交还总所。当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总所负责清
偿。
第十一条附则
本章程自成都分所核准成立之曰起生效实施。本章程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均由
本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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