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和抚恤金赔偿问题
1、丧葬费的计算标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
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
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
人亲属办理丧葬
1、丧葬费的计算标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死
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
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
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
费用。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
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
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时,即视为事故责任人所
在地。在安徽依据最新公布的数据全省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工资为
30220元/年。2、抚恤金。虽然《关于审理人
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没有明确规定抚恤金。
但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交通肇事的补偿和抚恤
问题的函》中指出:职工因交通事故残废……除了肇事单位根据肇事
人所负责任大小发给一定补偿费之外,原单位仍应按照劳动保护条例
规定发给抚恤费。民政部《关于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交通事故死亡
抚恤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乘坐车船、飞
机发生意外事故死亡或因公外出(包括上、下班途中)被车辆撞死责任
又不在自己的,除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发给保险金或赔偿金外,
仍由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的标准发给家属一次抚恤金。”“军人、
机关工作人员乘坐车、船、飞机发生意外事故死亡(严重违法不包括
在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民政部门仍可按照病故抚恤标准发给
其家属一次抚恤金。”民政部、财政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死亡后遗属社会困难补助暂行规定》中指出:“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的,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
的人数的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工资”,“遗属在享受
定期补助后,当遇上特别困难,死者生前所在单位还可酌情给予临时
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用,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的经费内支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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