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机制的研究

更新时间:2024-11-07 10:43:04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8日发
(作者:陕西省助学贷款)

完善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机制的研究

作者:程万秋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05期

摘要:面对严重污染的单位,环保部门只重视对其了事,而不重视对其后期环境治理

的监管。当污染企业能够承受环保部门时,它就会继续排污,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对环保企业的数额还是停留在十几年前的水平,没有根据当地经济的发展,物价的上涨幅

度,来变更标准,提高标准,这种标准没能够有效的阻止它继续排污,反而成为

它继续排污的借口,排污费成为其排污、治理环境污染的挡箭牌。因此我国的环境问题越来越

严重。那么该如何完善我国的环境保护机制?本文对此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完善环境污染防治机制

Abstract:inthefaceofseriouspollutionunits,environmentalprotectiondepartmentspaymore

attentiontothefine,epollution

enterprisescanbearthefineofenvironmentalprotectiondepartments,itwillcontinuetodrain,

accordingtotherelevantprovisionsofthelawofourcountry,theenvironmentalprotection

enterprisestheamountoffinesorstayinthelevelofadecadeago,notaccordingtothedevelopment

oflocaleconomy,pricesrise,tochangethefinestandard,improvefinestandard,thisstandardcannot

fineeffectivestopitcontinuetodischarge,butitcontinuedtodischargetheexcuse,sewagechargesas

itssewage,ore,China'senvironmentalproblemsarebecoming

oimprovetheenvironmentalprotectionmechanisminChina?This

paperstudies.

Keywords:improvetheenvironmentalpollutionpreventionandcontrolmechanism

中图分类号:X3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机制的立法完善

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主要涉及原则、

环境的监管、环境的保护、污染的防治以及法律责任五个方面的内容。

1.1环境保护的原则

环境保护法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

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2没有给予环保民间组织和公民的诉权,不利于对于污染和破坏环境

行为的打击。只是给予公民的检举控告权。根据宪法精神,控告权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

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指控的权利。检举权指公民对于违法失职的

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关揭发事实,请求依法处理的权利。检举和控告的主要

区别在于控告人往往是受害者,而检举人一般与事件无直接联系。而环境保护法中的检举、控


本文发布于:2022-08-08 15:32: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6391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