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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6期(总第99期)
全球化与多样性:法律文化发展的趋向
徐永康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学院,上海200042)
摘要:在历史上,各种法律文化类型的生成,受到了地理环境、经济方式、社会结构、民众的生活方式以
及思想文化和宗教传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世界不同地区的法律文化在各自不同的背景下分别发展的历
史到l9、20世纪宣告结束,随着西方法律文化的早期现代化运动及殖民扩张,非西方地区的法律文化遭受了
历史性的冲击,传统社会中的法律文化格局已不复存在,丰富多彩的世界法律文化逐渐趋向于以西方为范式
的现代型法制。'3今世界,全球性法律重构的问题开始受到重视,维护多元的法律文化或者法律文化的多样 -
性将是法律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全球化;多元化;法律文化;法制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D926.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695l(2006)06—0036—05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中,曾经产生过各种不 和这些感情的差别以及这些气候的差别有一定的关
系。”…此后,在法律史学家的研究成果中,很多人
同类型的法律文化,大至历史上出现过和当今世界
仍然存在着的不同的法系,小至各国各地区在不同
时期形成并延续下来的风格各异的法律传统和法律
制度。考察这些法律文化类型生成的原因,自有其
各种复杂的因素,而且这些因素的转化在某种程度
上亦与这些法律文化类型在未来的发展演变密切相
都注意到了不同的自然环境对各自原生状态的法律
的影响,比如,人们习惯于把世界上各国、各民族的
法律文明划分为东方法律文明和西方法律文明两种
基本类型,这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两种法律文明类
型所处的不同的自然环境造成的。
关。因此,分析法律文化类型生成的原因,了解各种
法律文化类型的特点及其演变的趋势,对我们认识
不同的法律制度是很有帮助的。
一
以中国的例子来说,我国地处北半球温带,在黄
河、长江冲积平原很早就发展起了比较发达的农业,
为形成超稳定的自然经济与农业文明提供了地理环
、法律文化类型生成的因素 境方面的有利的客观条件。加上古代社会长期停留
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生产主要用于自我消
费,一般消费也基本上可以从自然经济中得到满足,
货币交换与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即使是有限的商品
经济也往往用物物交换的方式来实现。统治者则从
稳定社会、国家的角度出发,把农业放在了重要
考察法律文化类型生成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
方面的情况:
首先是地理环境和经济方式的因素。早在古希
腊时期,人类制定的法律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的关系
就已经引起了哲人们的关注,最初的国家(城邦)和
法律,也被他们视为如同大自然中的江河湖海、山川
草木、飞禽走兽一样,都是自然形成的。到了近代,
孟德斯鸠也认为:“如果精神的气质和内心的感情
真正因不同的气候而有极端差别的话,法律就应当
地位,自秦以后就不断排斥商品经济。国家法律在
总体上对商品经济和商人采取贬抑和打击的态度,
使其在古代社会受到极大的压抑。在这种长期形成
的固有观念和体制下,古代中国社会中商业法律关
收稿日期:2006—08—25
作者简介:徐永康(1956一),男,上海人,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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