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 从我做起

更新时间:2024-11-14 11:03:44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8日发
(作者:中国法院庭审公开网)

与法同行从我做起

4月22日是世界法律日,大家对法这个词并不陌生。无论是看书读报,还是看

电影,电视,我们都能感受到法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密不可分,那么,究竟

什么是法律呢?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

总和,其目的在于为护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成长路上,遍布

荆棘。与法同行,阳光满地,周道如砥,前途光明!法制生活的时代已经来临。

法时时在我们身边。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就我国来讲50-60年代,

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到了80年代增长到70%以上,

至今仍然高居不下。特别是80年代以来,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低龄化,

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

65%。

常言说得好,有规矩才成方圆,有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校园。要做一名遵纪

守法的高中生,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我们广大的青

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是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

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够清楚地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二、守法。法制法规是神圣的。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违

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

边缘线。

同学们,与法同行,让文明之花竞向开放;与法同行,为生命的航船指明方向;

与法同行,让人生的道路不再迷茫!我们拥有着傲人的青春,我们珍惜这花样的

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尔后,在灿烂阳

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珍惜青春,法在心中。

与法同行,健康成长

“法”是什么?法就是由国家制订并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称。有人

可能以为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法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像空气一样,围绕在我

们身边,时刻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有人违背了法,它便会给你或多

或少的惩罚。

记得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少年:他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进入了网吧,从此整天沉

迷于网络游戏,并向同学借钱上网打游戏。接着,他欺骗父母,向父母要钱偷偷

上网。每天很晚才回家。等他的父母知道后,就不再给他钱,也不再管他。于是

他慢慢的走上了歧路。刚开始是偷同学和家里的钱,后来有在公交车上偷钱,被

人发现痛打了一顿还不思悔改,进而发展到和不法只之徒一起抢劫。于是,他被

警察叔叔抓走了,走进一个没有花,没有树,没有小鸟,没有阳光的地方。

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故事,如果网吧的老板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无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

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不让他进网吧,他的家人能多关心他,也许就不

会有后面让人心痛的结果了

法,是温柔的,它保护着每一个的合法权益;法,是无情的,它不会放过每一个

不遵守它的人。

法在我身边,在每一个人身边,它与我成长,它与我同行。我门只有努力学习文

化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才能为自己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

为自己创造充满希望和美好的未来。

同学们,让我们手牵手,肩并肩,共同努力,共同学习,共同成长,认

真学习法律知识,建设我们美好和谐的家园,让我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国际志愿人员日

12月5日是国际青年志愿者日,它的宗旨是动员具有献身精神并有一技之长的

志愿人员,帮助发展中国家尽快实现其发展目标。1985年,第40届联大确定从

1986年起,每年12月5日为“国际青年志愿者日”。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都知道,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的悠久文化和灿烂的东方文

明,虽然我们未曾举起过“志愿者”的旗帜,但从“乐善好施”的先哲千年古训

到“助人为乐”的雷锋精神,无数仁人志士早已吟唱出人类道德情感的华彩乐章。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在中国传诵了几千年的名

句,时时激励着人们友爱互助、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

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国的青年志愿者给全世界留下了深刻

的印象。虽然我们的年龄较小还没有当奥运志愿者的能力,但是我们可以从身边

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在拥挤的公共汽车站,自觉排队等车,在车上,见到老人,

主动站起,把座位让给老人;在走进走廊的时候,即使没有别人,也会主动弯

下腰,拾起一片纸;也许这对于你只是一件小事,但对于他人来说,也许会成为

很大的帮助。

“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做什么,而不该看他得什么”,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

来,从校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节约能源,不浪费一滴水,不使用一次性餐具,

不乱扔垃圾,不乱说脏话开始,尽己所能,用我们的力量来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

来帮助我们自己和我们周围的每个人吧!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争当一名校

园志愿者吧!

1985年的12月17日,第40届联合国大会把每年的12月5日定为“国际志愿

者日”,目的是为了在全世界范围内弘扬志愿者精神。如今,已有100多个国家

积极响应,在这一天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我们沈阳也在2003年有了固定的

志愿者组织,随着沈阳面貌的日新月异,志愿者组织也蓬勃发展,有效地推动了

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几年前,我国经历了雪灾、四川“5.12大地震”、北京奥运会、世博会的种种考

验,向世界展现了一个崛起大国的民族精神。而在这些重大事件中,我们都看到

了志愿者的身影:“他们”奋不顾身地赶赴灾区,不计得失,救死扶伤,帮助灾

民重建家园;“他们”舍弃名利,默默奉献,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几乎绝望的人

们点亮一盏盏希望之灯,让他们有了活下去的勇气;“他们”舍弃了自己的休息

时间,学外语学礼仪,用真诚的微笑迎接来自全球四面八方的宾朋;当我们再回

想起这一幕幕时,当我们看到那些曾经满目疮痍的土地上重建的美好家园时,当

我们自信地接受他国对我们的由衷钦佩时,我们怎么能忘记这些可敬可爱的志愿

者们所付出的一切呢?

志愿者服务在我国并不如国外那样普及,有些国家为了倡导志愿者服务的风气,

更是在制度上、法律上加以要求。比如:韩国规定志愿服务活动的分数将占高中

成绩的8%;美国的高中生要报考名校必须有相应的社区志愿者服务经历。泰国

大学毕业生要到贫困地区做1年的志愿服务后,才能有更多的机会得到一份好工

作;墨西哥的大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要从事6个月的志愿服务,否则无法获得毕业

文凭。这些规定促进了志愿者服务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气,让更多的人

们投身于志愿者服务。

同学们,生活处处需要志愿者,让我们主动去参与到这一活动中去。在志愿者活

动中我们提高自己待人接物的能力;志愿者活动能激发我们的爱心,培养自己的

社会实践能力,在我们努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时,自我认同感也会得到提升,

让自己更自信。志愿者活动让我们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和愉悦,学到许多在书本上

学不到的东西。如果,现在有机会参与其中,请不要轻易放弃。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让这些志愿者精神也成为我们学生共同的追求,

让我们也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志愿者服务中去,让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都被爱的阳

光照耀!

在第28个“国际志愿者日”到来之际,让我们以志愿者的精神来充实自己的生

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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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世界法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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