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总结
—部分内容(薄弱环节)
一、法律颁发和施行的时间
1.人事部、建设部2002年12月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
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必须取得建造师资格并经注册,方能担任建
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项目施工负责人.
2.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的制定基础。现行宪法经过了的历程如下:1982
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
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3.《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7
年1月1日起施行。
4.《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
年10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于1997年11月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1997
自1998
6.2000
年11月1日发布,
年3月1日起施行。
年1月30日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了必须实行监理
的建设工程范围。
7.《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99年8月30日通过,自2000年1月
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
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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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03年11月12日
经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
号公布,自2004
年11月24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
年2月1日起施行。
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于2004
年1月13日起施行。
1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于2000年1月10日经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0年1月30日实施。
12.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
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修改。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自1989
14.2000
年4月1日起施行。
年8月25日实施的《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年12月26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15.狭义的环境保护法指的是1989
法》.
16.我国于1997年11月1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约
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该法的目的
能源法》),并自1998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于2008年4月1日施行。
17.消防法指的是1998
在于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
安全。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于1994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
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
年1月1日起施行。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20.《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于1987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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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其进行了修正.
二、概念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力,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
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
织。
4.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5。财:一般指资金及各种有价证劵.
6。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
7.行为:是指义务人所要完成的能满足权利人以前的结果.
8.智力成果:是指通过某种物体或大脑记载下来并加以流传的思维成果。
9。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10.代理: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
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11.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
系。
12.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13.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
债,在我国习惯上也称之为“致人损害之债”。
14.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
15。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
的行为。
16.抵消:是指同类已到履行期限的对等债务,因当事人相互抵充债务而同时消灭.
17.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
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经公证机关证明或人民法院的裁决,债
务人可以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的行为。
18.混同:是指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
19.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免除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
20。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
权和担保物权.
21.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的权利。
22。用益物权: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
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3.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
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24.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作为债务的担保。
25。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
担保,(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26.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
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27。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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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由施工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予以修复。
28.“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9.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
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场。
30.大气污染:是指有害物质进入大气,对人类和生物造成危害的现象。
31.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
环境的声音。
3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是指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的过程
中产生的危害环境的现象.
33.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
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4.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
施,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35。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
共建筑。
36.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
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37.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供
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的活动.
38.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
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39.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18周岁的劳动者.
40.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关于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争议。
41。协商:是指当事人各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法律、政策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
道理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
42.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
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43。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
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
44.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
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45.竣工图: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46.侵权责任:是指由于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47.简易程序:是指针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或警告的行政处罚而设定的行政处罚程序。
48.一般程序:是指普遍适用的行政处罚程序,适用于除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以外的其
他行政处罚。
49.听证程序:是指针对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停业整顿(包括属于停业整顿性质的,责令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得承接新的业务)、责令停
止执业业务、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处以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而设
定的行政处罚程序.
50.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是指确保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内容得以实现的程序.
51.犯罪:是指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并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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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犯罪构成:是指认定犯罪的具体法律标准,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
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
53.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被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54。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必须具备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和由这种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
55.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心事责任的人。
56.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及其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57。管制:是指犯罪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有公安机关执行和众监督改造的刑罚
方法。
58.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施行劳动的刑法方法.
59.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的自由,施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60。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61。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
62.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63。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管理国家和政治活动的权利的刑罚方法.
64.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65.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
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
66.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
利义务关系。
67.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
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
68.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
讲信用,相互协作。
69.有名合同:也称典型合同,是法律上已经确定一定的名称,并设定具体规则的合同。
70。无名合同:也称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尚未确定专门名称和具体规则的合同。
71.双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互负义务的合同。
72.单务合同:是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担义务的合同.
73。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另一方付出相应代价的合同。
74.无偿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益,但无须向另一方付出相应对价的合同。
75。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
76。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后,尚须交付标的物
才能成立的合同.
77.要式合同:是法律或当事人必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
78。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或当事人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
79.格式合同:又称为定式合同、附和合同或一般交易条件,它是当事人一方为与不特定的
多数人进行交易而预先拟定的,且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任何变更的合同。反之,为非格式
合同。
80。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81。从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
82.要约:在商业活动中又称发盘、发价、出盘、出价、报价。
83.要约的撤回: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
行为.
84。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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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
85。要约的消灭:即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失效后,因特定事由而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要约
人和受要约人均不受其约束。
86.要约邀请:也称“要约引诱”,是指行为人作出的邀请他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87。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成立合同
的意思表示。
88.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89.数量:是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合同标的的尺度.
90.质量:是标的内在质的规定性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包括标的内在的物理、化学、机械、
生物等性质的规定性,以及性能、稳定性、能耗指标、工艺要求等等。
91。价款或酬金:是指取得标的物或接受劳务的当事人所支付的对价.
92。合同履行地点:是合同当事人履行和接受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
93.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采取什么办法来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94。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
95.口头形式合同:是当事人以言语而不以文字形式作出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
9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97。其他形式:是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之外的合同形式,即行为推定形式。
98.缔约过失责任:是指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而致使合同不成立,或者
虽已成立但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时,造成确信该合同有效成立的当事人信赖利益损失,而依
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99.履行合同、指的是履行有效的合同。
100。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完成了签订合同过程,并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
101。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表示行为应当
与效果意思相一致。
10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要件而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
同。
103。胁迫:是指以给公民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
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104。恶意串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同谋,共同订立某种合同,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
人利益损害的合同。
105。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确立的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条款。
106。重大误解: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自己过错(如误认或者不知情等)对合同的内容发生
错误认识而订立了合同并造成了重大损失的情形。
107.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
显不对等,使对方遭受重大不利,而自己获得不平衡的重大利益。
108。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险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
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从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109.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之后,是否具有效力还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者事实
使之确定的合同。
110。附条件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了一定的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
合同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的合同。
111.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未来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
力发生或者效力消灭的根据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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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全面、适当履行的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
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的、地点、期限等,都应
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
113。合同条款空缺:是指所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存在缺陷或者空白点,使得当事人
无法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约的法律事实。
114.政府定价:是指对于一些特殊的商品,政府不允许当事人根据供给和需求自行决定价
格,而是由政府直接为该商品确定价格。
115。政府指导价:是指对于一些特殊的商品,政府不允许当事人根据供给和需求自行决
定价格,而是由政府直接为该商品确定价格的浮动区间。
116。抗辩权:在双务合同履行中,如果一方或双方具有法律规定的事由的话,法律授权当
事人可以私力救济,即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117.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
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118.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负互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
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要求。
119。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因后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欠缺履行债务能力
或信用,而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
120。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侵害,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
权的权利。
121。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自身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债权人
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
122。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
123。合同解除:是指当具备解除条件时,因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使有效成
立的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124.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或合同订立后约定因一方违约而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金钱(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
125。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支付给对方的款项,其目的在于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
126。先期违约:也叫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前,明示或默示
其将来不能履行合同。
127。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8.违约责任免责:是指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法定的免责条件或者合同约定的免
责事由导致合同不履行的,合同债务人将被免除合同履行义务。
129.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务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130。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
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131.仲裁: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根据其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
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的方式.
132.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自行解
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133.调解:是指第三人(即调解人)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依法或依合同约定,对双方当
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居中调停,使其在互相谅解、互相让步的基础上解决其纠纷的一种途径。
134。民间调解:即在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或组织的主持下,通过相互谅解,使纠纷得到解
决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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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行政调解:是指在有关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政策,处
理纠纷的方式.
136.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制作调解书的形
式,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137.仲裁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进行调解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138。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
的证据。
139.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140.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反映的声音、图像以及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
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141。证人:是指了解案件事实情况并向法院或当事人提供证词的人。
142.证言:是指证人将其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或证词.
143.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本案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说明。
144.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
的书面结论.
145。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现
场或者对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就地进行分析、检验、测量、勘察所作的记录.
146。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
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147。证明对象:就是需要证明主体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
148.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以
及不能证明时将承担诉讼上的不利后果。
149。质证:是指当事人在法庭主持下,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针对证据证
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的过程。
150.认证:即证据的审核认定,是指人民法院对经过质证或当事人在证据交换中认可的各
种证据材料作出审查判断,确认其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151.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厉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
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
152.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委托,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为维护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而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153.财产保全:是指遇到有关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从而将会造成对厉害关
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人民法院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
的申请或人民法院的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
154.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在作出终局判决前,为了解决权利人的生活或
生产经营急需,根据其申请,裁定另一方当事人预先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
155。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是指由有审判监督权的法定机关和人员提起,或由当
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再次审理的程序。
156.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提起抗诉的法
定情形,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
157.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
定的给付内容。
158。执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方法和手段。
159。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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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根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权,在当事人的申
请和参加下,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裁决解决
行政侵权争议的活动.
161。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
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三、测试错题集合
1.民事权利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有权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2。民事行为能力是指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3.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是以订立采购合同为目的的民事活
动,当然也适用这一原则。
4。一般情况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
不申请施工许可证.
5。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报建登记手续后,已满足招标条件的,均应成立招标组
织,组织招标,办理招标事宜。
6.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严重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
会成员的资格,并处1万以下的。
7。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或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
并给予警告。
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项目监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
法定职权决定。
9.施工单位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而造成损失,则施工单位
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
25%以上50%以下,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减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11。违约行为时构成违约责任中的积极要件.
12。在工程保险中,除投保人外,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张保险单上,对所有参加该项工程的有
关各方都给予所需的保险。
13。第三者责任险中的人身伤害的免赔额为0。
14。对于可撤销合同,受害方有选择合同效力的权利,这是依据意思自治原则。
15.在仲裁过程中是否要求调解、是否进行和解、是否撤回仲裁申请等,都是由当事人自愿
决定。
16。第二审程序是指诉讼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判决、裁定,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由上一级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程序.
17.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
任.
18.下列说法正确有: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不当得利
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
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实务的行为;遗赠、抚养、发现埋藏物等,也是债的
发生根据。
19。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20。对工程监理单位可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的行为是超越本单位
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21。下列有关连带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连带责任,是在同一债权债务关系中两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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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债务人中,任何债务人都负有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或多
个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可以请求部分履行,也可以请求全部履行。
22.开标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投标文件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23。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包括:申请人须知、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
术装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拟派出的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及证
明。
24。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质物移交的时间、质押担保的范围、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
限。
25.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6.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建设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
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27。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28.如两个相互订有合同的企业合并,则产生混同的法律后果。
29.依据《招标投标法》,下列能使招标行为发生法律效力,一旦有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的行为是: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关于联合体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说法正确的是:可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者联合体各方
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公布.
32.投标报价汇率风险的承担是指,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
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33。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4。某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就进行施工,除责令其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外,
还应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35.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工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
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36.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的是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37.某建筑公司虽具有开工条件,但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施工,该公司应
受到的行政处罚是。
38.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
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39.甲公司委托乙公司研制一种新产品,但乙公司研制成功后被丙窃取,丙将该技术高价卖给
丁公司,丁公司迅速占领了该产品的大部分市场份额,在此情况下,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
张解除合同。
40.合同债权的转让可以是部分权利的转让。
41。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时,应设首席仲裁员。
42。我国仲裁的一般程序为:仲裁申请和受理、组成仲裁庭、开庭和裁决。
43.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按照合同规定向对方预先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44.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不包括:勘察或设计单位。
45.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
4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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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额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
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
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7。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应当采取将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
和专用车站、码头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禁止在具有火宅、爆炸危
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消
防安全措施。
48.下列有关招标投标签订合同的说明,正确的是: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招标人应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
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9。下列诉讼中,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是: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
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50.关于违约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没有任意性;违法行
为和无免责事由是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
51.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依照规定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
的职责和程序履行,本地区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
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
52。某建筑公司在一次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了重大事故,对其直接负责人王某可能涉及的
刑事处罚形式有: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53.承诺的有效条件包括: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
作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54。我国担保法禁止抵押的财产有:土地所有权、医院的医疗设施、抵押人有争议的财产。
55。甲施工企业与乙设备租凭赁站订了一年的设备书面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甲继续使用
并向乙缴纳租金,乙接受,则该合同有效.
56。《招标投标法》第12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
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57。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以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为目的的民事活动。从合同意义上讲,招标人
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承诺要约.
58。关于事故原因的分析步骤,正确的是分析直接原因→分析间接原因→确定出事故的直
接责任者→出主要责任者。
59.建筑法中规定了申请开工证的必备条件,下列条件中已办理用地手续、已确定施工企业、
资金已落实,符合建筑法要求.
60。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格证书、银行账号、
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6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
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62。欺诈必须是非法的不属于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
63。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
时价格执行。
64。合同约定违约金为3万元,现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1万元,那么违约
方应给对方支付2万元来承担违约责任。
65.质量是施工管理的重点。
66。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应当受理。
67.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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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公民甲与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下列表述中,属于合同法定解除情形的是:约定交付
之前,甲将房屋拆毁.
69。合同主体合格是指: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70.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讲究信用,恪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
合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
71。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其竣工日期应该是:发包人占有建设工程的
日期。
72。合同变更仅为合同内容的变更,所以合同的变更应当能起到使合同的内容发生改变的效
果,否则不能认为是合同的变更。
73。合同权利的转让时在不改变合同权利内容的基础上,由原合同的债权人将合同的债权转
移给第三人。
74。人民法院开庭前应在3日前将通知送达当事人及有关人员。
75。解决因无权(表见)代理导致的施工合同纠纷的防范措施是:加强对授权委托书和合同
专用章的管理.
76。民事诉讼时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重要方式。其中民事诉讼的参与人不包括审判长。
77.法律事实按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其中,行为通常表现为:行政
行为;民事法律行为;违法行为;司法行为.
78。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
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可以处以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
79.建筑工程从业的经济组织应具备: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有符合国家规
定的注册资本;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80.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的时间;当事人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时间。
81.如果承包商选择了仲裁,则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就视为撤回仲裁.
82.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各方
对承包合同承担分包责任.
82。指定代理是指根据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83.债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
8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事项中,诉讼时效为4年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
85.债权人在处分抵押物时,不能采用的处分方式是没收。
86。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
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
准手续。
87。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
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5
万元的。
88.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
89。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物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0。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
或者1~20万元的。
91。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义务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报告.
92。建设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是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93.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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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94。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没有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且逾期
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95.施工单位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设施的,
责令限期改正而没有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96。施工许可证应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
97.合同约定执行市场价格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市场价格变动时,应按照合同价格
来执行。
98。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一般采取严格责任原则。
99。勘察合同价款为10万元,合同中约定了定金为20%,且已经由发包方支付给了承包方,
现承包方拒绝履行合同,那么承包方应该支付2万元给发包方.
100。起诉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101。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就是合同的标的.
102。在合同中,衡量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大小尺度的是数量条款。
103。转移财产合同标的为物质客体.
104。动产质押合同从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105.要约由信件或者电报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106.下列情形中,能导致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有:执业人员年满65岁;执业人
员与聘用单位解除了合同关系;执业人员所在的聘用单位在其执业期间被吊销营业执照。
107。投标邀请书的内容应载明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招标人的民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
实施地点和时间;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108。下列关于质押的说法正确的是:质押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质押的权利凭证包
括汇票、支票、债券、存款单等;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109.产生施工合同纠纷的原因主要有:建筑市场不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建设法
律、法规不完善。
110.以下关于合同变更效力叙述正确的是:合同的变更只对合同未履行部分有效;当事人对
合同变更的内容不明确的,推定为变更;变更后的合同部分,原有的合同失去效力。
111.国家制定、颁布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等行为属于立法行为。
112。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
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延期不超过3个月。
113.下列内容中,除资金之外,都是招标人必须要对投标人进行审查的内容.
114.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原则与公平原则的共同之处,在于创造一个公平合理、平等竞争的投
标机会。
115.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是以订立采购合同为目的的民事活
动应当使用这一原则。
11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规定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
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117.《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5条规定:“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费
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
118。投标人拿到招标文件后,应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若有疑问或不清楚的问题需要
招标人予以澄清和解答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的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119。对于按照市场行情约定价格的合同,如果在其履行过程中逾期付款而又遇到市场行情发
生波动时,以下正确的是:无论价格如何波动,均按合同价格执行。
120。纠纷发生后,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应符合的条件不包括: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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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
121.下列情况中不属于重大投标偏差的是: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的数据。
122。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整顿,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
123。投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124.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包括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25.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
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
126.女工小王与施工企业某工厂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尚未到期,小王欲向工厂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小王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127.一个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合同,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双方各有1万元的经济损失,甲
方有过错,乙方无过错,损失承担应为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128。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应以返还财产为原则。
129.合同条款空缺时,可以采用:⑴交易习惯;⑵补充协议;⑶按照《合同法》约定三种方
式来处理,但是这三种方式是有先后顺序的,其正确的先后顺序是:⑵⑴⑶。
130。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受影响。
131.要约表示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
受的意思。
132.默示合同是指当事人不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以默示的方式达成的合
同。
13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除特殊要求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和供应商。
134.下列合同类型中,属于单务、有偿合同的是自然人之间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
135.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合同当事人的是某高校法律系。
136.某种子站与某县农科所签订一份合同,双方约定,若农科所玉米良种培育成功,则以400
元的价格卖给种子站2000克,则该合同属于买卖合同,该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137.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
立合同显失公平。
138.下列符合我国招标投标法关于评标的有关规定的有: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
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
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139.工地发生伤亡事故的性质通常可分为:非责任、破坏、责任事故。
140.避免施工合同主体发生纠纷的措施有:加强风险预防;加强对承包方主体资质的审查;
避免“挂靠”。
141.实际违约的具体形态包括: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
142。根据工程建设标准的内容划分,可分为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定额。
143。当事人的合并,是指合同当事人与其他的民事主体合成一个民事主体。合并的形式有新
设合并、临时合并。
144.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办妥建设用地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手续,在此阶段最后
取得的是该项目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145.关于工程建设法律关系协议终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业主和承包商接受了监理工程师的
调节,按照新的标准结算了工程款.
146。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
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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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根据《建筑法》,下列不属于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是:拆迁工作已经完成。
148。下列关于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的说法,正确的是: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于
撤回,应该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进行.
149.招标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单位的资质、招标工程具备的条件、拟采用的招标方式
和对投标人的要求等。
150.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151.从事特种作业的安全人员必须进行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该规定属于岗
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52.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
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153。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15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之一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
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
有效.
155.下列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自愿且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
利益;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生效须具备的形式条件。
156.免责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责任的条款。
157.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158。在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可在书面
合同中协议选择的人民法院可以是: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
159.解决因联合体承包而导致的施工合同纠纷的防范措施是:联合体承包应合法、规范、自
愿.
160。下列属于行政法规的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61.债因以下事实而消灭:履行、提存、混同、免除。
162.招标申请书是招标人向政府主管机构提交的要求开始组织招标、办理招标事宜的一种文
书。其主要内容包括:招标单位的资质、招标工程具备的条件、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对招
标人的要求。
163.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
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可以做出的处分包括: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的、追究
刑事处罚责任。
164。下列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叙述中,正确的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义务主
体是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165.下列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某建筑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变更
设计内容;甲施工单位与乙施工单位达成联合投标协议。
四、重点章节内容提要
㈠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
2。民法
3.建筑法
4.招标投标法
5。安全生产法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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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8。劳动法
9。劳动合同法
㈡合同法
1。合同的订立
2。合同的效力
3.合同的履行
4。违约责任
5.合同的担保
㈢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1.证据
2。民事诉讼法
3。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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