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及报关单的填写方法

更新时间:2024-11-08 00:48:3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7日发
(作者:苏州违章查询)

出口货物及报关单的填写方法

一切出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发货人,或者他们委托的代

理人(以下统称“报关人”都必须在货物进、出口的时候

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同时提供批准货物

出口的证件和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以便海关依据这些

单据证件,审查货物的出口是否合法,确定关税的征收或

减免事宜,编制海关统计。

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份数主要是根据报关作业及海关

监管的需要。一般来说,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报关,需填

写一式四份报关单;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需填写一式五

份报关单;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需填写一式六份报关

单。另外,以转关、转口方式需海关监管的货物还需增加

一份报关单。

下面逐项介绍如何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

1.出口口岸:填写海关放行货物出境的我国国境口岸名

称。

2.经营单位:填写对外签订或执行出口贸易合同(协议)

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名称。

3.指运港(站):填写本批货物预定最后运达港口、机

场或车站。

4.合同(协议号):填写本批货物合同协议的详细年

份、字头和编号及附件号码。

5.贸易方式:分别填写

“一般贸易”、“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

助物资和赠送品”、“货侨、港澳同胞及外籍华人捐赠

品”、“补偿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对口合同

除外)、“对口合同的来料加工配贸易”、“进料加工贸

易”、“寄售、供销贸易”、“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

小额贸易”,或“其他”。不能简略填报为“援助”、

“赠送”或“加工装配”等。

6.贸易国(地区):即货物的售予国(地区)。填写

同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的国家或成交

商所在地的国家(地区)。

7.消费国(地区):填写出口货物实际消费的国家

(地区)。如果不能确定消费国的,以尽可能预知的最后

运往作为消费国。如果一张报关单的货物有不同的消费

国,应当分别注明。

8.收货单位:填写国外最后收货的企业的名称和所在

地。

9.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江海运输填船名,陆运填车

号,空、邮运只填“空运”或“邮运”字样。

10.装货单或运单号:海运填装货单号,陆运填运单

号,邮运填报税清单(包裹单)号。

11.收结汇方式:填写电汇、信汇、L/C或D/P等结汇

方式。

12.起运地点:填写出口货物的起运点和出口货物发货

单位所在地区。例如:货物从河北保定起运到天津新港装

船出口,起运地点应为。但是经济特区、海南行政区,经

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放区的企业对外成交及发运的出口

货物,不论货物原发运单位是何处,均以有关经济特区、

海南行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放区为起运地点。

至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或单位对外成交发运

的出口货物,如果经过或者去经济特区、海南行政区、经

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放区暂存待运出口的,则以原省、

自治区、直辖市为出口货物的起运地。

13.海关统计商品编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

计商品目录》的规定填写。

14.货名规格及货号:应填写货物的中外文名称和详细

规格(不要填写地方土语).例如:出口钢材要填明钢号、统

织物应填写纺织原料所占的比重等。货号填编制的商品代

号。

15.标记唛码:填写货物的实际标记唛码,如有地点名

称的,也应该填写。

16.件数及包装种类:包装种类指袋、箱、捆、包、桶

等。一批货物有多种包装的,要分别填报件数。

17.数量:填写货物的实际数量和数量单位(如台、

个、打等)如合同规定的数量单位同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

定的计量单位不同,或者统计商品规定有第二数量单位的

(如发电机除台数外,还需填千瓦数;内燃机除台数外,

还需填马力都要按照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数量单位填

写。整套机械分批出口时,应在本栏注明“分批装运”字

样。

18.重量:“毛重”填写本批货物全部重量;“净重”

填写扣除外层包装后的自然净重。合同发票等单据上没有

净重时,可以按照商品习惯填写公量重、净重等,也可以

将毛重扣除估计外层重最后填报。对于不同品种的货物,

应当分别填明净重。

19.成交价格:填写合同规定的成交单价、总价格条件

(如CIF、FOB等并注明外币名称。如果价格条件为CIF、

C&F或包括佣金、折扣时,在计算成交总价时应分别扣除运

费、保险费和佣金、折扣等费用,并填明FOB成交总价。

20.离岸价格: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核定的各种货

币对美元内部统一折算率,将第十九项的FOB成交总价折

合为美元填报在外币栏。离岸价格人民币免填。

邮运、空运出口货物,采用货物在启运地寄交的离岸

价格。

美元离岸价格计至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

21.随附单据:填写单据的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必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报关

员的印章并填明申报日期。

23.海关放行日期:由出口地海关在核放货物后填注日

期,并加盖海关放行章。

《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当在出口货物装货前二十四小

时前向海关填报。如果在递交了出口货物报关单后发生退

关性事,申报人应当在三天内向海关办理更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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