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风险研究
【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科技和移动通信技术的普及,我国互联
网金融发展迅猛。本文主要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独特性,与传统金融做了
对比。列举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类别,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改变了传统金融机构的业务运作模式,并凭借其
高效快捷开放性的优势获得了快速发展。由于互联网金融是新鲜事物,其
金融体系并没有得到发展完善,使其在不断扩张规模的同时,出现了新的
风险和挑战。与传统金融相比,由于我国网络技术不够成熟、相关法律法
规不够完善以及监管机制的不够完善,互联网金融面临着更严谨的挑战和
挑战。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独特性
(一)风险的可控性降低
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就是方便快捷。因此,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传播速度
相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快,传统银行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及时纠正差错或失误,
及时制止或防止不利影响。互联网渠道是依赖数字化和数据库的,致使纠
错空间降低,缩短了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和借鉴问题的时间,降低了风险
的可控性。互联网信息传播的特点是多向性和互动性强,风险扩散速度加
快。传统媒体的传播是单向传播,信息传播者与接受者信息的不对称性,
风险可控性增加。而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相符,不熟传播者与被传播者的身
份和空间限制,增加了风险。
(二)风险的传染性增加
传统金融机构通过独立经营、各自监管来运作,风险范围相对独立,
传播性小。互联网金融的隔离有效性相对弱化,机构与客户之间互相交错、
互相渗透,强化了了金融业和国家之间的风险关联。风险不但影响某家互
联网金融机构,也迅速扩展到整体行业。一旦某个互联网金融机构发生风
险,相关信息便快速通过互联网传播,扩大负面舆论的形成,造成的经济
损失和客户流失。
(三)风险的外部因素作用显著
对于传统的金融机构,金融活动的表现方式为货币信息的交换和传递,
对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交换和传递过程,则用数字化信息的货币来代表,
数字化信息流动速度快、流量范围广、流动数量大,一旦受到病毒侵袭、
黑客攻击、系统破坏等问题,就会导致银行和客户利益损失。另外,当前
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政府监管和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一些超级金融机构拥有
操纵市场,转嫁风险的能力,从中获取不当利益,造成系统危机,影响整
个行业的正常运营秩序,使互联网金融体系蒙受损失。
(四)风险的放大效应增强
互联网金融不但具有传统金融的风险特征,也扩大了传统金融的风险
形式。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安全风险,会增加出现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
因素。因为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开放、自由传播信息的特点,使互联网金融
的风险会放大传统金融风险的程度及影响,并加大风险造成的破坏性和损
失性。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分类
(一)法律监管与保障缺乏的风险
1.监管法律缺失带来的风险
我国有关金融的法律法规的规制对象主要是传统金融领域,由于无法
涵盖互联网金融的众多方面,更无法贴合互联网金融的独有特性,势必会
造成一定的法律冲突。如有关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企业准入标准、运作方式
的合法性、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等方面,尚无详细明确的法律规范。互联网
金融企业极易游走于法律盲区和监管漏洞之间,进行非法经营,甚至出现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现象,累积了不少风险。网民在借助互联
网提供或享受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将面临法律缺失和法律冲突的风险,容
易陷入法律盲区的纠纷之中,不仅增加了交易费用,还影响互联网金融的
健康发展。
对应的较高的互联网金融技术环境中存在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
丈”,这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控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联
网金融当中的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的交易和支付过程均在互联网或者移
动互联网上完成,交易的虚拟化使金融业务失去了时间和地理限制,交易
对象变得模糊,交易过程更加不透明,金融风险形式更加多样化。由于被
监管者和监管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金融监管机构难以准确了解金融机构资
产负债实际情况,难以针对可能的金融风险采取切实有效的金融监管手段。
2.违反法律法规带来的风险
(1)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套现风险
互联网金融企业还面临着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套现风险。套现是指利用
不同市场中同种产品或接近等同的产品价格之间的席位差别来获利的行为,
这是一种非常不正当的获利行为。最常见的是,将信用卡中信
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就是。
目前我国市场上主要的收单市场由银行占领。随着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其
也在大力推广POS机抢占收单市场。在抢占收单市场的同时,
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监管机制来抑制第三方
套现行为。因此,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套现风险增加。
(2)P2P网贷领域的风险
P2P平台的债权转让模式和优选理财计划模式,就是亟须引起关注的
互联网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债权转让模式是指,借贷双方
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对期限和金额进行双重分割,由第三方个人
(专业放贷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该第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
投资者,此时P2P平台成为资金往来的枢纽,不再是独立于借贷双方的纯
粹中介,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一定的相似性。依照最高法设定的标准,
是否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核心问题在于资金流转行为是否形
成了新的存款、债务或股权关系,专业放贷人是否有先获取资金放贷再转
让债权的行为,是否将向社会公众吸收的存款划归自有账户名下,是判断
是否触及法律底线的标准。由于目前尚未有法规出台,P2P的边
界并未明确。
(3)电商平台的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一大基础是在大数据基础上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在这
个过程中,个人交易数据的敏感信息很容易被广泛收集,对客户账户安全
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目前客户的信息数据丢失出现了不
少案例,交易平台并没有在传输、存储、使用、销毁等方面建立个人隐私
保护的完整机制,加大了信息泄露的风险。
电商平台数据库中存有所有客户的个人隐私数据,这些数据背后存在
巨大的商业价值。很多机构和个人为了谋得个人利益非法出售隐私信息。
虽然我国有关于个人隐私的法律,比如《居民身份证法》、《侵权责任
法》、《刑法》等,但实际缺乏可操作性,客户被窃取信息后难以取证、
损失也难以界定。泄露顾客的个人信息,给顾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对
企业信誉的损失巨大。
(二)技术风险
计算机病毒可通过互联网快速扩散与传染;此外,计算机操作系统本
身就存在漏洞,且层出不穷,这就给利用互联网窃取别人隐私的黑客提供
了温床。当人们通过互联网进行投资或融资业务时,也就将个人信息及资
产暴露于互联网风险之前。
互联网金融平台因技术缺陷在某些特殊时刻无法及时应对短时间内突
发的大规模交易也会产生不良后果。该风险主要存在于“七夕”、“双十
一”、“圣诞节”等传统电商打折促销日。由于巨量网上交易集中在一天
甚至某个时点,数据量远超于日常基准数量,极易出现系统不稳定、服务
器故障等问题。淘宝、天猫、聚划算以及京东、当当等都是直接参与一日
促销的主力电商,在过往几年的大促销活动中均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页面崩
溃、下单系统无法打开、银行支付系统拥堵等情况。
(三)信用风险
在网上“刷信用”“刷评价”的行为仍然存在,网络数据的真实性、
可靠性会受到影响。另外,部分互联网平台缺乏长期的数据积累,风险计
量模型的科学性也有待验证。所以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信息不对称依旧存
在。随着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增加,近年来也发生了部分平台卷款跑路的风
险事件。
(四)货币风险
货币供给包括两个环节:中央银行供给基础货币和商业银行创造存款
记账货币。当经济低迷需要刺激经济增长时,政府通过增加货币供给,降
低利率,进而刺激私人投资和总需求,增加国民收入。当抑制经济的过快
增长和出现通货膨胀时,政府通过减少货币供给,提高利率,进而减少私
人投资,抑制总需求。因此,如果现实货币供应量不能被有效估算的话,
就会影响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从而产生货币风险。
三、建议
在法律风险方面,完善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市场
准入机制;建立完善的市场退出法律机制。完善风险监管主体法律法规,
完善金融业务法律法规,完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利的法律法规,完善打击
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法律法规。
在技术风险方面,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建设:开发具有高科技自主
知识产权的技术;增加在软硬件设施的投入水平;建立互联网金融的技术
标准。
在信用风险方面,完善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建设:在互联网金融行
业内建立征信系统;尽快与央行征信系统实行对接。
在货币风险方面,完善货币风险管理: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加强虚
拟货币的政府监管。
本文发布于:2022-08-07 15:49: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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