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平时作业

更新时间:2024-11-07 15:29:41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7日发
(作者:申购额度)

法律文书平时作业(一)

一、改错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请在题中错误处下面划线标明,并写出

正确答案)

1.某份第二审民事判决书中案由及审判经过的表述:

上诉人刘××因离婚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2001)×法民字第54

号民事判书,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完结。

2.某份仲裁申请书的首部:原告人:上海××商场地址:上

海市××区××街××号法人:王×,董事长代理律师:向××,

×××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上海××家具制造中心地址:上

海市×××区××街××号法人:李××,总经理

二、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不起诉决定书(20分)。

2001年4月6日晚5时许,故意杀人犯张ХХ(后被判死刑)将ХХ市ХХ厂

工人陈ХХ杀害后逃至其朋友李ХХ家,告诉李ХХ,自己开车不小心把一个人撞

伤了,现已送往医院抢救,但自己手头钱不够,想向李ХХ借2000元钱去医院交住

院费,然后自己去自首,并告诉李ХХ,自己身上的血是抢救被撞伤的人时擦上的。

李ХХ当时虽然半信半疑,但还是拿了2000元钱给张ХХ,张ХХ拿到钱后随即离

开。张ХХ临走时,李ХХ提出与张ХХ一起去,但被张ХХ拒绝。第二天,李Х

Х得知张ХХ杀人的事后,即向其所在单位领导报告了此事。张ХХ在车站被堵截

的公安人员抓获,交代了向李ХХ借钱之事。4月8日,ХХ市公安局以李ХХ涉

嫌窝藏罪将其拘留,4月10日,李ХХ被取保候审。4月20日,ХХ市公安局以李

ХХ涉嫌窝藏罪将案件移送ХХ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4月22日,李ХХ聘请Х

Х律师事务所律师高ХХ担任其辩护人。ХХ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ХХ虽

然借钱给李ХХ,有窝藏资助犯罪嫌疑人之嫌,但其主观上并无资助窝藏犯罪分子

的故意,且在得知真相后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了此事,其行为没有触犯《刑法》第

三百一十条的规定,且情节显著轻微,不应认定为犯罪,遂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于4月25日决定对李ХХ不起诉。

李ХХ的基本情况:男性,1968年9月21日出生,籍贯:ХХ省ХХ县,住

ХХ市ХХ厂宿舍ХХ栋ХХ单元Х号,系该厂工人。高中毕业后即入厂工作,汉

族。

[注]:1.文书制作日期统一为“二00一年四月二十五日”。2.文

书编号统一为第l号。3.文书署名不得出现具体人名,均应以“XXX”代替。否则

答案作废

三、根据下列材料,写一份行政起诉状。(50分)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王×,男,36岁,××县××乡××村村民。被

告:××县公安局。

(二)案情材料1999年4月28日,××厂在×地扩建厂房,将工程交杜××

的工程队承包。在施工中,杜××未经王×(被处罚人)同意,便在王×的责任田

东南角挖池拌灰,直接影响王×的小麦生长。王×多次劝阻,但杜×等人置之不理,

继续施工,并说挖池拌灰“没有在你地里,你管不着。”为制止杜×的非法侵害,

以保护小麦生长,王×与杜×发生口角,并相互撕扯。同年6月5日,××县公安

局依据《治安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王×干扰杜×正常施工,殴打他人,

造成杜×轻微伤害为由,对王×处以50元。王×不服。王×认为县公安局认

定他干扰杜×正常施工与事实不符。杜×在王×责任田东南角半米处挖池拌灰,大

量的灰粉尘不仅散落在小麦上,而且拌灰时溢出的石灰水直接流进麦田,使小麦受

害,枝叶桔黄。王×要求杜×易地施工,以停止不法侵害,这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正

当行为,根本不存在干扰杜×正常施工的问题。可见县公安局认为王×干扰施工,

是错误的。王×认为县公安局认定他打人,造成杜×轻微伤害,不是事实。要制止

杜×非法侵害中,双方发生争吵,有过拉扯现象,但双方均未被打伤,在场劝架的

众可以证明。杜×谎称自己受伤,既无医院诊断书,又无其他证据能够证实,而

县公安局轻信他一面之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对王×罚

款50元,是属于适用法律不当。据此,王×决定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撤销县公安局处罚决定。请你为他写一份行政起诉状。本题答题要求:(1)

解答符合法律规定;(2)格式正确,事项齐全(3)请求合法有据;(4)文字通顺

简炼,无语法错误及错别字;(5)案例中未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可自行编撰,但

不得署应考人员姓名,否则本试卷不得分。(6)诉状时间为1999年6月11日。

《法律文书》平时作业(二)

一、选择题(每小题有1个或1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

入题目空格内。每小题3分,共12分)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应当制作的文书的名称是()。

A.民事判决书B.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C.民事裁定书D.民事决定书

2."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

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хх人民法院"。这一段交待上诉事项的行文是()

中的规范用语。

A.刑事判决书B.民事判决书

C.行政判决书D.民事裁定书

3.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应当送达()。

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司法行政机关(劳

改机关)

4.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属于()制作的法律文书。

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

院D.监狱

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1.简述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的区别。

2.简述第一审行政判决书7种判决结果的内容。

3.简述监狱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的区别。

三、文书写作

1.根据下列民事起诉状,为被告人王×余制作一份民事一审答辩状。(35分)

民事起诉状原告王×丰,男,74岁,汉族,××市××厂工人,住乌兰市×

街×组。被告王×余,男,75岁,汉族,×市××厂工人,住乌兰市×街×组。诉

讼请求:依法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事实与理由:原告父亲王××

与母亲陈××生育二子,哥哥王×余、弟弟王×丰即原告。从1958年起到父母去世

为止,原告虽在外地工作,但每月平均寄10元钱来贴补家用,一直未间断过。而被

告和二位老人居住,并未尽到应有的赡养义务,不好好照顾老人,相反却是二老一

直在为被告一家作家务劳动。一家四口人曾有砖房三间,房子是父母1952年盖的,

1993年父母均去世后卖房时得款27500元。现在我要求继承卖房款27500元的二分

之一约13750元,但被告王××不同意,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纠纷。根据我国《继承

法》的规定,子女可以继承父母遗产,原告依法应该继承父母遗产即卖房款27500

元的二分之一约13750元。特此提出上述诉讼请求,请你院依法裁判。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本一份起诉人:王×

2003年12月24日附:被告人律师调查了解到下

列事实:从1958年至父母去世止,原告确是每月平均寄10元回家,但对于当地

众生活水平来说,父母每月需20元左右生活费,但除了这些必需生活费外,父母其

它消费如:出门做车、看病吃药等一切费用都是由被告支出。在生活上,被告照顾

老人,饮食起居、生病等均由被告一家照顾和操心,由其是父母生病去世期间,

更是花费劳动和心血。原告在外地,并未在照顾父母上尽任何义务。关于房屋维修,

房子是父母1952年盖的,到1993年时,房子已经过多次维修,且维修费由被告承

担。[注]答辩状日期2004年1月4日本题答题要求:(1)解答符合法律规

定;(2)格式正确,事项齐全(3)请求合法有据;(4)文字通顺简炼,无语法错

误及错别字;(5)案例中未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可自行编撰。

2、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民事上诉状。(35分)

(1)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李××,男,36岁,××县××乡××村村民。

被告:陈××,女,32岁,××县××乡××村村民。

(2)一审民事判决书摘要××市××区人民法院于19××年×月×日以(19

××)×民字第24号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判决书理由部分摘要如下:综

上所述,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婚姻由父母包办,并无感情基础。婚后不久,双方

因家庭琐事,不断争吵。女方经常到男方单位吵闹,影响工作。近年来,女方毫无

根据地怀疑男方另有新欢,双方感情日益破裂。现男方提出离婚,调解无效。调查

证实双方感情已破裂。无法和好,因此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

定,判决如下: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3)上诉人(一审被告)意见简介上诉人根本不服原审判决,坚决不同意离

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阐述的理由都是不正确的。具体意见是:上诉人认

为:首先,双方婚姻虽由父母做主,但不等于无感情基础。订婚后,双方不断约见,

相处融洽。婚后生有两个孩子,家庭和睦,生活愉快。其次,双方发生争吵是事实,

但争吵的原因大多是由于被上诉人在经济上和生活上对家庭照顾不够等家庭琐事,

双方并无原则分歧。再次,上诉人是去被上诉人单位反映过情况,方式或诉不尽妥

当,但主观愿望是好的,目的是想请对方单位领导帮助解决问题,使双方矛盾得到

解决,和好如初。最后,关于法院判决认为上诉人无根据怀疑被上诉人另有新欢。

其实这并非无根据。早在三年前,上诉人已发现被上诉人与王某关系暧昧,超越了

同志关系的正常范围,此事周围的同志和邻居能够证实。特别是被上诉人对上诉人

的态度日趋恶劣,其用心显见。原审法院不查清事实真相,轻信被上诉人的一面之

词,据此为理由判决离婚,这是错误的。请你为上诉人(女方)代写一分上诉状。

本题答题要求:(1)解答符合法律规定;(2)格式正确,事项齐全(3)请求

合法有据;(4)文字通顺简炼,无语法错误及错别字;(5)案例中未涉及的当事

人自然情况可自行编撰。(6)具状时间为200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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