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
单选题
1、为判决书确定统一格式和写作内容始自()。
A唐代
B宋代
C明代
D清代
2、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部分,引用法律条文时,如果法律条文有条、款、项、目,要求
引到()。
A条
B条、款
C条、款、项
D条、款、项、目
3、法律文书的材料和主旨在文书制作中的关系是()。
A辨证统一
B相互独立
C相互包容
D相互补充
4、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与()相同。
A民事判决书
B民事调解书
C仲裁申请书
D仲裁裁决书
5、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送达对象是()。
A上一级仲裁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中级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
6、上诉状的正文是其核心内容,包括上诉请求和上诉()。
A目的
B意见
C理由
D依据
7、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是()。
A刑法
B刑事诉讼法
C民事诉讼法
D行政诉讼法
8、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结构固定化;二是()。
A用语法律化
B文字固定化
C语言形象化
D用语成文化
9、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的理由是判决的()。
A关键
B基础
C依据
D灵魂
10、法律文书的主旨是指制作文书的目的和()。
A要求
B意图
C中心思想
D中心意思
11、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结构的固定化;(二)()。
A用语的成文化
B用语的法律化
C用语的形象化
D用语的通俗化
12、检察机关的立案决定书是()。
A叙事式文书
B填空式文书
C表格式文书
D报告式文书
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是()。
A刑法
B刑事诉讼法
C民事诉讼法
D行政诉讼法
13、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结构固定化;二是()。
A用语法律化
B文字固定化
C语言形象化
D用语成文化
14、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的理由是判决的()。
A关键
B基础
C依据
D灵魂
15、法律文书的主旨是指制作文书的目的和()。
A要求
B意图
C中心思想
D中心意思
16、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结构的固定化;(二)()。
A用语的成文化
B用语的法律化
C用语的形象化
D用语的通俗化
17、检察机关的立案决定书是()。
A叙事式文书
B填空式文书
C表格式文书
D报告式文书
18、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年立案的第99号刑事案件,其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案号应
当表述为()。
A(2013)海刑初字第99号
B(2013)京刑初字第99号
C京刑初字(2013)第99号
D海刑初字(2013)第99号
19、在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的住址应当写住所所在地,住所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
一致的,写()。
A经常居住地
B住所所在地
C住所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D住所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
20、为判决书确定统一格式和写作内容始自()。
A唐代
B宋代
C明代
D清代
21、监狱起诉意见书中的当事人称为()。
A被告人
B犯罪嫌疑人
C罪犯
D犯罪分子
22、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文书
是()。
A立案报告
B侦查工作方案
C立案决定书
D立案报告表
23、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为定罪判刑的,应当表述为()。
A被告人×××(姓名)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年
B判处×××(姓名)有期徒刑×年
C判处×××(罪名)犯×××(姓名)有期徒刑×年
D人犯×××(姓名)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年
24、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
A呈请拘留报告书
B取保候审决定书
C提请批准逮捕书
D批准逮捕决定书
25、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结构的固定化;(二)(
A用语的成文化
B用语的法律化
C用语的形象化
D用语的通俗化
26、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的理由是判决的()。
A关键
B基础
C依据
D灵魂
27、公证文书签署人员应写为()。
A公务员
B公证人
C公务人员
D公证员
28、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当事人的称谓是()。
A被告人
B被不起诉人
)。
C犯罪嫌疑人
D人犯
29、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为宣告无罪的,应表述为()。
A宣告被告人×××无罪
B被告人×××无罪
C宣告被告人×××无罪释放
D判决被告人×××无罪
30、第一审民事调解书的尾部应写明()。
A上诉权
B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D本调解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31、法律文书的材料和主旨在文书制作中的关系是()。
A辨证统一
B相互独立
C相互包容
D相互补充
32、公证文书签署人员应写为()。
A公务员
B公证人
C公务人员
D公证
33、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
制作()。
A批准逮捕决定书
B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
C逮捕决定书
D提请批准逮捕书
34、
35、人民检察院针对未生效的刑事裁判提出的抗诉,抗诉书应当送达()。
A同级人民法院
B上级人民法院
C下级人民法院
D同级和上级人民法院
简答题
1、什么是民事决定书?
民事决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就民事诉讼中的特殊事项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决定时制作的文书。
2、什么是刑事赔偿决定书?
刑事赔偿决定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对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刑事赔偿请求审查后,作出赔偿
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法律文书按其制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四类: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笔录式文书和
表格式文书。
3、什么是呈请拘留报告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是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由案件承办单位拟写呈报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报告类文书。
4、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
律文书,以及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5、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应当写明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应当写明的主要内容是:(1)对一审判决是否正确作出结论;
(2)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进行论证;(3)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改
判的理由;(4)判决所适用的法律(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
6、法庭演说词论辩说理的基本方法有哪几种?
法庭演说词论辩说理的基本方法有三种:据实论理、据法论理、据情说理。
7、什么是第一审刑事裁定书?
第一审刑事裁定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第一审程序,对有关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8、民事上诉状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民事上诉状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
9、提请减刑建议书的正文部分包括哪几项内容?
提请减刑建议书的正文部分包括的内容有:(1)事实依据;(2)减刑理由;(3)法律依据
和建议事项。
10、民事(行政)抗诉书的正文部分包括哪几项内容?
民事(行政)抗诉书的正文部分包括下列几项内容:本院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审查意见和
抗诉理由、抗诉决定和法律依据。
11、什么是通缉令?
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
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12、简述不起诉决定书的功用。
不起诉决定书具有以下功用:是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凭据,具有终止本案刑事诉
讼,免予追究被不起诉人刑事责任的法律效力。不起诉决定书一经送达,犯罪嫌疑人被羁押
的,应当立即释放。
13、什么是仲裁答辩书?
仲裁答辩书,是仲裁案件的被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针对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所提出
的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所作出的书面答复与反驳。
14、评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正文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正文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人民法
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写作主题
根据下列案情,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杨三英向××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求助,要求代为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控告
被告人牛珍珠犯虐待罪,并于2013年2月16日到××县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要求法院依
法严惩。
自诉人杨三英述称:被告人牛珍珠是自诉人杨三英的儿媳妇,自嫁到朱家与自诉人之子
朱大明结婚以来,一直不孝敬自诉人,近年来对自诉人态度日趋恶劣,发展到以种种手段虐
待自诉人。先说2013年2月6日发生的事,这一天自诉人的儿子朱大明早上刚离家出差去上
海(注:是与同事×××一起去上海的,去上海是为村办工厂购买生产原料的,即买做皮鞋
的牛皮和麻绳等原材料),被告人即命令自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而她自己却去打麻将,因
手气不好,打牌输了钱,中午回家便拿自诉人出气,借口打扫得不干净,对自诉人破口大
骂。自诉人批评说:“骂人不对。”被告人说:“你还敢顶嘴,看我怎么收拾你个老东
西!”于是,被告人便顺手操起扫把乱打自诉人七八下,接着又捡起一根约3尺长的小木
棍,使劲打自诉人的头部,结果将自诉人打得头破血流,幸亏这时村长王××、治保主任赵
××路过当事人家门口,上前制止了被告人的暴力伤人行为,才使自诉人免遭更重的虐待。
村长派人送自诉人到镇医院,头部伤口约4厘米,缝了8针。
被告人打自诉人并非这一次。2012年就动手打了自诉人3次,其中较严重的是2012年
11月11日的一次。这一天,自诉人的儿子因公外出有事,中午吃饭时被告人命令自诉人吃剩
饭,自诉人说剩饭是冷的,晚上热一下再吃,于是盛了一碗新煮的米饭吃。被告人见自诉人
不服从自己摆布,大为恼火,上前就打了自诉人两个耳光,还揪住自诉人的头发,把自诉人
的头往墙上撞了两下,正巧邻居张××大婶来借东西,见此情景,上前劝解,才制止住被告
人行凶。
被告人好吃懒做,爱好打麻将,自诉人批评她,于是就怀恨在心,就虐待自诉人。近年
来先是辱骂自诉人,在精神上折磨自诉人;后来在生活上虐待自诉人,让自诉人吃剩饭剩
菜,甚至不让吃饱,鱼肉等菜藏起来不让自诉人吃;现在发展到用凶器殴打自诉人。
律师认为,被告人不仅从生活上、精神上虐待自诉人,而且连续数次动手殴打自诉人,
其虐待行为情节恶劣,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
虐待罪,且手段凶狠,后果比较严重。为了维护自诉人的人身权利,使其免遭更严重的虐
待,应当对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于是代为拟写了一份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有:
1.村长王××、治保主任赵××各书写证明材料一份,证明被告人打破自诉人头部属
实;
2.镇医院诊断书一份,证明自诉人头部被木棍打伤;
3.张××大婶证明材料一份,证明2012年11月11日被告人殴打自诉人。
自诉人杨三英,现年73岁,××县××镇××村农民,汉族。文盲。
被告人牛珍珠,女,37岁,××县××镇××村农民,汉族。小学四年文化。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
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参考答案:
(一)首部
1.标题。
2.自诉人基本情况,要求事项齐全。
3.被告人基本情况,要求事项齐全。
(二)正文
1.案由和诉讼请求:要求案由明确,诉讼请求明确具体。
2.事实与理由:
(1)事实:要求对原材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剪裁,以时间为顺序把事实记叙清楚,舍弃
无用的材料,文字通顺,语言简洁。
(2)理由:援引刑法条款,认定罪名;论述从严惩处理由并写明结束语。
(三)尾部
1.致送用语:格式正确,法院名称按材料提供的书写。
2.自诉人署名:根据材料按规定的要求书写。
3.起诉日期:要求按材料提供的日期书写。
写作辅题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调解书。
原告赵×生与被告胡×成离婚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市××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
(审判员张××,书记员王××),双方当事人于2013年×月×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赵×生与被告胡×成自愿离婚,经人民法院批准;(二)双方婚生男孩胡×随被
告胡×成共同生活,原告自2013年8月份起按月承担抚育费人民币400元,至胡×18周岁时
止;(三)现在各人处的财物归各人所有,被告胡×成一次性付给原告赵×生财物折价款人
民币1.5万元。
原告赵×生,女,1974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市××工厂会计,住××市××
区××街道××号。被告胡×成,男,1972年7月20日生,汉族,××市××小学教师,住
××市××区××路十号院×楼×单元×号。
诉讼费用人民币×××元,由原告赵×生和被告胡×成各承担一半,即各付×××元。
双方当事人的协议内容经法院确认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参考答案:
(一)首部
1.标题。
3.原、被告基本情况。
4.案由。
(二)正文
1.事实部分。要求叙事清楚,行文简洁。
2.引出“协议内容”一段文字。
3.协议内容。要求依次写明。“经人民法院批准”多余,写了适当扣分。
(三)尾部
1.诉讼费用的承担。
2.法院对协议的确认。
3.写明经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4.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和日期。
写作主题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3年5月10日,××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郭×民诉被告郭×平财产继承一案,并依
法组成了合议庭,于2013年5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郭×民、被告郭×平以及
证人王××、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原告之父郭×松,男,1942年出生,1968年结婚,1970年得一子,名叫郭×民。郭×松
高中毕业后一直在××镇小学任教员,后任校长,住××县××镇东大街10号。2004年妻子
病故。郭×民初中毕业后在县城当工人,现在县城当×私企老板。
郭×松一家人原住两间平房,过着淡泊的生活。儿子现在县城工作,并在县城安家落
户,平时儿子对他生活不闻不问,只是逢年过节回来看看。因此郭×松平时生活困难不少,
幸运的是他得到了邻居同宗近房侄儿郭×平的照顾。郭×平既是他的侄儿,又是他的学生,
二人关系密切。郭×平对郭×松很尊敬,虚心向他学习文化,在生活上十分关心他,经常帮
助郭×松家干重活、脏活、累活。特别是郭×松退休后,郭×平对他关怀备至,使他感到心
情舒畅,生活愉快。郭×平照顾郭×松,得到了众的赞扬。
由于郭×松办学有方,使××镇小学成为县和市先进单位,多次受到表扬。他本人也被
评为先进教师,多次得到县、市以及镇上的奖励。2000年,他用多年积蓄翻建了三间新瓦
房,室内也装修一新。2002年正式办了退休手续,在家安度晚年。
郭×松为了对郭×平多年来的无私帮助表示谢意,于2012年10月1日邀请本镇副镇长
王××、现任镇小学校长李××到家,当着他们的面自书遗嘱一份,并请他们做遗嘱的见证
人和执行人。王、李二人同意,并在遗嘱上签了字。10月10日还到县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
续。遗嘱一式四份,王、李二人各执一份,另两份由县公证处保存。
郭×松在遗嘱中写明:“我去世后,三间瓦房和家具等日常生活用品全部由郭×平继承,
他人不得干涉。”
2013年3月1日,郭×松突发脑溢血死亡。因郭×民去外省市做生意,未回家为父亲送
葬。丧事由郭×平办理。郭×平按照遗嘱继承了郭×松的房屋和家具等日常生活用品。
5月1日,郭×民回来,因父亲遗产继承问题,与郭×平发生纠纷,并于5月10日到
××县人民法院状告郭×平。
郭×民诉称:(一)被告郭×平对原告父亲郭×松的所谓照顾,并非“学雷锋,做好
事”,而是居心不良,其目的就是通过对父亲的“帮助”,取得我父亲的信任和好感,从而
使父亲糊里糊涂立下遗嘱,将房屋赠与他,达到夺取我家财产的目的。被告夺取我父亲全部
遗产的举动,已使他照顾我父亲的卑鄙动机和目的昭然若揭。
(二)我是郭×松的亲生儿子,是其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
法》第十条的规定,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有权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我只认法律,不认
遗嘱。遗嘱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应当服从于国家法律。恳请人民法院依法办事,以维护
国家法律的尊严。
(三)郭×松是我生身之父,有血缘关系,我虽在外工作,逢年过节常回家看望他老人
家,父子关系不错,他不可能剥夺我的继承权。因此,我怀疑这份遗嘱不是我父亲真实意思
的表示,很可能是在被告欺骗利诱下书写的,恳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宣布遗嘱无效,
确认我的继承权,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被告郭×平辩称:(一)原告说答辩人对郭×松的关心与帮助居心不良,其目的是夺取
他的财产。这种说法纯粹是一派胡言,没有事实根据。郭×松是答辩人本家伯父和老师,彼
此有深厚的感情。答辩人关心、照顾郭×松是自觉自愿的,从不图什么回报,更没有鼓动郭
×松立遗嘱将财产赠给自己。
(二)答辩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郭×松完全
有权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答辩人。答辩人根据上述法律第五条之规定,按
照郭×松立的遗嘱继承他的财产,是真正的依法办事。
(三)原告怀疑遗嘱真实性毫无根据。郭×松立遗嘱时身体健康,神志清楚,具有立遗
嘱的民事行为能力;他立遗嘱完全自觉自愿,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受到任何人的胁
迫和欺骗;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且遗嘱经过公证。因
此,郭×松立的遗嘱合法有效。
以上事实,有王××、李××证人证言,以及遗嘱复印件和公证书为证,足以认定。
××县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虽系郭×松亲生儿子,但多年来在外经商,对父亲生活上的
困难不闻不问,父子间缺乏应有的感情。而被告是郭×松的本家侄儿,又是其学生,多年来
相互帮助,彼此间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因此,郭×松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交给被告继承,此
种行为亦在情理之中。原告指责被告关心、帮助其父,其目的是为了夺取他家的财产,此种
说法无事实依据,故不予支持。
原告说他是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又说他只认法律,不认遗嘱。遗嘱不能凌驾于
法律之上,而应当服从于国家法律。此种说法,似乎有理,其实是不能成立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
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根据这一法律规定,郭×松完全有权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
产赠与被告。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
承或者遗赠办理。”上述法律说得很明白,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
定继承。法律规定明确地告诉我们,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被告按照郭×松的遗嘱继承其
遗产,是依法办事,应予支持。原告上述说法,是对法律的曲解,是不了解法律规定的精
神。
原告怀疑遗嘱的真实性毫无依据。郭×松所立遗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遗嘱有效条件。据此,
人民法院确认郭×松立的遗嘱合法有效。
综合上述事实和理由,××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
和第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郭×松的遗产三间瓦房和家具等日常生活用品全部由被告郭×平继承。
当事人情况:原告郭×民,男,43岁,初中毕业,汉族,××市××县人。×私企老
板,住××县××街××号。被告郭×平,男,37岁,初中毕业,××厂工人。汉族,××
市××县人。住××县××镇东大街14号。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王××,审判员李××,张××。书记员赵××。
××县人民法院宣判时向当事人交代了上诉权、上诉法院和上诉期限。判决书签发日期
是2013年6月2日。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参考答案:
(一)首部
1.标题;
3.原、被告基本情况;
4.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
(二)正文(包括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三部分)
1.事实
(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先写原告诉称的内容,后写被告辩称的内
容。
(2)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先写法院认定的事实,后写法院认定的证据。
【要求:叙述纠纷过程及始末情况清楚,主要情节具体,行文条理明晰,文字简洁。】
2.理由
(1)阐明判决的理由;
(2)援引法律条款。
【要求:根据事实和法律阐明判决的理由,说理要充分;援引法律条文准确、具体;对
原、被告的诉讼意见是否合理、合法,应作出评判。】
3.判决结果
(1)写明判决的标的;
(2)写明财产由谁继承。
(三)尾部
1.诉讼费用的负担;
2.交代上诉事项;
3.合议庭成员署名;
4.书记员署名和判决签发日期。
写作辅题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
犯罪嫌疑人谢××于2013年4月22日晚上7时许,操菜刀一把冲进钟××家中,向正
在吃晚饭的钟××头部、肩部连砍7刀,致钟重伤;接着又举刀朝钟的儿子×××颈部、头
部各砍一刀,致×××当场死亡。谢作案后逃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谢××长期患肝病,因此其女友莫××与其分手,但谢××怀疑是钟××挑拨所致,故
而萌生杀人报复动机。
××县公安局刑警队认为,谢××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
条的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
定,呈请对犯罪嫌疑人谢××刑事拘留。案件承办单位为××县公安局刑警队。承办人为李
××。报告日期为2013年4月25日。
犯罪嫌疑人谢××,男,19××年×月×日生,汉族,××省××县人,××镇税务所
税务员,现住××镇××所宿舍。
犯罪嫌疑人谢××1988年至1993年在××小学读书;1994年至1997年在××中学读初
中;1998年至2001年在××中学读高中;2001年至今在××镇税务所工作。
参考答案: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呈请拘留报告书”。
3.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按材料提供的项目书写。
4.简历,按材料提供的情况书写。
(二)正文
1.拘留理由和根据:
(1)犯罪事实(即拘留的事实理由),要求事实清楚,材料具体,文字通顺;
(2)拘留的法律理由(即触犯刑法条款,涉嫌犯罪);
(3)拘留的法律根据:应引用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
2.报告的结束语。
(三)尾部
1.承办单位署名:按材料提供的名称书写,写“刑警队”即可。
2.承办人署名:按材料提供的姓名书写。
3.日期。
写作主题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起诉意见书。
案情材料如下:
犯罪嫌疑人陈××,系××省××县人,初中毕业后务农三年,后经人介绍到××市
××公司当勤杂工。陈××在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
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许××等领导的批评教育。2011年8月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
××,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2012年9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八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
物,受到记过处分。2013年2月,公司发2012年度奖金,陈××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
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对许经理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13年5月10日早上,犯罪嫌疑
人陈××上班后,四处寻作案工具,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
手,就走了;后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小朱在干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
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朱××同意,从木工房拿走羊
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许,陈××混进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
机报复领导。1时许,许××经理走进三层办公室午休(333室),1时30分许,陈××窜到
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见许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办公室外屋沙发上经理秘书侯
××正在休息,于是陈××灵机一动,轻轻推醒侯××,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重要事情
需要单独向许经理报告,请侯××回避一下,另地方休息。侯走后,陈××进入333办公
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入里间,趁许经理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
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
用木工凿刺扎十余下,致使许××经理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
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陈××杀人后逃离现场,先逃到××市长途汽车站,企图乘车逃回老家,后又到××火
车站,企图坐火车逃往上海、杭州等地,因形迹可疑,当日晚8时许被公安人员审查,并执
行刑事拘留,5月13日被批准逮捕。
××市公安局认为,犯罪嫌疑人陈××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有
关规定,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将本案移送至××市人民检
察院审查,请求依法起诉。
本案有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以及作案工具为证,犯罪嫌疑人陈××亦供认不
讳。
陈××,男,19××年×月×日生。××省××县人。汉族,××市××公司勤杂工,
住××公司平房3排13号。2013年5月10日被刑事拘留,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5月
13日由××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于××看守所。附项:本案卷宗×卷×页,凶器羊角锤一
把、木工凿一把。
附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
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
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参考答案:
(一)首部
1.标题;
3.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违法犯罪经历和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二)正文
1.办案简况
(2)一段文字:“犯罪嫌疑人×××涉嫌××案,现已侦查终结”。
2.案件事实
(1)以“经依法侦查查明:”为开头语,引出事实叙述;
(2)写明事实要素。
3.证据
4.有关量刑的犯罪情节
5.犯罪性质的认定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法律依据
(1)援引刑法条款,认定涉嫌的罪名;
(2)援引刑诉法条款作为移送审查的法律依据。
(三)尾部
1.文书致送用语和送机关名称;
2.加盖局长印、公章和日期;
3.附项。
写作辅题
根据下列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拟写一份通缉令(正本)。
参考答案:
(一)首部
1.标题;
3.发布范围。
(二)正文
1.简要案情;
3.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要求:“简要案情”的叙写,内容要概括,文字要简洁;“体貌特征”的叙写要具
体;其他内容叙写要清楚、简明。】
(三)尾部
1.发文单位公章和日期;
2.抄送部门。
写作主题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提请假释建议书。
2013年10月28日,××监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假释建议书,建议对罪犯孙×桐
予以假释。该建议书记载了以下内容:
罪犯孙×桐入监以后,不仅认真改造自己,而且积极维护监规纪律,敢于同不良行为作
斗争。2012年7月1日,新入监罪犯王×桦排队打饭,罪犯胡×珉不遵守纪律,加塞儿站在
王的前面,王说:“你到后面排队去。”胡非但不听,反而举手就打王×桦,在场的罪犯知
道胡×珉平时霸道,蛮不讲理,都有点惧怕他,因此无人说话。此时,目睹了眼前情景的孙
×桐勇敢地站出来,上前制止了胡的非法行凶打人的行为,并将胡拉到监区办公室,交干警
处理。同年10月5日,罪犯们都在紧张地劳动,忙着挖土抬土,抢修马路,惟有胡×珉坐在
路边休息,小组长李×仁批评了他几句,他立即耍起了威风,对李拳打脚踢,欲置之死地而
后快,此时,孙×桐和其他几个罪犯一起上去制止了胡×珉的违法行为。晚上召开罪犯小组
会,在会上孙×桐当面批评了胡的错误行为,维护了监规纪律的严肃性。干警和罪犯们一致
赞扬孙×桐的行为。胡×珉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抢劫罪、盗窃罪,经数罪并罚,决定
对他执行有期徒刑20年。胡入监几年来,非但不认罪悔罪,而且顶撞干警,不服从管教;经
常打骂其他罪犯,违反监规纪律;劳动中投机取巧,耍滑偷懒,总之,是一个不愿意接受改
造的犯罪分子,与孙×桐分在同一罪犯小组。
2013年9月8日,罪犯孙×桐路过×厂房时,忽然听到有人大喊:“失火了!”孙闻声
后,立即跑到现场,将一床棉毯浸水后盖在油池上。但火势太猛,孙急中生智,让其他犯人
关闭电源,自己驱车去仓库拉来灭火器。此时火势已蔓延到屋顶,十分危险。孙不顾个人安
危,冒着浓烟,冲进厂房,与其他罪犯一起将易燃物品抢出厂房,用灭火器将大火扑灭。孙
在此次救火中表现突出,受到了记功奖励。
罪犯孙×桐,男,35岁,汉族,××省××县人,因盗窃罪经××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
10月10日以(2009)×刑初字第81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6年,于2009年10月21日送
××监狱执行劳动改造。此时已服刑4年零4个月,所剩刑期还有1年零3个月。
××监狱认为,罪犯孙×桐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成
绩优良;能完成生产任务,并能利用业余时间为国家创造财富;能遵守监规纪律,并能与违
规违法行为进行斗争;在火灾事故面前,不怕危险,勇于抢救国家财产,确有悔改和立功表
现,对其实行假释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为此,××监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狱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提请××中级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对罪犯孙×桐予以
假释。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
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
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
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二条
第三项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
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参考答案:
(一)首部
1.标题。
3.罪犯基本情况。
4.案由表述用语。
(二)正文
1.悔改和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
(1)写学习和生产劳动中的表现。
(2)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的情况。
(3)写救火中的立功情况。
(4)写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
2.假释理由。
(1)以“综上所述”作理由部分的开头语,接着对悔改和立功的具体事实加以概括,概
括要简明扼要,与事实相符。
(2)指出假释符合刑法的有关规定。
3.法律依据及监狱意见。
(1)引述《监狱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条款。
(2)监狱意见和提请事项。
正文部分不按上述顺序行文的,漏写重要内容或多写了无用文字的,援引法律条款有差
错的等,可酌情扣分。
(三)尾部
1.致送用语。
2.加盖公章。
3.日期。
4.附项。
写作辅题
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遗嘱。
王×真请律师代书遗嘱一份,其内容如下:
(一)我现住房位于××市××区××路××号院内×楼×单元××号。住房系三室一
厅,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此房是我单位分给我住的公房,19××年根据房改政策的有关
规定,我以现金×万×千元买下此房。大儿子王×正、次子王×礼先后结婚独立生活,均有
自己的住房。而三儿子王×义一家一直与我生活在一起,又无其他住房,因此我决定此房将
来由王×义继承,他人不得提出异议。
(二)现有存款人民币40万元、美元3万元。我决定将此款由三个儿子共同继承,长子
王×正继承人民币15万元、美元1万元;次子王×礼继承人民币15万元、美元1万元;三
子王×义继承人民币10万元、美元1万元。
(三)房内家具由三子王×义继承;松下进口彩电一台、德国进口照相机一台,由长子
王×正继承;音响一台和书籍若干由次子王×礼继承。
王×真要求将遗嘱制作一式六份,邻居李××、居委会主任赵××各执一份,其余四份
由律师张××保存。
立遗嘱人基本情况:王×真,男,66岁,汉族,××省××县人,原系××市××厂高
级工程师,住××市××区××路××号院内×楼×单元××号。王×真为了自己百年之
后,避免儿子们在继承遗产时发生纠纷,特邀请邻居李××、居委会主任赵××作见证人和
遗嘱执行人,并请××律师事务所张××代书遗嘱一份。
立遗嘱地点:××市××区××路××号院内×楼×单元××号。
立遗嘱时间:20××年××月××日。
参考答案:
1.标题;
2.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3.立遗嘱人的目的、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和执行人姓名等;
4.遗嘱具体内容;
5.遗嘱份数及保存人;
6.立遗嘱地点;
7.立遗嘱时间;
8.立遗嘱人等署名。
【说明:书写的遗嘱应符合教材上讲的要求,否则,酌情扣分。】
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写作主题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起诉书。
2013年4月20日19时许,被害人蔡×江应约到被告人李×秋家中。李倒了一杯温水,
在厨房将事先压碎的20片片放入杯中,并加了两汤匙白砂糖,搅拌后,递给蔡喝了。
蔡喝水后不久,便熟睡不醒。此时,李×秋将藏在屋后的帮手史×山叫出来。李将事先从
××镇百货店购买的尼龙绳取出,挽成一个套子,套在蔡的颈部,与史各拉绳子的一头,二
人用力猛拉,直到蔡机械性窒息死亡。接着将蔡穿的×牌西服上衣和裤子剥下,取出上衣口
袋中的500元钱,李自己留下300元,将余下的200元钱和蔡的衣裤给了史。李与史合计了
一番,就用李家的塑料床单将蔡的尸体包起来,并用尼龙绳扎紧。等到夜深人静约23时许,
李、史二人将蔡的尸体放在一辆手推车上,李在前面领路,史推车随后,一直推到×镇×村
×水库边,二人共同用力将蔡的尸体沉入水中,企图毁尸灭迹。
4月25日,村民胡×民在水库打鱼时将“塑料包”捞上岸,打开一看发现是一具男尸
(已经腐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侦查破案,××市公安局于5月20日依法逮捕了
李×秋和史×山(另案处理),二人对所犯罪行均供认不讳。××市公安局于5月30日将案
件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被告人李×秋,女,1973年7月出生,住××市××镇××村,农民,初中文化,汉
族。同案犯史×山,男,32岁,小学文化,住××市××镇××村,农民,汉族。
××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秋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残忍,情节严重,触犯
了我国《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因此于2013年6月26日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
诉,要求法院依法惩处。
被告人李×秋的犯罪事实有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作案工具尼龙绳和
塑料床单等物证以及同案犯史×山的口供为证,被告人李×秋亦供认不讳。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
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
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参考答案:
(一)首部
1.标题。
3.被告人基本情况。
(二)正文
1.犯罪事实和证据。
(1)犯罪事实。要求先写犯罪的起因(动机、目的),后写犯罪的预备(购买作案工
具和收买帮凶),最后写实施犯罪和毁尸灭迹的情况。行文要简明扼要,写了无用的材料要
酌情扣分。
(2)证据。要求单列一段写明有关的证据。
2.起诉的理由和依据。
(1)援引《刑法》条款,确定涉嫌罪名,并对事实情节加以评论,阐明量刑意见。
(2)援引《刑事诉讼法》条款作为提起公诉的法律依据,并写明起诉决定和请求事项。
3.尾部
(1)致送用语。
(2)检察人员的法律职务、姓名、起诉日期和公章。
(3)附项。
写作辅题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以原告代理人的名义,拟写一份
代理词提纲。
被告赵大民与原告赵小瑛系兄妹关系。原、被告自幼由父亲赵成和母亲吴春抚养成人,
兄妹二人先后于2000年和2005年成家。结婚后,被告住在其妻子家中,原告住在其丈夫家
中,均与父母分居生活。父母靠工资收入维持生活,退休后靠退休金养老,从不要子女负担
生活费。原、被告家原住4间旧瓦房,2007年,原、被告父母用多年积蓄下来的钱,将4间
旧瓦房翻建成4间新瓦房,屋内装修也比较讲究,耗资7万元。4间新瓦房由父母居住。2009
年7月,原、被告的母亲不幸病故,为母亲办丧事所花费用全部由父亲支付,兄妹二人均未
花钱。2012年12月,原、被告的父亲突发心脏病住院,兄妹二人轮流在医院护理,尽了
子女孝敬老人的义务。父亲去世后,原、被告二人共同负责办理丧事,所花费用二人平均负
担。
以上事实,××镇副镇长赵民、××镇××村××组组长赵仁以及原、被告的姑母赵香
都有书面材料予以证实。以上3位证人均住在××镇××村××组。
原、被告的父亲去世不久,被告赵大民一家突然搬回家居住,占了父母留下来的4间新
瓦房。原告对被告独占父母遗产的行为提出异议,并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4间
新瓦房,一人一半,各得2间,却遭到了被告的拒绝。被告说我们镇上从来都是儿子继承父
母遗产的。这是几千年的老规矩,不能改变。
原告不服,到×县律师事务所咨询。王××律师听了原告介绍案情后说,赵大民的做
法、说法是不对的,不让女儿继承父母遗产,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我国《继承法》
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原、被告都是第一顺
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王律师还说,你父亲生病住院期间,你和你兄长都尽了
照顾老人的义务,而且平均负担了丧葬费用,二人所尽的义务大体上相当,根据权利和义务
一致的原则,继承的权利应当是平等的。原告认为王律师言之有理,于是决定委托王××律
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日期为2013年2月6日。
当事人简况:
原告赵小瑛,女,37岁,初中毕业,××镇××工厂工人,住××县××镇××组×
号,汉族,××省××县人。
被告赵大民,40岁,男,初中毕业,××省××县人,住××县××镇××组××号,
××镇××工厂工人,汉族。
参考答案:
(一)首部
1.标题:“原告代理人代理词提纲”。
2.呼告语:“审判长、审判员”。
(二)正文
1.前言:按教材上讲的要求书写。
2.理由:
(1)依法论理;
(2)依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论理;
(3)对被告错误言论进行反驳。
3.结束语:
(1)对基本观点进行归纳小结;
(2)对本案处理提出建议。
(三)尾部
1.代理人署名:“王××”。
2.日期:“201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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