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
定向就业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
位的研究生。
经(在职人员工作单位,简称甲方),上海师
范大学(培养单位,简称乙方),硕士研究生(简称丙方,为甲方在职人
员)三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培养专业、学制
姓名
二.培养与管理
丙方为在职研究生,在入学时只转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其人事、工资、
医疗等关系均保留在甲方。
丙方在校期间,乙方按有关专业的培养目标进行培养,并按学校制定
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丙方完
成学业,符合要求,乙方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发给毕业证书并予以办理学位
申请。
丙方如因病或其它原因不宜继续培养的,乙方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由甲方安置中途辍学的丙方。
三.培养经费
丙方培养费为每年壹万肆仟元,甲方和丙方商定后,由甲方或丙
方或甲丙双方共同承担。
培养费按学年缴纳,须在每年9月1日以前交付乙方。逾期未能缴
付培养费,乙方将向丙方及相关学院发出停课通知,并不再安排丙方住宿。
四.就业
专业学位学制
硕士3年
起讫日期
2020年9月至
2023年7月
丙方毕业后,由乙方上报主管部门,并将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
在读期间的档案直接寄给甲方。丙方由甲方负责安排使用。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
即生效。
在学期间,按照甲丙双方商定,甲方负责丙方的工资、副食品价格补
贴、医疗费以及其他一切应享受的待遇,并由甲方发给丙方。甲丙双方可
以就培养经费,学习期间待遇等另行签订协议,该协议不必寄来我校。
甲方(在职人员工作单位)公章:乙方(培养单位)公章:
代表签字或者盖章: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地址: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丙方(研究生)签字:
年月日
户名:上海师范大学
银行帐号:03387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徐汇区桂林支行
经费用途务必要注明“###专业***硕士生培养费”(其中###为攻读专业名
称,***为研究生姓名)
本文发布于:2022-08-07 08:25: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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