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教学设计
【课标要求】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教材分析】
本课为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六课“珍惜
婚姻关系”第一框“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承接了第五课“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与之存在紧密的逻辑联系,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为“家和万事兴”提供了不可
或缺的法律保障。本课不仅是第五课的深化和展开,又是探讨综合探究“家庭生
活法律守护”的基础。因此,本课在教材单元内的体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教学目标】
1、知道结婚的含义,把握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婚姻的基本原则和结婚的条
件。
2、了解合法婚姻对人生的重要意义,树立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3、提高运用法律与破坏家庭婚姻和睦的行为作斗争的能力,初步树立正确
的婚姻观。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认同通过法律手段维持家庭关系稳定与社会稳定的意义。
2、科学精神:离婚自由和对离婚进行限制并无矛盾,这是公民权利与义务
相统一的表现。3、法治意识:用法治的方法和理念正确对待离婚问题。
4、公共参与: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做到对自己负责、对配偶负责、对
子女负责、对社负责。
【教学重点】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婚姻的基本原则;法定结婚的条件;结婚
登记
【教学难点】合法婚姻对人生的重要意义,树立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协议
离婚与裁判离婚;离婚要慎重,反对轻率离婚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与讲授分析法相结合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观看视频《2022年“超级有爱日”》
思考:什么是结婚?结婚有什么要求?为什么要登记结婚?
教师:带着这个问题进行探究活动一
总议题:结婚离婚皆自由,法律如何为婚姻保驾护航?
议题一:结婚自由法定程序必须有
议题二:离婚谨慎法定权益受保障
第一幕:珍惜婚姻
议题一:离婚谨慎法定权益受保障
探究活动一:观看视频《2022年“超级有爱日”》
探究问题问:什么是结婚?结婚有什么要求?为什么要登记结婚?
学生讨论回答: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教师总结:整理分析结果
一、珍惜婚姻
1、结婚的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
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①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一夫一妻;
③男女平等;
④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正确对待婚姻
⑴对婚姻的要求: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
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⑵对婚姻的态度:
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
会负责。
探究活动二:阅读材料
1、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
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
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2、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
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3、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
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4、2013年1月,甲男和乙女确立了恋爱关系,双方分别在不同的城市打工,
见面时间有20天左右。2016年5月甲以异地为由要求结束恋爱关系,遭到乙的
拒绝。乙认为双方谈了三年恋爱,甲把自己拖到28岁,到头来却以分手告终,
甲必须与自己结婚,否则就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青春损失费、恋爱期间
的误工费。乙为了达到追求甲的目的,多次向甲发送用刀背拍打自己脑部的视频
相威胁。遭到甲的拒绝后,乙以侵犯其人格权为由将甲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令
甲赔偿自己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青春损失费等共计30万元。
探究问题: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学生讨论回答: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教师总结:整理分析回答探究问题结果
1: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
2: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3: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4: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乙采取威胁方式胁迫甲结婚
的行为,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结婚应当双方完全自愿,
4、结婚的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
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
(4)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5、结婚登记程序
(1)原因:
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
②意义: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
(2)步骤:
①申请: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
请办理结婚登记。
②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
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③登记: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
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相关链接:同居关系
(1)两种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法律后果:
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
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特别提醒】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
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
知识拓展: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小试牛刀:
材料一某村女青年小梅家境贫寒,父母强迫她嫁给个体户小建。小梅不同
意,父母便威胁与她断绝关系。小梅被迫与小建结婚,其父母收取了彩礼10万
元。婚后,小建经常打骂小梅,小梅提出离婚,招致两家人反对,她只好诉至法
院。
材料二孙某与赵某相恋2年后,在老家举办了传统婚礼,但没有到民政部
门登记结婚。第二年,在孙某生下女儿后,重男轻女的丈夫就从没有给过她好脸
。在邻居的闲聊中,孙某知道丈夫已有了“相好”。还没来得及向丈夫“讨说
法”,赵某就把与同事李某的结婚证摆在了她面前,并称与孙某的婚姻无效。孙
某一气之下,以赵某犯重婚罪为由将其告到法院。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小梅与小建的婚姻违背了结婚的什么原则和法定条件?
2、孙某与赵某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3、合法婚姻对人生有什么重要意义?
第二幕:离婚要慎重
议题二:离婚谨慎法定权益受保障
探究活动三:阅读材料《离婚冷静期》
结婚要慎重,如果婚姻存在问题,离婚也要慎重。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
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
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该规定中的“三十日”在实践中被称为“离婚冷静期”。
探究问题: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有什么意义?
学生讨论回答: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教师总结:整理分析回答探究问题结果
二、离婚要慎重
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
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2、坚持离婚自由原则的要求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离婚自由?那是不是男女双方不论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都可以离婚呢?
法律对离婚自由有限制
探究活动四:阅读材料
甲男和乙女于2012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婚前感情较好,于2013年4月结
婚,婚后感情一般。因乙婚前有精神病方面的疾病而一直用药,2015年7月乙
怀孕,怕影响胎儿健康,于2015年10月15日在医院终止妊娠。甲于2015年
11月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双方没有和好可
能,请求判决离婚,甲的起诉被法庭驳回。2015年12月,无法忍受甲冷暴力的
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庭判决双方离婚。法庭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判
决双方离婚。
探究问题:甲的起诉为什么被法庭驳回?而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
庭判决双方离婚,为什么法庭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就能判决双方离婚呢?
根据前面的材料判断下列小题
1.若乙起诉离婚时,甲是现役军人,未经甲的同意,法庭一律不得判决双方
离婚。(×)
提示: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
错的除外
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必须先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
效的,则应判决准予离婚。(√)
3.乙在终止妊娠6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法庭应驳回起诉。(×)
4.甲在乙终止妊娠6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法庭应驳回起诉。(√)
5.从法院宣判之日起,甲乙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提示:①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协议离婚);②离婚判决
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诉讼离婚)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教师总结:整理分析回答探究问题结果
因为甲起诉离婚时,尚在法律限制男方诉权的“终止妊娠六个月内”期间
内,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对甲的起诉,法院依法予以驳回;《民事诉讼法》
的此款规定对女方没有限制,乙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法庭应当受理
相关链接: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
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
除外。(军婚的保护)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
离婚。(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探究活动五:阅读材料
王某(男)与李某(女)于2017年5月1日举行婚礼并同居。同年8月,
李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房1间。10月,王某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
婚证书。2019年2月,李某生下一子。期间,王某向朋友借款2000元用于购买
各种母婴用品,另瞒着妻子向朋友借款3000元帮胞弟购房。同年10月,王李感
情不和,闹离婚。王某认为李某继承其父的遗产房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欠
的5000元债务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李某不同
意,王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据查实,双方对财产未做任何约定。
探究问题:(1)王某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否受理?(2)本案应适用何种离
婚形式?
学生讨论回答: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教师总结:整理分析回答探究问题结果
3、离婚的程序(我国的离婚制度)
离婚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
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
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2)裁判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纠纷)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
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探究活动六:阅读材料
甲男和乙女是夫妻关系,育有一子小甲、一女小乙。乙于2015年8月10
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庭判决准予甲乙离婚,小甲由母亲乙抚养,女儿小乙
由父亲甲抚养,对子女探望并未作出具体判决。小甲跟随母亲住在山西阳泉,小
乙跟随父亲甲住在山东淄博。甲对乙一直心怀不满,几次乙前来探望女儿小乙,
均被甲拒绝探望。乙一怒之下将甲告上原一审法院,要求判令甲协助其行使探望
权
探究问题:法院会做出怎样的判决?
学生讨论回答: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教师总结:整理分析回答探究问题结果
相关链接:父母的探望权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
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课小结:
本文发布于:2022-08-06 23:13: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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