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09--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更新时间:2024-11-06 21:30:2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6日发
(作者:典当行管理办法)

重庆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2011年03月16日18:38来源:重庆大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

定,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如下。

一、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

学科门类

哲学类[01]

经济类[02]

法学类[03]

教育学[04](不含[0403])

体育学[0403]

文学(不含[0502]、[0504])

外国语言文学[0502]

艺术学[0504]

理学[07]

工学[08](不含[0812]、照顾

专业)

工学[0812]

农学类[09]

医学类[10]

管理学[12]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应用统计硕士[0252]

法律硕士0351]

体育硕士[0452]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

艺术硕士[0551]

翻译硕士[0552]

新闻传播硕士[0553]

总分

300

345

325

320

300

360

335

325

315

315

单科(满分单科(满

备注

=100分)分>100分)

43

50

48

50

40

55

55

42

46

46

90

90

85

190

190

90

85

90

85

85

290

310

310

350

290

300

315

290

305

295

305

305

46

46

46

50

45

48

46

40

50

40

50

50

75

85

190

90

70

80

85

190

80

85

80

80

建筑学硕士[0851]

工程硕士[0852]

管理类硕士[125]

参加全国统考,享受少数民族

政策的考生*

*说明:

1、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

业工程[0819]

2、享受少数的考

生:报考重庆大学,且毕业后

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

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

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或工作单

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

治地方,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

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

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

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

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

先录取(需出具全国大学生志

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

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

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

位证明)。

4、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分数

线:总分350分及以上,政治、

外语60分及以上,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90分及以上;强军计

290

290

160

45

45

50

80

75

100

报考学科总分下降10分,单科成绩不变。

划考生总分285分及以上,单

科35分及以上;少数民族高层

次骨干计划复试分数线:总分

240分及以上,单科35分及以

上。

二、复试

1、复试原则:坚持公平、公

正、公开,严格实行差额复试。

2、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安排

在2011年3月26日-3月31日,

具体复试时间由报考学院确

定,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凡符合我校和学院复试资格基

本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11年3

月22日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

院网址(http:

///zsweb)

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学校

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无法上

网的考生请与报考学院和研招

办联系;强军(单考)、少数民

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复试时

间相同请及时与报考学院和研

招办联系。

4、复试内容:复试由笔试和

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考

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

力,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等,

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

力,复试详细内容见2011年硕

士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文件

要求,对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

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

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

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

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每门加

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每门满分100分,其加试科目

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

公布科目名称为准。

5、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将进

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带

本人材料:①复试通知书、②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

件、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

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

复印件、④一张1寸免冠照片

体检用、⑤考生大学期间的成

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

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

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

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

章)、⑥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

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

格者不予复试。

6、体检(重庆大学本校应届

生除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

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

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2010(12)号】的文件精神,体

检时间:3月28日,地点:A

区、B区校医院。

三、录取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

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最终总

成绩,初试占70-50%;复试占

30-50%。按考生总成绩排序,

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

质和道得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

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

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

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视为

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四、调剂

1、学校内调剂:上我校复试

资格基本分数线,但未上学院

二次划线,或一志愿专业复试

不合格的考生,可进行学校内

相近专业(或领域)调剂。调

剂程序:①首先登陆重庆大学

研究生院网址,选报调剂志愿

和学院。②接收学院在MIS系

统中进行双向选择,并确定调

剂复试名单。③学院同意接收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上网下载

复试通知书,并按学院时间要

求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2、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在

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资格基本

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教

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

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

单位调剂,凡在国家研招网上

调剂成功的考生,研究生招生

办公室将按教育部的规定要求

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

续。

重庆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2010年03月17日11:56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

定,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如下。

一、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

学科门类总分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00分)

哲学类[01]

经济类[02]

法学类[03]

教育学[04](不含[0402]、[0403])

心理学[0402]

体育学[0403]

文学(不含[0502]、[0504])

外国语言文学[0502]

艺术学[0504]

理学[07]

工学[08](不含[0812]、照顾专业)

工学[0812]

农学类[09]

医学类[10]

管理学[12]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法律硕士(JM)[4101]

法律硕士(法)[4102]

工程硕士[4301]

建筑学硕士[4401]

工商管理硕士(MBA)[4601]

公共管理硕士(MPA)[4901]

会计硕士(MPAcc)[5301]

体育硕士[5401]

艺术硕士[5501]

风景园林硕士[5601]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5701]

参加全国统考,享受少数的

考生*

300

330

325

315

335

315

345

320

340

305

310

285

290

295

330

280

310

310

285

285

160

160

300

290

295

285

300

40

50

45

50

55

36

52

50

42

44

45

45

44

40

50

40

45

45

41

42

48

48

50

36

40

40

50

90

75

85

190

190

190

90

70

90

75

75

70

80

180

80

60

85

85

65

70

100

100

100

190

85

85

70

报考学科总分下降10分,单科成绩不变。

重庆大学2009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

2009年03月26日10:33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

定。现将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公布如下。

一、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

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

学科门类

哲学类[01]

经济类[02]

法学类[03]

教育学[04](不含[0402]、[0403])

心理学[0402]

体育学[0403]

文学(不含[0502]、[0504])

外国语言文学[0502]

日语语言文学[050205]

艺术学[0504]

理学[07]

工学[08](不含[0812]、照顾专业)

工学[0812]

农学类[09]

医学类[10]

管理学(统考数学,不含MBA)

管理学(不统考数学,不含MBA)

法律硕士(JM)[030180]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参加全国统考,享受少数的考生*

总分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00分)

305

320

320

305

345

300

350

330

335

310

295

295

275

310

310

320

330

315

148

270

40

50

50

50

55

40

54

54

48

42

45

45

45

45

45

50

50

50

50

38

90

75

90

180

190

190

90

85

95

70

70

65

65

70

185

80

90

80

80

58

总分降15分,单科要求不变

*说明:

⑴、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地质资

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

⑵、享受少数的考生:报考重庆大学,且毕业后就业或工作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区,

即5个自治地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生或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⑶、强军(单考)基本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的规定,另行确定。

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资格基本线执行教育部统一划线。

⑸、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可

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需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

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行差额复试。

2、今年我校招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有:工程硕士(不含项目管理)、会计硕士、

风景园林、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均从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

应届生中调剂,按照“专业相近”的原则进行调剂复试。工程硕士、会计硕士原则上应从初试科目中设有

数学的考生中调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专业的基本分数要求,律硕士(法学)只能从第一

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0301](除法律硕士030180外)考生中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

才计划且符合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调剂到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考生被录取后仍按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

3、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安排在2009年4月1日-4月3日,具体复试时间由报考学院确定,请直接与

报考学院联系。凡符合我校和学院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09年3月26日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

院网址()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学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无法上网的

考生请与报考学院和研招办联系;强军(单考)考生复试时间相同请及时与报考学院和研招办联系;少数

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待教育部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另行组织复试。

4、复试内容: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

专业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口语等,详细内容见2009年硕士专业目录。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

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每门加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100

分,其加试科目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科目名称为准。

5、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带本人材料:①复试通知书、②有效身份证原

件及一份复印件、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④一张1寸免冠照片

(体检表用)、⑤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

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⑥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6、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执行。体检时间:4月1日-2日两天,地点:A区、B区校医院。

三、录取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最终总成绩,初试占70-50%;复试占30-50%。按

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得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

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四、调剂

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

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按教育部的规定要求积极为这

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本文发布于:2022-08-06 09:13: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5908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