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更新时间:2024-11-06 11:04:3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5日发
(作者:办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学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篇1

浅谈法律论文暴力方面的文献综述

一、暴力的对象

国内关于暴力对象有以下几种观点,崔希泽在其《刑法各

论》中就指出:暴力的对象就是泛指人或者物。王作富的《刑

法分则务实研究》这本书中以抢劫罪为例,认为抢劫罪中暴力

的对象应当只局限于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持有人。他的

这种观点为一部分学者所反对,反对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暴力

的对象还可以包括其他的在场人。

但是王作富对此的观点是:对其他在场人实施暴力,是当

着控制财物所有者、保管者、持有者的面,对其他在场的其他

利害关系人进行暴力打击,迫使前者交出财物或者做某事,其

实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的暴力已经对前者起到了胁迫作用,对

在场的其他人实施暴力要求财物所有者、持有者、保管人交出

财物或者做某事属于胁迫行为,而不能认为是在抢劫罪中对财

物所有者、保管者、持有者实施暴力。如果在抢劫现场对和被

害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实施暴力,则不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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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中的暴力研究》这篇文章中,作者和崔希泽的观

点一致,也认为暴力的对象包括人和物,高铭瑄教授的《刑法

专论》中也提到:暴力指使用非法的有形力,包括对人身的暴

力和财物的暴力。林山田在他的著作《刑法特论》中提出了间

接襁褓的概念,间接强暴指的就是:行为人间接地对行为客体

之外的第三人,或行为客体之所有物施以强暴。《法学词典》

中也对暴力的解释分为两个层次,其中一个层次为:泛指侵犯

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强暴犯罪。英国的判例也认为暴力

犯罪中对物的强制,表明行为人有施暴于人的直接故意,已经

形成了暴力。综上,大部分学者还是认为犯罪中暴力的对象应

该包括人和物,在我国的刑法中很多关于暴力的法律条文的规

定也基本都包括了对物的暴力,比如妨碍公务罪。

二、暴力的程度

关于暴力的程度,由于罪名的不同,因而暴力程度的要求

也不同,有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很大,即使犯罪中的暴力没有造

成被害人的受到任何实质性的损害也会被刑法处以重刑比如:

马克昌教授的《刑法学》中,关于劫持航空器罪,由于航空器

本身的特殊性,其在飞行过程中如果对航空器上的人员或者对

航空器本身造成任何损害,都有可能产生很严重的后果,造成

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马克昌教授认为,只要犯罪嫌疑人在航

空器飞行过程中对航空器上的人员或者航空器实施了任何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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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损害后果,都会被处以重刑,如果致人

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造成任何损毁的可以判处死刑。

然而对于某些犯罪中暴力的程度法律要求比较高,比如殷

安娜在《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的界限认定问题》中提到强迫交

易罪中的暴力的程度就要求比较高,它要行为人使用的暴力造

成的后果必须是情节严重,关于这里的情节严重也有个度,我

认为,这里的严重情节应该仅仅限于对被害人造成轻伤,如果

致使被害人重伤甚至死亡的则应该按照故意伤害罪后者故意杀

人罪来判处,另外,还有学者认为对于某些犯罪对其暴力程度

的要求不设下限,比如武装叛乱罪,罪,这一类罪名中,

行为一旦作出就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暴力,犯罪的成立不需要

产生任何有形的危害或对他人的精神强制。

对于暴力的上限,学界也没有统一的标准甘雨沛认为,按

照实践,任何犯罪中的暴力都应该把致人死亡作为上限,那么

故意杀人能不能作为暴力的上限呢,马克昌以抢劫罪为例讨论

了这个问题,他引用了我国在《关于抢劫过程中

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中的指示:行为人在劫取

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抢劫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

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

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从上,我们看出

犯罪中暴力的上限还应该结合实施暴力在主观上的意图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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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是为了之人重伤或者死亡,那么故意杀人

就不能认为是暴力的上限,只能作为一个加重情节,如果行为

人的目的本身就是致他人于死地,那么暴力的上下限就应该按

照故意杀人罪来划分。

三、暴力的主观特征

关于这一点,学界都没有太多的争议,所有学者都肯定暴

力在主观上是故意的,林亚纲在他的论文中说到:暴力行为具

有现实性和残酷性,但是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的目的并不是剥夺

被害人的生命和健康,而是为了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以便于实施

犯罪。暴力在主观方面就是故意,并且具有明确的目的。

四、暴力的分类

关于暴力的分类,姚春艳在他的论文《论刑法中的暴力与

相关概念的界限》中,从刑法里理论上把暴力分为广义、狭

义、和最狭义的暴力。广义上,指非法实施的能引起人身强制

或者精神强制的行为手段,胁迫也包含在内,其暴力程度容纳

了从罪轻微的殴打、直至重伤和杀人;狭义上,的暴力指对人

身施行的有形强制力,在程度上不排斥造成重伤、死亡的可能

性;罪狭义的暴力同样针对人身而不包括对物的暴力,但这种

意义上的暴力必须达到足以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实施极其

轻微的暴力不构成相应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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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立辉在《浅析刑法条文中涉及暴力的犯罪》中根据暴力

造成的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可对暴力作如下分类:一、轻

微暴力:对他人人身未造成任何伤害,或仅造成极轻微的伤害;

二、一般暴力:对他人人身造成轻伤;三、严重暴力:对他

人人身造成重伤;四、极严重暴力:造成三人或三人以上重

伤,或一人以上死亡。

而国外的刑法将暴力分为四类:最广义的,广义的,狭义

的,最狭义的暴力,最广义的暴力包括非法行使有形力量的一

切情况,其对象无论是人或者物都可以;广义的暴力指对人非

法形式有形力,但是并不以直接加诸人的身体为必要条件,即

使加诸于物的有形力量给人的身体以物理上的强烈影响也可以;

狭义的暴力,指非法对人身体施加暴行的场合;最广义的暴力

指对人足以压制对方反抗这样的程度上所使用的非法的有形力

量,比如强盗罪。

崔永峰在其文章《试论我国刑法中的暴力及其认定》中又

将暴力分为,结果的暴力,危险的暴力以及行为的暴力。结果

的暴力指指行为人不仅要不法实施有形力,而且要产生一定的

现实损害的暴力。刑法中结果暴力的犯罪只有一个,即非法拘

禁罪转化为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的情形;危险的暴力危险暴

力是指行为人不法实施了有形力,并足以进一步危及对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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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健康、安全和自由,从而使对方的反抗意志受到抑制的暴

力。

此类暴力要求行为人的不法行使有形力会对对方产生一定

的影响,抑制对方的反抗意志。但行为人的暴力损害不能超过

一定程度,也不受限于法定的损害结果;行为之暴力指行为暴

力是指行为人只要不法实施了有形力,不问对方的反应,就可

以构成的暴力。此类的暴力当然也有其自身的力度限量,只是

不问对对方的影响。刑法中的此类犯罪也比较多,比如侮辱

罪、妨害公务罪、强迫罪、妨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和阻碍军

人执行职务罪、强迫罪、暴力取证罪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罪。

综上,根据刑法中暴力的内涵,结合我国刑法分则中对暴

力在不同条文中的具体规定和不同作用,笔者以为,依据暴力

侵害的对象以及程度不同,可以按照外国的观点将我国刑法分

则中的暴力分为四大类:最广义的暴力、广义的暴力、狭义的

暴力和最狭义的暴力。

总而言之,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对于暴力的专题研究都

还不够深入,刑法是保护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

屏障,而暴力在相关犯罪的构成中至关重要,因此司法人员一

定要对暴力的范畴加以正确的界定,才能正确的使用法律,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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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保护国家和人民的正当权益,才能更好地为国家为人民服

务。

篇2

撰写文献综述的作用和意义

1.为学位论文的选题寻求切入点和突破点

科学研究本质上是一种创新活动;创新是对现有研究不足

的弥补或突破。任何研究课题的确立,都要充分考虑到现在的

研究基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的趋势以及在现有研究的

基础上继续深入的可能性。在综述中,现有研究的基础体现在

综上。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和分析,我们可以全面了解相关领域

的研究现状,预测后续研究成功的可能性。问题、不足和发展

趋势体现在述上,是综述撰写者结合自己的学术观点进行的反

思与发现。研究生通过撰写综述,对不同研究视角、方法,

不同研究设计,特别是不同观点进行分析、比较、批判与反

思,可以深入了解各种研究的思路、优点和不足,在掌握研究

现状的基础上寻论文选题的切入点和突破点,使自己的研究

真正地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2.为学位论文的研究寻求新的研究方法和有力的论证依据

文献综述是跟踪和吸收国内外学术思想和研究的最新成

就,了解科学研究前沿动向并获得新情报信息的有效途径,有

助于我们掌握国内外最新的理论、手段和研究方法。从已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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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得到的启发,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到论文深入研究的新

方法、新线索,使相关的概念、理论具体化,而且可以为科学

地论证自己的观点提供丰富的、有说服力的事实和数据资料,

使研究结论建立在可靠的材料基础上。

3.避免重复劳动,提高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科学工作者应把人类历史上尚未提出的或尚未解决的问题

作为科研的选题。从事这种研究才是真正有意义的科学研究。

有专家估计,我国有40%的科研项目在研究前其实在国内外已

经有了相关成果。重复研究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

将导致科研本身长期处于低水平的状态。据美国科学基金委员

会、美国凯斯工学院研究基金会调查统计,一个科学研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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谝桓隹蒲а芯肯钅恐杏糜谘芯客际榍楸ㄗ柿系氖奔洌既靠蒲

а芯渴奔涞/3至1/2。

文献综述的作用就在于充分占有已有的研究材料,避免重

复提前人已经解决的问题,重做前人已有的研究,重犯前人已

经犯过的错误。因此,研究生在确定学位论文选题之前一定要

做好文献综述研究,提高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4.文献综述是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重要章节,文献综述的作用在于揭

示研究的现状,阐明选题设计的依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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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选题的创新之处。这样,既能反映选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

应用性,又可以使评审专家充分了解论文研究的价值,判断研

究生掌握知识面的深度和广度,保证论文的评审获得好的成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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