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实务方向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特方向培养方案
方案名称:企业法实务方向
研究生部制表
2013年6月
企业法实务方向的培养目标是:整合校内外教育资源,立
足社会对不同类型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为法院、
检察院等司法机关,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国资委、
工商局等国家机关,大型律师事务所,大型企业等实务部门
培养德才兼备、懂法律、懂企业管理的复合型、实务型高级
法律人才。
1.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培养目标
针对非法学生源的专业背景,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使
培养目标其成为法律思维严谨,法学功底扎实,牢固掌握企业法律知
识,法务技能熟练,适应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2.法律硕士(法学)的培养目标
依托法学生源的专业基础,通过针对性的实训方案,使
其迅速成长为法律认知升华,社会阅历增进,具有扎实
企业法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突出,职
业技能熟练,适应国家和社会需要的
高层次法律人才。
与企业相关的法律问题在法律实务工作中占有很大比
重。本培养方向依托的经济法学院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国
家优秀教学团队、国家精品课程、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
研究基地、重庆市首届高校创新团队,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
重大项目(A级)等10余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多项国
培养特际合作项目和30余项省部级项目。经济法学院在研究生培养
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自2000年起,在由中国管理科学院
组织的全国研究生培养水平评估中,经济法学科点均被评为
A++级,多次蝉联全国第一。经济法学科牵头的法律硕士(企
业法务方向)的培养特主要体现在五个结合:
1.课程设置: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从理论课程出发,注
2
重实务操作。
2.导师安排:校内与校外相结合,校内导师同时注重实
践经验,校外导师同时注重理论修养。
3.培养方案:共同要求与个性培养相结合,对于法学类
学生要求在实务课程中到一个兴趣点,进行持续研究,对
于非法学类学生要求与原有专业相结合进行兴趣点的培养,
因材施教。
4.培养过程:课程学习与能力培养相结合,学生一进校
就在导师指导下制定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对课外
时间、假期进行总体安排。
5.培养考核:一般性要求和个性化需求相结合,在课程
一般性要求之外,对于学生在某一课程的学习中,提出有价
值的学习方案,经导师组同意,可以采取特殊的考核方式,
如调查报告、立法建议稿、案件代理等。
学制学期法律硕士(非法学)
学制:三年
学期安排:第1-2学期进
法律硕士(法学)
学制:两年
学期安排:第1学期进行
行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学习,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学习,第
第3-4学期进行特方向课2学期进行特方向课的学习
的学习和法律职业技能训练及法律职业技能训练特项
特项目的实践。第4学期进目的实践、学位论文开题,第
行学位论文开题,第5-6学期3-4学期进行学位论文写作和
进行学位论文写作和集中专集中专业实习。
业实习。
学分要求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
3
应修满的课程总学时为
555课时,应修满的总学分37
学分(含公共课5学分、专业
基础课20学分、特方向课
6学分以上、法律职业技能训
练特项目6学分以上)。
应修满的总学时为465
课时,应修满的总学分为33
学分(含公共课5学分、专业
基础课16学分、特方向课6
学分以上、法律职业技能训练
特项目6学分以上)。
法律硕士(非法学)课程计划
课程性质
公共课
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行课学期
专业基础课
研究生外语
中国特社
会主义
理论与实践
研究
法理学
民商法理论
与实务
刑法理论与
实务
民事诉讼法
理论与实务
刑事诉讼法
理论与实务
行政法与行
政诉讼
法
理论与实务
法律文书写
作
公司法实务
竞争法实务
劳动与社会
保障法
实务
4
45
30
45
60
60
30
30
45
30
30
30
30
3
2
3
4
4
2
2
3
2
2
2
2
2
1
1
1
1
2
2
2
2
2特方向课
3
3
消费者保护
法热点问
题分析
企业管理
企业法务专
题讲座(包
括但不限
于企业合
同管理、知
识产权战
略、电子商
务管理、企
业改制实
务、企业组
织架构实
务)
30
30
2
2
2
2
3021、2、3
法律职业技能
训练特项目
不低于
30课时
的训
练,通
过训练
公务员考试提升学
技能训生申论
练写作、
行政职
业能
力,面
试能
力。
不低于
30课时
的实
训,通
过实地
见习和
情景教
模拟法庭学,分
(劳动争项考核
议处理等)包括见
习报
告、法
律意见
书、谈
判综合
考察
等。
不低于
30课时
法律诊所的实
(企业经训,通
营法律风过实务
险评估与导师调
控制等)取真实
企业资
料和实
5
23
23
23
地考
察,分
析治理
结构、
经营过
程中的
法律风
险,分
项考核
通过风
险评估
报告和
法律意
见书进
行。
不低于
30课时
的实
训,通
过工商
局、律
所见
企业注册、
习,了
变更、破产
解企业
相关法
实务
律实
务,分
项考核
以见习
报告、
法律文
书方式
进行。
沟通技巧与
法律谈30
判训练
法律硕士(法学)课程计划
课程性质
公共课
课程名称学时
23
23
学分行课学期
专业
基础课
研究生外语
中国特社
会主义
理论与实践
研究
民商法理论
与实务
6
45
30
60
3
2
4
1
1
1
特方向课
刑法理论与
实务
民事诉讼
法理论与实
务
刑事诉讼法
理论与实务
行政法与行
政诉讼法理
论与实务
法律文书写
作
公司法实务
竞争法实务
劳动与社会
保障法
实务
消费者保护
法热点问
题分析
企业管理
企业法务专
题讲座
(包括但不
限于企业
合同管理、
商标权益
管理、知识
产权战略、
电子商务
管理、企业
改制实务、
企业组织
架构实务)
7
6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4
2
2
2
2
2
2
2
2
2
1
1
1
1
2
2
2
2
2
2
3022
法律职业技能
训练特项目
不低于30
课时的训
练,通过
公务员考试训练提升
技能训学生申论
练写作、行
政职业能
力,面试
能力。
不低于30
课时的实
训,通过
实地见习
模拟法庭和情景教
(劳动争学,分项
议处理等)考核包括
见习报
告、法律
意见书
等。
不低于30
课时的实
训,通过
实务导师
法律诊所调取真实
(企业经企业资料
营法律风和实地考
险评估与察,分析
控制等)治理结
构、经营
过程中的
法律风
险。
不低于30
课时的实
训,通过
企业注册、工商局、
变更、破产律所见
实务习,了解
企业相关
法律实
务。
沟通技巧与
法律谈
判训练
30
22
22
22
22
22
8
1.任课教师从事法律实践方面的要求
特方向课的任课教师一般应具备相应的实务经验,法
律职业技能项目的老师必须具备与项目匹配的实务经验和实
务能力。
2.校外校外实务导兼职导师参与教学
校外实务导师全过程参与法律硕士的培养,包括参与培
养方案的制定、课堂教学、法律职业技能训练特项目的实
施、讲座、实训等。
3.案例库的建立及案例教学方式
建立起企业法务疑难案例库并不断丰富其内容,要求特
方向课老师尽可能采取案例教学方法进行授课。对此,学
院及学科将为各特方向配备相应的软件和硬件资源,给老
师的案例教学提供大力支持。
4.课堂教学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教学方式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的考核严格执行《西南政法大学研
究生课程考核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执行。在特方向
课和法律职业训练特项目的考核方面,学院将改革现行的
教学和平时考核制度,建立一套符合专业方向特点、具有可
操作性、得到任课教师和学生广泛认可的研究生课堂教学与
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实现以考促教、以考促学的目的。
特方向课和法律职业训练特项目的任课老师可以根据具
体情况选择随堂抽问、分组演示、抽题口试、随堂测验、课
堂辩论、专题论文、读书报告、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形式
多样的平时考试方式,一方面丰富硕士研究生课堂教学的形
式和内容,激发硕士研究生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主导性
和能动性;另一方面吸引硕士研究生主动参与到课堂教学中,
体现硕士研究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增强其开展合作
型、研究型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三种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
9
根据《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等文件的规定,为规范法律硕士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工作,
使成绩考核更加客观公正,并准确反映教师教学效果与学生
学习效果,拟采取三种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考核。由任课教师分别从卷面测试类、研究报告类、口试
答辩类三个类别中选择一种对学生进行平时考核。平时考核
以过程化管理为导向,其目的不仅在于考察学生阶段性学习
成果,而且督促学生按照教学进度扎扎实实地学习。期末考
试:课程考试时限为2小时,分值应为100分。每套笔试试
卷题目类型不得少于三种,题量不得少于6题。原则上按照
“期末考试”占总成绩40%、平时考核(三种)各占20%的比
例计算总成绩。
根据课程特点,经过学院和学校批准后,任课教师可以
采取其他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1.实行双导师制
根据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为达
到法律硕士实务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拟把法律硕士的培养建
立在与实务部门的联系与共建的基础上,把实务部门与实务
专家的参与引入法律硕士的教学培养环节,聘请有指导能力、
指导热情、指导时间的实务部门专家担任实务导师,实行双
导师指导
导师制,即对全日制法律硕士学生,除安排本院法学专职教
师担任校内导师外,另外聘请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校外实务
导师,进行共同指导培养。校内导师全面负责法律硕士的培
养,主要承担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写作、理论课程及
科研等方面的指导任务。校外实务导师辅助校内导师,主要
承担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实习、就业、实务课程等指导任务。
2.导师分配的方法和原则
10
实行二元的导师分配机制。校内导师的选择和分配遵循
“双向选择、总量控制”原则。即法律硕士新生报到入学后,
由学生填报导师志愿,学院根据“双向选择”原则为其确定
导师。为了最大程度地尊重学生志愿,并考虑导师的工作量,
每名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的学生数,不得超过待分配法
律硕士研究生总数除以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总数所得平均数
的2倍;为有效发挥校外实务导师的指导作用,校外实务导
师按照与“推荐者绑定”的原则进行分配,将校内实务导师
指导的学生直接分配给其推荐的校外实务导师。
3.导师平时指导的形式要求
导师不仅要指导研究生的学习与研究,而且要注重研究
生思想品德的提高,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等
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导师采用集体指导和个别指导相结
合的方式,引导学生参加法律实践活动,加强对学生法律实
务能力的训练和培养,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校内指导
老师对学生的指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校外实务导师对学生
的指导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
4.导师指导科研和实习的基本要求
导师应认真指导学生积极申请和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学
术讲座等科研活动,撰写科研论文,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科
研要求。导师应积极为学生创造在实际工作中锻炼的机会,
指导学生制定科学的实习计划,切实安排好研究生课程见习
和毕业实习,并指导学生对实习进行总结。
5.导师指导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导师应帮助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进行论文
选题,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负责修改、审定研究生的
学位论文,对论文质量作出评价,并提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
见。
11
专业实习采取“两结合”原则。一是学院统一安排与学
生自行联系实习结合。为加强对学生实习的管理,提高实习
的效率,学院将主动联系实习单位,建立更多实习基地,统
一安排更多学生实习。二是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结合。要求
学生利用寒暑假等时间段进行集中实习,同时鼓励学生利用
周六,周日等时间进行分散实习。两年制法律硕士(法学)
专业实习要
求
专业实习应从第二学期期末开始安排,三年制法律硕士(非
法学)专业实习应从第四学期末开始安排。集中实习的时间
不少于3个月,专业实习累计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结束后,应撰写不少
于六千字的调研报告并向学院提交《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生实
习鉴定表》。学院对研究生的专业实习成效逐一考核和验收,
没有通过专业实习验收的不得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在读期间法律硕士(非法学)至少参加7次以上的学术
活动,法律硕士(法学)至少参加5次以上的学术活动,均
科研要求
须完成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案例分析报告、社会调查报告
等。
学院在学位论文开题前对学生的科研情况进行验收,没
有通过验收的不得进入学位论文开题环节。
12
1.论文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2.论文类型可以是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或调研报告;
3.立论科学、逻辑严谨、分析深入、论据真实可靠、文
字表达通畅、注释及参考文献规范;
学位论文写
作要求
4.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学术不端行为,论文复制比符
合学校的规定;
5.论文的正文篇幅要求为:不低于1.5万字;
6.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
成。硕士生用于学位论文写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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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作者或主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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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或期刊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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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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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南国家》联书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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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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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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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伟《公司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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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
朱慈蕴《公司法原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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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培新《公司法的合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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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解释》出版社
2004年版
15罗培新
16王保树
17时建中
18施天涛
19蒋大兴
20梁上上
21黄辉
《给企业讲公
中国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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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的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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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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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解、案例与运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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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与解释(套社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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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研究: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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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4
25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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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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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争诉的中国科学
裁判思维和公文化音像
刘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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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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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海司股东权的保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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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案例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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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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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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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王
中伟
陈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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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32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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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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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公
徐士英《竞争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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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茂中、《竞争法实务》中国法制
19
倪振峰
51王晓晔
52叶明
53王晓晔
54王晓晔
55时建中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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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太轩
王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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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W·
斯达切尔
钟刚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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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重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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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刘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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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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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大学出版
争法案例评析》社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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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竞争法》(第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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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出版社,20122012年版
年7月第2版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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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长军、
郑友德
65时建中
66谢晓尧
66许光耀
67林燕萍
沈四宝、
刘彤
美国律师
协会反垄
断分会
盖尔霍
恩、科瓦
68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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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化研究》
《欧共体竞争
武汉大学
法经典判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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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欧共体竞
2008年版
争法研究丛书)
《发展中国家北京大学
十国竞争法研出版社
究》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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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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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奇、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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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勇
71
版
72
73
74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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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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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媛法律保护机制社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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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2011年
究专业委任指导案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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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审判依据》
法律出版《消费者权益法律出版
社法规中保护法要点解社2008年
23
心
78
答》
《人力资源管
吴冬梅,
理案例分析》
等
(第2版)
彭剑锋
《人力资源管
理概论》
79
版
机械工业
出版社
2008年版
复旦大学
出版社
2011年版
80贺清君
《企业人力资
源管理全程实中国法制
务操作:HR管出版社
理者高效工作2013年版
指南》
协同学科1
管理学
依托学
科
指
导
教
师
队
伍
牵头学科
经济法
协同学科2
环境法
姓名研究或实践
领域
工作单位职称职务
卢代富企业法西南政法
24
教授
大学
劳动法、
刘俊房地产
法
消费者
许明月权益保
护法
唐烈英
房地产
法
竞争法、
江帆房地产
法
产品质
量法、消
陈志费者权
益保护
法
西南政法
副校
长、教
大学
授
西南政法
大学
西南政法
大学
西南政法
大学
教授
教授
教授
西南政法
副教授
大学
西南政法
陈步雷劳动法
大学
教授
25
副院
西南政法
长、副
大学
教授
副院
西南政法
长、副
大学
教授
西南政法
教授
大学
西南政法
副教授
大学
西南政法
副教授
大学
西南政法
大学
重庆佳程副教授
律师事务
所
西南政法
副教授
大学
西南政法
副教授
大学
西南政法
副教授
大学
西南政
法大学
副教授
重庆静昇
律师事务
胡大武
劳动与
社会保
障法
劳动与
社会保
障法
房地产
法
房地产
法
企业法
所
西南政法
副教授
大学
西南政法
副教授
大学
西南政法
副教授
大学
西南政法
副教授
大学
西南政法
副教授
大学
西南政法
大学
西南政法
大学
西南政法
大学
西南政法
大学
重庆市发
展改革委
员会
四川明星
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
重庆坤源
律师事务
所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综合处
处长
副董事
长
合伙人
李雄
张志辽
郜永昌
郭冬梅
乔刚企业法
米本家企业法
企业管
唐敏
理
刁太国企业法
2
贺少锋企业法重庆市巫
山县法院
院长
张俊文企业法、重庆市高
审管办
主任
竞争法院
陈小东
贺少锋
企业法渝北区人
民法院
企业法重庆市巫
副院长
院长
山县法院
重庆市工
工商行法规处
江传华商行政管
政管理处长
理局
企业注
重庆市工
工商行册管理
吴岗商行政管
政管理分局局
理局
长
重庆市工合同监
工商行
谢以湛商行政管督管理
政管理
理局处处长
重庆市工
工商行广告处
季平商行政管
政管理处长
理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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