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2009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
一、复试规则
1、坚持标准统一、程序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复试采用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
3、复试的重点在于考察考生的法律基本理论知识、与本学院的专业特点和
培养目标有关的法学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英语口语和听力水平、逻辑思
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面试由法学院教师组成的考评小组进行评分。考评小组评定后,成绩过
低的考生须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的考评小组主要由教授组成。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2009年4月18日(星期六)晚上6点至8点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笔
试,地点:宁远楼526教室(法学各专业)、宁远楼726教室(法律硕士(联考))、
宁远楼728教室(法律硕士(法学))
面试:4月19日上午9点起法律硕士(联考)面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
宁远楼732候考;
上午10点15起法律硕士(法学)面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宁远楼732
候考;
下午1点起法学各专业硕士面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宁远楼732候考;
面试考场设置在法学院办公室(宁远楼7层)。
三、复试的方式及内容
1、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
2、复试内容包括法律基本理论知识、与本学院的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有关
的法学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英语口语和听力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反应
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在面试过程中,考生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选择题目。
4、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不少于20分钟左右。
四、成绩评定标准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初试成绩占70%;
3、复试合格者,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制的70%加复试成绩百分制的30%之和进
行总成绩排序。
五、考生须知:
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
报到及候考。
本文发布于:2022-08-05 10:53: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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