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明山
出版物刊名:法学评论
页码:80-82页
主题词: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伪证现象;人民法院;证人证言;审查证据;法律责任;举证责任
制度;审理民事案件;民事证据制度
摘要:<正>近几年来,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一改过去那种“当事人动嘴,审判员跑腿”,调
查取证由法院大包大揽的做法,这无疑是审判工作的一大进步。然而产生的负面效应则是部分民
事案件的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制造伪证,歪曲或掩盖案件真实情况,甚至采取欺诈、胁迫或者贿买
证人出具伪证,有的证人因受到他人贿买或者其他原因,极意歪曲事实,提供虚言。这种现象不
仅严重妨害诉讼秩序,阻碍了当事人举证责任制度的推行,干扰了正常的审判活动,影响了办案质量
和办案效果,而且容易导致个别案件判决错误,损害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权成以及对方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和身心健康。为了完善民事证据制度,在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和法院质证的同时,有必要对举
用伪证的人系取相应措施,令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本文发布于:2022-08-05 08:45: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5750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