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滴滴出交通事故怎么办,责任怎么分
坐滴滴出交通事故怎么办,责任怎么分正规的滴滴打车都是会
买保险的。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赔,但是如果是黑车那可就
不一定了。目前,滴滴打车的经营模式主要有四种,因此交通
事故的责任划分也相应分四种情况,即按出租车模式、快车模
式、顺风车模式、专车模式四种情形来区分。出租车模式:责
任承担方为出租车公司这种出租车模式下,打车软件将乘客的
用车信息与出租车公司的车辆、司机信息相匹配。乘客通过软
件平台向司机发出乘车订单后,公司与乘客形成服务合同关系。
公司向乘客提供出租车服务,乘客支付费用。这里,由于滴滴
平台未在出租车模式中抽成,亦未参与经营,仅为出租车和乘
客之间提供信息匹配服务,难以据此要求滴滴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更清晰地说明公司的责任承担,以下从驾驶员与公司的四
种内部关系进行逐一梳理:(1)驾驶员受雇于公司,利润上交
给公司,驾驶员每月从公司领取固定的工资。因驾驶员是出租
车公司雇员,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和第11条的规定,雇员在
雇佣过程中,因职务行为自身受损或致他人损害,由雇主承担
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驾驶员承包公司的机动车,每月上交一定的利润,剩余收
入归自己,对外仍以公司的名义营业。驾驶员承包公司的机动
车,应由承包人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又因承包人向公司交纳
一定的利润,驾驶员仍然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营业,因此发包人
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如有内部协议,则按照协议内容承担责
任。(3)挂靠承包经营,即将自己所有的机动车挂靠出租车公
司,对外以公司名义营业,其营运证由公司负责办理,每月向
公司上交一定费用。因利润归实际车主自有,公司只扮演统一
管理的角,所以实际车主应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另外因被
挂靠的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公司应在收益范围内承担有限连
带责任。如有内部协议,最终按照协议规定追偿。(4)所谓
“二驾”,或称“副驾”,即由承包经营人即“主驾”招聘他
人参与经营。这里,经营人又与他人发生雇佣关系,首先应由
雇主经营者承担责任。公司承担何种责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
析。总之,无论何种方式,只要出租车对外以公司名义运营,
公司对出租车具有管理责任,公司也确实获取一定收益,出租
车公司就理应作为直接的赔偿责任主体。出租车公司再根据保
险合同和公司规定与保险公司和驾驶员划分责任。快车模式:
驾驶员乘客按过错原则担责这种模式下,打车软件将乘客的用
车信息与私家车主的车辆信息匹配。私家车车主与乘客根据上
述匹配信息自愿成立服务合同关系,私家车主向乘客提供服务,
乘客支付费用,费用归私家车主所有。滴滴平台未在快车模式
进行抽成,亦未参与经营,仅向双方提供信息匹配服务,难以
据此要求滴滴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发生交通事故侵权损害纠
纷,应当适用过错原则,即按损害发生中的具体过错承担相应
的民事责任。这里,乘客应当明确认识到,私家车从事营运为
非法行为;乘客也应认识到私家车的安全性能无保障;私家车驾
驶人并不具备出租车驾驶资格,增加了事故风险。因此,乘客
本人也具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
任。因此,乘坐快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私家车驾驶人被确定
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在民事赔偿责任的确定上,乘客也要承
担部分责任。此外,从保险赔付方面看,快车模式中,私家车
车辆从事载客营运的业务,属于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从而
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增加。根据《保险法》第52条的
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
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
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
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
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所以,保险公司可以
根据法律规定以及相应的保险条款,对此类私车营运发生的车
祸导致的乘客受伤或者车损拒绝赔偿。顺风车模式:驾驶员乘
客按过错原则担责这里,私家车以节约成本为目的,经由驾车
人同意,搭车者顺路搭车。驾车人在滴滴平台发布自己的行车
路线,或接受他人的合乘需求,并通过滴滴平台与搭乘者搭乘
合意。但搭乘者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分担私家车车
主在油费、过路费、汽车维修费等方面的开销。发生事故后,
应根据各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责任大小来确定责任承担。具
体有几种情况:一是若交通事故损害的发生是由于第三方机动
车的过错造成的,则应当由第三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是由
于驾车人的过错发生事故的。车主或驾车人作为车辆的管理者,
有义务保证搭乘人的人身安全,若搭乘人在拼车过程中发生交
通事故并受到人身损害,车主或驾车人有义务对其赔偿。若搭
乘者在“拼车”中也存在过错的,可以适用过失相抵规则,适
当减轻或者免除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的赔偿责任。三是由于搭
乘人的过错发生事故的。此时,车主对搭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可以免除或减轻,即过失相抵原则。《民法通则》第131条规
定: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
责任。四是由于驾车人和搭乘人的共同过错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拼车”车主与搭乘者如果事先就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
那么当发生交通事故产生人身损害赔偿时,双方可以按照协议
中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关于顺风车发生事故的保险赔偿问题。
目前,由于私家车都是以非营运车辆的方式参加保险,保险合
同中一般会规定:“非营业性的单位和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
不能获得保险赔偿。”因此,一旦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就有可
能会对有偿顺风车拒赔或少赔。专车模式:多方按过错原则承
担责任此种模式,为滴滴平台到目前为止唯一有金钱抽成的模
式。责任承担方包括:滴滴平台,并就汽车租赁公司、劳务派
遣公司、司机的过错对乘客承担连带责任;汽车租赁公司;劳务
派遣公司;司机。该模式采取了“车辆租赁+司机代驾”的模式,
涉及到五个关系方,即:乘客、专车软件平台(滴滴平台)、司
机、汽车租赁公司和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如果按滴滴打车软件
在其APP客户端的“专车使用条款”中的表述理解:乘客作为
专车用户与租车公司形成了汽车租赁关系,和劳务服务公司形
成了劳务服务关系。乘车人除了乘客的身份之外,还是出租车
辆的承租人,劳务派遣公司的雇方。因此除了乘客自身受损的
风险之外,他还需承担下述风险,即:作为承租方,在汽车租
赁公司无过错时就车辆损伤承担责任;作为雇主,对驾驶员对
第三方造成的损害以及在驾驶员无过错的情况下就驾驶员受损,
都需承担责任。显然,专车模式以很多不合理条款的格式合同
将诸多责任加诸乘客,是不公平、不合理的。而专车模式如此
不公平不合理的架构,源于滴滴平台本身并不具备出租汽车经
营服务资质,为了规避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设计出如此架
构。滴滴平台采用多方合作的方式,一方面与有资质的汽车租
赁公司合作,要求其提供有运营资质的汽车,另一方面与劳务
派遣公司合作,要求其提供适格的司机,而滴滴平台的优势是
拥有一个具备强大用车需求的用户。而乘客支付的车资,则
由四方按约定的比例分配,即:汽车出租公司、劳务派遣公司、
司机、滴滴平台。但是,滴滴平台不可能完全将乘客乘车时可
能发生的事故责任撇干净。从民法过错责任承担的角度,以及
从法律的公平合理角度看,滴滴平台、汽车租赁公司、劳务派
遣服务公司以及司机,都是向乘客提供专车服务的服务方,而
且都从中获得直接的经济收益,都应对自己各自的过错承担责
任。以上内容就是我对“坐滴滴出交通事故怎么办,责任怎么
分”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
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发布于:2022-08-05 00:00: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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