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规范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
服务职能、运行机制、工作保障
(一)、增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随着改
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也随
之产生。房屋拆迁纠纷、征地补偿纠纷、劳动纠纷、家庭婚姻纠
纷、社会职工保险等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出现,成为影响社会和谐
稳定的突出问题。在这些不稳定因素中,有相当一部分源于社会
的弱势体。他们普遍文化素质不高、经济贫困、表达意愿和依
法维权的能力薄弱,在利益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或者因为经
济困难无法获得法律帮助之时,上访就成了他们最低成本的维权
“武器”。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如果处理不好则极易激化为体
性事件,引起一系列消极的连锁反应。一直以来,我们习惯从保
护人权和实现司法公正的角度理解法律援助,而对其在维护社会
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所起的作用却认识不深。在实践中,为
弱势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实现诉求、解决纷争的过程,
其实就是一个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整合社会资源,调处社
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宣传政策和法
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进行案件代理,搭起了政府和人民众
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特别在处理化解某些体性事件过程中,
更发挥了疏导矛盾、消除对立情绪、指引合法维权途径的独特作
用。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元素,就是各个社会阶层的平等共融、
和平相处,法律援助作为一项保障社会弱势体获得法律帮助的
社会保障制度,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在构建和谐社会过
程中的某些“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众的法律援
助需求,这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开展基层
法律援助工作的意义所在。
(二)、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基层法律援助
工作。一是要拓宽工作思路,发掘自身潜力。当前,法律援助的
职能作用已不单体现在诉讼环节的介入、帮助弱势体解决打官
司难这单一的模式上。实践中,其另一项很重要的职能作用——
预防和调解作用,已越来越明显地发挥出实效来。一方面,在处
理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法律援助主动介入,为众提供正确的法
律引导,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扩大和激化,访、调、援工作机制的
建立,效果已经初步显现,还需加强和完善。另一方面,通过参
与各种纠纷的调解,促成双方协商和解,避免诉讼程序的启动,
不仅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减轻了审判机关的工作压力。
二是要结合区域特点,拓展服务空间。由于地域环境、地区经济
结构、城乡居民的比例以及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等,均存在一
定的差异,因此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不平衡是在所难免的。但
是,只要把工作思维从旧的模式中解放出来,因地制宜,勇于尝
试,就必定能走出一条有特有成效的创新之路。三是要积极探
索多元化的援助方式。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律援助活动,不仅适应
了困难众不同层面的法律需求,也与和谐社会的多元化发展要
求相适应,有利于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效能,扩大社会效果。
(三)、着力加强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化、规范化。目前,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已经步入发展完善的新阶
段,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就应当是抓规范化建设,以规范促发展,
向管理要效率。逐个清理和核实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硬件设施设
备、清理和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法律援助的宣传、
咨询、申请审查、经济困难的调查、对工作站人员及联络员的培
训、考核以及各项登记、录入等一系列工作均有章可循,均有时
限及质量要求,进一步调动法律援助网络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和主动性,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
本文发布于:2022-08-04 20:03:4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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