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寿法律服务所
辽源市龙山区北寿街法律服务所
工作人员
主任:李占华
副主任:周世瑛
高级顾问:张毅成
法律工作者:李华宋淑荣郑文琦
法律工作者助理:丁婧竹肖聪
财务:(会计)杨振娟
违纪监察员:李华
档案员:肖聪
微机管理员:丁婧竹
安全防火员:宋淑荣
法律服务所的性质
基层法律服务所是设立在乡镇和城市街道的法律服务中
介组织,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法律服务所是由国
家机关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服务性组织。
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
一、接受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团体、
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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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及其他组织、公民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二、代理民事、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等各类诉讼
和非诉讼业务,提供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人事
争议、医疗事故纠纷、消费纠纷、保险纠纷、债权债务纠纷、
婚姻家庭纠纷、房地产纠纷、网络电子商务电信纠纷等法律
咨询、代理、代办业务。
三、代写各种诉讼及非诉讼文书等。
法律服务所会议制度
一、所会议由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行使下列
职权:
㈠制定所的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
㈡指定所的管理规章制度;
㈢审议所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㈣审议所的年度预决算报告和重大财务开支项目;
㈤审议对所法律工作者和辅助工作人员的奖励和处分;
㈥其他需要提交审议的重要事项。
二、会议决定对所从业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聘用、调离、
辞退。
三、会议决定多所从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职业道德
和执业纪律教育、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方案,加强执业活
动的检查、监督,建立岗位责任、定期考核、奖励处分、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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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等管理制度制定。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为构建
和谐社会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二、法律工作者必须养成自学习惯,结合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的颁布、修改、修订及时认真学习;结合铬镍钢做实际系统
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
三、不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全面分析,
进一步准办案的切入点,做到准确及时。
四、平时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发挥电子网络设
备的作用,构建“学习型”的法律服务所。
五、在理论和时间相结合的基础上,每月写一篇学习心得体
会,并在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作为业务学习的基本要
求。
文明办公制度
为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活动,以构建和谐社会,树
行业新风为目标,着重推进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优
美环境,为达到这一标准,对文明办公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不准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二、不准工作时间扯皮、作风轻浮、办事拖拉、办事效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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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三、不准工作人员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不按政策办事、故
意刁难、越权侵权、推卸责任。
四、不冷落外来办事人员,对外来客人和办事人要来有迎声、
走有送语,彻底扬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作
风,举止端庄,文明礼貌。
五、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和大声喧哗说笑、打架斗殴、说脏话、
玩扑克、下象棋等;
六、不准在楼内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乱扔烟头
纸屑。
七、努力改善办公环境,创造一个舒适、整洁、幽雅、井然
有序的办公环境,做到无灰尘,无杂物、无乱贴乱画,办公用品
摆放有条不紊,整洁舒适。
八、不准外单位人员和家属、子女、乱动办公设备,调取各
种文件,休息时间不准带小孩上网玩游戏。
法律工作者的收案制度
一、凡来所法律咨询、聘请法律顾问及委托诉讼、非诉讼代
理的各类案件均由接待人员统一接待,或由主任指定人员接待。
二、凡来所聘请法律顾问、委托诉讼、仲裁代理和非诉讼代
理,是否接受均由主任决定。
三、除当事人指定聘请顾问、委托代理的法律工作者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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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所接受的各类诉讼、仲裁、非诉讼案件的承办人员一律由主任
指定。
四、上级交办的各类案件由主任指定具体承办人。
五、兼职法律工作者接受各类案件必须经主任同意。
重大、疑难案件请示讨论制度
一、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个体工商
户、农村承包户、公民法律顾问期间,在提高法律意识、深化改
革、振兴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献计献策。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必
须提交集体讨论,不得承办人在没有全面、准确地认识前盲目下
结论。
二、称班人在接受指派承办案件中,涉及难以定性、如何使
用法律问题时,必须提交集体讨论。
三、对涉及社会稳定或集体诉讼、非诉讼案件,必须经集体
讨论。
四、领导认为需要集体讨论的案件。
法律工作者监督制度
一、法律工作者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取费用。
二、法律工作者不得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指派承办的案件。
三、法律工作者在承办案件中必须认真负责,如因不认真负
责发生问题,一经发生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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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法律工作者采取不正当竞争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
育、警告、辞退等处分。
五、法律工作者在承办案件中不得提供虚据,不得挑词
架诉。
计算机应用管理制度
一、加强计算机应用管理,作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非工作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使用计算机及其附
属设备。
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准对外擅自公布、提供信息资料。
四、加强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定期检测、计算机,防止
感染计算机病毒。
五、联网通讯时,必须先检测病毒,通讯完毕后,再进行检
测。
六、按时检测、检修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保证机器的正常
运行。
七、计算机设备不使用时,要切断电源,并做好防火工作,
相关附属设施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外借。
保密制度
第一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模范遵守保
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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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
㈡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历,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㈢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自留存带有密级的
文
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级文件管理。
㈣不要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
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的秘密事项。
㈤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
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观领导批准,并由
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㈥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的
秘密。
㈦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的工
作人员和配偶、子女。
㈧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
国家机密。
㈨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
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㈩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
件、资料和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
手续,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二条,单位主要领导,以及相关部门应当旅行以下保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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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职责:
㈠成立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主持工作,由办
公室具体从事日常保密工作。
㈡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的保密文件和指示,有计划地开
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㈢贯彻执行保密法规、指定实施保密工作计划,健全各项保
密规章制度,加强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㈣对涉密的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负责采取保密技术防范
措施。
㈤对本单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重要活动、会议或项目,组
织制定保密工作方案,采取保密措施。
㈥认真总结本单位的保密工作,组织查处失泄密事件,表彰
保密工作的先进个人。
㈦积极支持依法开展的保密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
难。为保密工作和保密干部做好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三条:对存在重大泄密或发生戏迷事件富有、负有主要领
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四条:对玩忽职守、拒不履行保密工作职责、造成严重泄
密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
一、各种档案按组卷要求,由立卷人整理,按有关规定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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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移送档案室统一保管。
二、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必须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严禁用
其他笔书写。
三、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查档时,均应在档
案室按有关要求查阅。
四、档案在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积极长早档案保管条
件,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经常通风。
五、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
用电器。
六、非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严禁入内,没、门窗要牢固,随走
随关,档案装具要坚实、耐用、整洁大方。
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勤政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
强化财务管理,节约开支,杜绝铺张浪费,使有限的资金保证法
律服务及相关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工作方针,政
策和财会法规及制度,发扬勤俭办事的光荣传统,认真理财,提
高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财务支出审批权限,实行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分
别记帐的管理原则,财务支出实行审批制度,由会计认真审核。
购买各种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由专人负责验收,较大金额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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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由所里办公室讨论决定。
三、招待费管理。所里的各种招待费要严格掌握,实行申报、
登记备案的管理办法,控制招待标准,杜绝一客多陪。会议用餐
标准要定人定量,防止铺张浪费,超出标准。
四、严格执行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资金管理制度,法律服务业
务的收入由财务人员出具发票和收款入库,不得坐支。
五、差旅费管理。公出借款要提前到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借款凭证必须由领导及相关人员签批。
⒈严格掌握按出差里程和日数支付差旅费,公出后三日内按
财务手续结清差旅费,否则由出差人工资扣除。
⒉公出的宿费、交通费要按财务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支出。
⒊其它费用支出或借款。其他临时性费用支出必须由领导同
意后方可报销,不得违反财经纪律。
安全防火保卫制度
为了加强法律服务单位的内部安全、防火、保卫制度,保证
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不受损失,消除安全安全隐患,保证正常
良好的办公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自觉维
护单位的安全工作秩序,遵守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发现可疑情况,
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案件发生后,保护好现场。
二、加强值班、值宿工作,统一由办公室安排,严格遵守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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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制度,认真旅行职责,填写好值班、值宿记录,对值班、
值宿漏岗不按时交接班的一经发现要通报批评。
三、值班(宿)人员当班期间不准让子女、家属代替,及不
准将外人带入单位内。
四、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将文件妥善保管好,锁好桌、
柜、库等。出纳员要按有关保管现金制度存放现金,下班前关好
门窗、灯、微机方可离去。
五、维护好单位的公共财产,不经单位领导和办公室批准,
不得外借和带出所里任何物品和财产,凡将公物带出所,必须由
相关领导批准方可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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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04 17:20:0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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