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心得体会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更新时间:2025-02-25 13:07:01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4日发
(作者:青岛市公安局)

重婚罪心得体会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由于我国对事实婚姻采取的是限制承认主义,即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的法

律效力,所以只有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时,才能成立事实重婚罪。1986年

11月21日颁布的《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第一,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前,

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面人民

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

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第

二,1986年3月15日《结婚登记办法》施行以后,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

义同居生活,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面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双

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的一方或双方不符合

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第三,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

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现

在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公布施行,由于的司法解释

以时间为界限对事实婚的法律效力采取了限制承认主义。因此,《婚姻登记管理

条例》施行后,所有的事实婚都将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不存在“重婚”的

问题。据此,事实婚姻只有被承认有法律效力时,才被确认为一种婚姻关系,

也才谈得上与其它婚姻关系的重合,从而构成重婚罪。若事实婚姻不具有法律

效力而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则当事人所谓的"夫妻关系"不但得不到法律的

确认,反而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所谓"重婚"也就无从谈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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