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心得体会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由于我国对事实婚姻采取的是限制承认主义,即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的法
律效力,所以只有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时,才能成立事实重婚罪。1986年
11月21日颁布的《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第一,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前,
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面人民
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
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第
二,1986年3月15日《结婚登记办法》施行以后,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
义同居生活,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面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双
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的一方或双方不符合
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第三,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
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现
在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公布施行,由于的司法解释
以时间为界限对事实婚的法律效力采取了限制承认主义。因此,《婚姻登记管理
条例》施行后,所有的事实婚都将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不存在“重婚”的
问题。据此,事实婚姻只有被承认有法律效力时,才被确认为一种婚姻关系,
也才谈得上与其它婚姻关系的重合,从而构成重婚罪。若事实婚姻不具有法律
效力而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则当事人所谓的"夫妻关系"不但得不到法律的
确认,反而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所谓"重婚"也就无从谈起了。
本文发布于:2022-08-04 14:42: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5635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