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2008年度全省各市律师
所年检和执业律师注册若干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律职业资格
【发文字号】粤司[2008]4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8.03.07
【实施日期】2008.03.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2008年度全省各市律师所年检和执业律师注册若干
事项的通知
(粤司[2008]4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律师协会:
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08年各市律师事务所年检及执
业律师注册的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注册的形式和对象
今年除广东省法律援助处律师、公司律师外,全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均须通过广
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websuite/)办理年
检注册。广东省法律援助处律师、公司律师的年检注册参照往年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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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年检注册的对象为:
(一)2008年3月31日前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分所(包括公职律师事务
所)。
律师事务所分所及其执业律师在分所所在地参加年检注册。
(二)2008年3月31日前已领取执业证的专职律师,符合《司法部兼职从事律师职业
人员管理办法》(司法部第47号令)规定的兼职律师及公职律师(含法援律师)、公
司律师。
二、律师所年检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律师事务所年检登记表》一式三份,《执业律师注册汇总表》一式四
份。
(二)年检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人员、机构、业务发展、财务管理、纳税、缴纳社保基金等基本情况,设有分所
的,应同时报告分所的有关情况;
2、律师事务所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含该年度被投诉及处理情况);
3、律师事务所履行法定义务情况;
4、律师事务所建章立制情况;
(三)律协会费及纳税凭证(复印件)。
(四)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律师事务所年度财务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交市司法局(或律
协),一份交广东省律师协会;
(五)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副本。
公职律师事务所提交材料:(一)、(二)中1的前三项、(五);法律援助处提交
(一)。
三、执业律师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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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写《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审核登记表》一份,内容包括办理律师业务、遵守
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及其他法定义务等情况。
(二)上年度《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登录册》,新领执业证还未领取《执业律师继续教
育登录册》的律师提交律协颁发的《律师上岗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三)兼职律师应提交有效工作证复印件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允许其兼职从事
律师职业并同意年检注册的书面意见,司法警察学校(院)兼职律师应同时出具不具有
人民警察身份的证明;岗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应提交所在单位(企业)出具的证明其
专门从事单位(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同意继续执业的相关材料和工作证复印件。
(四)法律援助机构执业律师须由其所在的法律援助机构加具意见。
四、律师事务所年检和执业律师注册的程序和要求(略)
今年年检注册工作由广东省司法厅继续委托广东省律师协会负责办理,具体工作流程
如下:
(一)为确保年检注册工作顺利进行,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将在安排注
册时间前一周关闭该市律师事务所部分业务申请,待该市注册结束后开放(关闭和开放
时间见后文)。暂停的业务,包括申领律师执业证、新设律师事务所或分所、转所、执
业类别变更、律师执业证的暂停与恢复、律师执业证补换、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负责
人、派驻律师、章程协议、地址、名称变更登记的申请等。需要在年检注册前办理完毕
的业务,请抓紧时间在业务关闭前申请。
(二)申请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须首先通过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提交
年检注册的电子申请,通过该网年检注册业务中的“执业律师注册汇总表打印”功能打
印《执业律师注册汇总表》,连同其他书面材料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逐级上报所在地地
级以上市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县(区)司法局、市司法局(或律师协会)收到年检
注册材料后,须通过平台进行严格审查并加具意见。同意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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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的,点击“发送”;不同意律师事务所年检注册的,点击“退件”并填写退件理
由;不同意部分执业律师年检注册的,在相应律师后面的“审批栏”选择不同意并填写
理由,然后点击“发送”。
(三)各市按照年检注册的时间安排表,依次到广东省律师协会办理年检注册手续。
年检时向广东省律师协会提交《执业律师注册汇总表》(一份两份)、《律师事务所年
检登记表》(一式一份)、《××市律师事务所年检汇总登记表》(一式二份)、律师
事务所年度财务报告(一式一份)及书面审查意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副本、律师执业
证。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广东省律师协会应将执业证收回交给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务
所年检提交的材料(二)、(三)、(四)及执业律师要求提交的材料(一)、(二)
由各市司法局留存。兼职律师、公司律师、岗位公职律师应同时向广东省律师协会提交
相关证明,经审核后再办理年检注册手续。
(四)年检注册后,广东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及时向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提交经核
对的《执业律师注册汇总表》一份及所有兼职律师、公司律师、岗位公职律师的单位证
明。
(五)法律援助处执业律师须经所执业的法律援助处加具意见后,统一报广东省法律
援助处审核,才能办理注册手续。
为提高工作效率,律师事务所提交的拟注册律师执业证的排列顺序应与《执业律师注
册汇总表》的顺序一致。各市提交的拟注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排列顺序应与
《××市律师事务所年检汇总登记表》的顺序一致。所提交材料一律使用A4纸。
五、不予注册和暂缓年检注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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