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解答法律咨询.在线或现场解答来访众法律咨询,
对情况复杂、电话中难以解答的问题,约请咨询人到律师事
务所当面解答.
(二)提供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来访人告
知其应提供的相关申请材料,依法受理并提供法律援助。
(三)提供法律服务。对来访人要求提供法律服务的,根
据来访人的要求和具体情况,介绍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
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所的和联系人.
(四)进行法制宣传。在来访人咨询法律问题时,根据
来访人的需求,主动向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介绍
司法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能和服务内容等。
(五)提供人民调解.对来访人请求人民调解的,根据属
地和行业调解的原则,联系指定基层司法所和专业人民调解
委员会进行调解.被指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结束后,应及
时将调解结果反馈给中心。中心对简单纠纷且有条件现场调
解的当场进行调解;纠纷情况疑难复杂但认为有必要的,组
织专门力量进行调解。
(六)接受投诉举报。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所有工作人
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投诉举报,准确、清晰地记录下来及时告
知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反馈、登记工作。
(七)上报社情民意。每月一次定期统计、分析众关
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有可能转化为体性信访或越级上访
的苗头情况,及时报送局领导;开展“12348”法律咨询舆情
分析工作,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和助手.
(八)其它相关工作.中心认为其它需要进行的工作。
本文发布于:2022-08-04 06:48: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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