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一村
(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1.23
•【字号】青政办发〔2019〕8号
•【施行日期】2019.0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律援助
正文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
青政办发〔2019〕8号
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市直各部门、事企业单位:
《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3日
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
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
(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50号)精神,结合我
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
础,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业人士开展法律
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干部众提供法律服务。
2.深化法治,服务民生。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
满足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众合法权益,引导众合理、
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3.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法律服务发展水平和村
(社区)及广大众的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二)主要目标。在全市105个村、社区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
覆盖,让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法律服务,困难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基层干部众法律意识显著增强,养成知法守
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维护合法权益;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
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村(社区)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人员配置。
1.选聘条件。聘任全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担任村
(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高法学理论知识水平和较强
的实际工作能力,熟悉社情民意和政府工作规则,擅长纠纷调处;热心公益事业和
社会服务,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
问职责;遵守有关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2.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律师资源,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为每村(社区)
配备1名法律顾问,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1名律师可担任5个村(社区)
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确定后,由各镇、街道统一组织辖区村(社区)委员会与律师事
务所签订聘任合同。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1.为村(社区)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
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
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为众提供法律咨询。及时解答众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
供法律意见。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众到当地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
法律援助。接受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接受村(社区)居委会或
众参与诉讼活动,应酌情减免代书、诉讼代理等服务费用,切实维护众合法权
益。
3.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
知识,增强基层干部众的法律意识,帮助干部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引
导干部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4.参与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应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参与矛盾
纠纷调处和化解信访工作。为调处医疗卫生、交通损害赔偿、土地征用、劳动关
系、环境保护、家庭邻里、婚姻家庭、涉农合同等领城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提供
法律意见。
(三)工作要求。
1.定期开展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到所服务的村(社区)累计服务8
小时,每半年举办1次法治讲座,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每年组织1次法律服务
进村(社区)活动。
2.及时收集信息。村(社区)法律顾问应注意收集整理可能引发体性事件或
大规模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信息,及时报镇(街道)司法所,为掌控社会矛盾动态
提供参考;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区)委员会、众重大利益的事
情,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提出法律意见。
3.优化服务模式。在村(社区)设置公示栏,公示法律顾问的姓名、职责、联
系方式、驻点时间等。建立法律顾问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与辖区司法所
人员、村(社区)干部、党员和众代表等建立,使线上和线下服务有机结
合,充分发挥掌上法律服务优势,让众随时随地享受到法律服务。
三、工作机制
市司法局要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评估
标准;各镇、街道要协调各村(社区)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服务提供必要的
场所、设施,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建立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各村(社区)要依托人民调解
委员会场所,建立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电话、
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由村(社区)调委会主任兼任法律服务工作室主任,及
时引导众寻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组织开
展法治宣传教育,协调法律顾问定期或不定期到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二)建立培训制度。市司法局每年要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组
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国家政策、相关法律事务、社情民意等培训,不断提高
法律顾问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规范服务标准。市司法局及各镇、街道要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
问行为规范、服务标准、日常管理、统计、工作台账等基本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
作开展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不断完善提高。
(四)建立评估制度。各镇、街道要配合市司法局制定评估指标体系,每年
通过检查工作台账,听取村(社区)干部众意见等形式,对村(社区)法律顾问
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奖惩,兑现服务费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开展一村(社区)一法
律顾问工作,各镇、街道要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体系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积极做好选聘;司法局要建立律师、
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库,搞好统筹协调,周密组织实施;村(社区)要积极配合,
主动作为,齐抓共管,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机
制。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人民政府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自2019年起
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经费起逐年列入财政预算,每个村(社区)每年
5000元,每年市财政安排52.5万元,由市司法局和镇(街道)负责考核评估,按
季度支付。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行法律顾问经费动态增长机制。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将把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
入对各镇、街道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内容,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进行
考核。市司法局每年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监
督检查,并纳入律师事务所年检内容。
(四)加强宣传引导。市司法局及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
新媒体广泛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不
断凝聚学法守法的正能量,为全民学法、遇事法、化解矛盾靠法营造良好的氛
围。
附件:青铜峡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办法
青铜峡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顺问管理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考核,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担任全市行政村、社区居委会法律顾问的律师。
二、考核内容
(一)为村(社区)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
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
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二)为众提供法律咨询。及时解答众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
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众到当地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
站申请法律援助。接受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接受村(社区)委
员会或众参与诉讼活动,应酌情减免代书、诉讼代理等服务费用,切实维护众
合法权益。
(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
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众的法律意识,帮助干部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
念,引导干部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四)参与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应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积极
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信访工作。为调处医疗卫生、交通损害赔偿、土地征用、
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家庭邻里、婚姻家庭、涉农合同等领城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
题提供法律意见。
(五)定期开展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到所服务的村(社区)累计
服务8小时,每半年举办1次法治讲座,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每年组织1次法
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
(六)及时收集信息。村(社区)法律顾问应注意收集整理可能引发体性
事件或大规模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信息,及时报镇(街道)司法所,为掌控社会矛
盾动态提供参考;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区)委员会、众重大利
益的事情,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提出法律意见。
(七)优化服务模式。在村(社区)公示栏公示法律顾问的姓名、职责、联
系方式、驻点时间等。建立法律顾问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与辖区司法
所人员、村(社区)干部、党员和众代表等建立,使线上和线下服务有机
结合,充分发挥掌上法律服务优势,让众随时随地享受到法律服务。
三、考核方式
(一)由市司法局会同各镇、街道制定具体管理考核细则,量化管理考核内
容及标准。
(二)由各村(社区)及法律顾问按月填写《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登记表》,
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由各镇、街道组织人员于每年12月底前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组织村(社区)干部和众代表进行评估测评,考核测评结
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市司法局根据各镇、街道考核测评结果,兑现
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费。
四、考核结果应用
(一)对考核测评为优秀等次的法律顾问,按100%兑现服务费;考核测评
为良好等次的法律顾问,按80%兑现服务费;考核测评为一般等次的法律顾问,
按60%兑现服务费。
(二)对考核测评为一般等次的法律顾问,由市司法局予以通报批评,提出
整改意见,监督法律顾问整改完善、不断提高。
本文发布于:2022-08-03 10:03: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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