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办法
为全面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X
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
意见》,市委、市政府办公室《X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
于在全市各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的意见》,《X市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实施办法》,
以及《X县关于推行律师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
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
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
署要求,以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及国
有企业普遍设立公司律师为目标,着力提高我县各级党政机
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
水平,为全面推进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设立范围
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可
以申请设立公职律师。县级及县级以下国有企业可以申请设
立公司律师。
三、任职条件
(一)一般任职条件。
X、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
问,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
X、在国有企业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
问,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
(二)严格特许执业条件。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前已担任法律顾问、未取
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经国务
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可以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
书:
X、在党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满X年;
X、具有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
位,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
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获得其他相相应学位;
X、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四、申请核准
(一)申请公职律师执业证书。
公职律师的设立主体是党政机关部门,属于单位行为,不
接受个人申请设立,申报程序为:
X、县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向县司法局提出申请,县司
法局初审后报市司法局审核,市司法局审核后报省司法厅颁
证;
X、各级垂直管理部门,由县级部门统一向县司法局提出
申请,初审后报市司法局审核,审查后报省司法厅审核颁证;
X、各镇党委、政府向县司法局提出申请,经县司法局初
审后,报市司法局审查,市司法局审查后报省司法厅审核颁
证。
(二)申请公司律师执业证书。
公司律师的设立主体是县级及县级以下国有企业,属于企
业单位行为,不接受个人申请设立,申报程序为:
X、县级国有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县司法局申
报,县司法局初审后报市司法局审核,审核后报省司法厅颁
证;
X、县级以下国有企业由所在地镇政府初审后向县司法局
提出申请,县司法局初审后报市司法局审核,后再报省司法
厅审核颁证。
(三)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执业证书,应当提交下列
材料:
X、《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X律师网上下
载)一式两份(内贴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片);
X、申请执业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
复印件一式两份;
X、申请执业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
式两份;
X、所在单位为申请执业人员出具的身份证明一份、复印
件一份;
X、申请执业人员所在单位申报公职律师或公司律师申请
书一份、复印件一份;
X、申请执业人员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公安机关为申请执
业人员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复印件一份;
X、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片一张(贴于一张AX纸上,
注明单位名称及申请人姓名)。
五、职能职责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仅限于从事其所在单位或单位系统内
部的法律事务,为本单位或单位系统内部提供法律服务。其
主要业务范围是:
(一)为本单位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
(二)按照本单位的要求,参与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起草
审议和修改工作;
(三)受本单位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
(四)代理本单位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五)本单位的其它应由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承担的工作。
本文发布于:2022-08-02 23:28: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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