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理权的法律规制

更新时间:2024-11-07 06:39:44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日发
(作者: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论经理权的法律规制

摘要: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不断发展,商业规模的扩大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莫

测使得公司一切事务均由股东或董事会表决的处理方式已难以适应现代市场的激

烈竞争,这直接导致了公司经营管理逐步专业化以及股权关系日益复杂化,在治

理结构中没有控制权的财产所有权和没有所有权的财产控制权成为现代公司的逻

辑归结,所有权与控制权的权力配置结构出现了重大调整,公司经理也由原来单

纯管理公司财产的单一体发展成享有公司控制权的庞大阶层,这一特殊利益阶

层的权力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已成为公司法理论和实务关注的重点。

关键词:经理权;公司治理结构;法律规制

引言

在现行公司法设定的公司组织机构中,经理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令人困惑

和费解。明明所有公司无一例外都必设经理,但公司法却将有限公司的经理规定

为可设可不设的任意机构。尽管经理与董事长一样,都在全权代表公司进行各种

经营活动,但理论上却多认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而多将经理定性为代理人,由

此“形成了法律制度与经济现实的一种强烈的反差。反差的结果是人们一方面越

来越依赖于公司经理的作为,另一方面又依循着传统的法律定式对经理的作为大

加指责。”虽然有关经理法律性质和地位的讨论已有几十年,但迄今未有明确定

论。正在走向成熟的中国公司法对经理究竟应如何科学定性?公司治理的改革和

完善在经理制度方面应否有所作为甚或大有可为?这成为新一轮公司法修订面临

的重要问题。

1经理权的性质

在多元化的法律关系中,经理制度呈现出多元的特点,这也决定了经理权本

身就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构成。经理权是经理制度的核心问题,其直接影响经理的

角设定,对经理权的认知程度直接关涉经理权的效用发挥。如前所述,经理产

生于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背景之下,设置的目的在于满足公司经营管理

活动专业化的要求,其摆脱了集体决策的方式而采取在董事会和章程授权以及法

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对内关系上是一种管理权,对外关系上是一种商事代

理权,虽然其以民事代理权为基础,但又具备一定特殊性。民事代理权强调本人

与第三人之间的外部法律关系,而商事代理权更加关注代理人与本人之间的内部

法律关系,更强调这种代理关系对公司内部治理带来的影响。作为一种商事代理

权,经理权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因授权或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可以直接改变本人与第

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权力。换言之,经理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力,是可以代表公

司与他人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上之力,而不是一种权利。

2法律顾问参与企业合规的必要性

企业合规建设,顾名思义就是企业的建设要符合规则,符合规定,符合法规,

根据2018年7月实施的《合规管理体系指南》中的内容进行定义时,企业合规

建设就是要求企业要在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履行组织所有的合规义务。具体分析

这种合规主要包含内规和外规两个层面[1]。在内规层面,企业需要在企业的规

章制度,文化内涵、精神、道德、行业规范等规定下开展各项工作。在外规方面,

企业的各项工作应当符合国家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规定及

行业管理规定的开展工作。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一旦企业在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

出现法律问题,所造成的影响,很容易在信息传媒的加持下,不断被扩展和延伸,

对企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这种负面影响甚至会导致企业直接破产。另外对于

企业而言,其在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本身就存在较多的法律风险,其中包括刑事

法律风险、税务法律风险、民事赔偿风险、行政处罚风险,企业亏损乃至破产风

险等等,企业需要通过一些科学有效的方式规避各种法律风险或者降低各种法律

风险所带来的影响。

3论经理权的法律规制

3.1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团队的建设

在进行企业法律顾问的过程中,需要懂得管理和法律的综合性人才,且实际

工作之时还需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因为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正处于发展的初

期,所以容易出现顾问人才短缺的现象。因此,为了解决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中的

一个重大难题,企业需要加强法律顾问团队的建设工作。在进行法律顾问团队建

设的过程中,管理层要合理地划分人才区域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的范围,依据企业

的实际情况,优先考虑一些法律专业强、管理方面优秀的人员。在一个企业发展

的过程中,培养一个具备专家型以及学习型的法律顾问团队,不仅是企业法律工

作上的需要,还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3.2日常经营中参与谈判,审理合同,提示风险

公司在生存发展的过程中,总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交易,这些交易是通过谈

判协商、签订合同来确定的。而这个过程也是交易双方权利义务你消我长的过程,

在权利义务中,有时也有意想不到的陷井和危机。随着法制的发展,对于合同的

签订,应该要有足够的认识,因此,在这个交易过程中对合同法律方面的把关和

审查越来越重要。

3.3明确企业法律顾问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主要不是针对个人的行为,而是规范企业行为。若想真正

履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先要理解企业法律顾问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企业法

律顾问组织制度主要包含了总法律顾问、协会管理以及主管机构等。在企业法律

顾问组织制度方面,先要保证管理机构的健全,然后在制度执行过程中避免出现

太多的约束,再就是需要其他部门的紧密合作与支持。另外,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制度主要是指法律顾问在工作过程中的规范性,其中包括了岗位职责、工作评议

以及从业规范等。在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之时,一要做到公平公。

3.4对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的健全

一个企业要合理运作,正常发展,需要有一系列健全的运营机制,企业管理

者可能是经营方面的专家,擅长公司运营、奖励机制等,但对于企业的风险防范

可能就不那么在行。比如有的企业公章和合同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员工签订合同

的内容没有监控,当员工调动或与公司有矛盾时,一旦此前的工作交接不认真,

合同履行就会出现问题,甚至出现利用公司管理漏洞联合第三方损害公司利益的

事,在现行的法律机制下,很多企业在这方面都吃了亏。

3.5在行政监管领域中建立健全企业合规激励机制

在行政监管领域中建立健全企业合规激励机制是激励企业建立合规机制的内

在动力的首要制度安排。我国在行政监管领域过去有合规激励机制的萌芽和尝试,

可持续期待此种合规激励机制的试点效果,经过科学客观的评估,总结其中的经

验和不足,为在行政监管领域大范围推行企业合规激励机制做好先期准备。行政

监管部门可推行一种“严厉惩处直接责任人,宽大处理单位”的方案,与涉案企

业达成行政和解协议,督促企业缴纳和解金,建立健全合规机制,乃至委派合规

监督官员来督促企业完善合规计划。

结束语

如果将经理作为法定代表人,那么就应该对职务代理进行限缩解释,即所有

的职务代理都只是法人特定业务事项的代理,都只是法人部分民事行为的委托代

理。如果享有法人全部事项的代表权或者能够全权代表法人,它就不是代理人,

而是法定代表人。对民法典的职务代理做如是解释,经理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法律

障碍就迎刃而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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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越峰,雷雨晴.论法律顾问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J].特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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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2019(10):136.

[5]王清.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几点思考[J].现代营销(信息

版),2019(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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