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离婚谈判的案例分析 关于协议离婚谈判的案例分析

更新时间:2024-11-09 00:34:54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日发
(作者: 侵权责任法 )

关于协议离婚谈判的案例分析关于协议离婚谈判的案例分

【--结婚祝福语】

赵先生与刘女士于2000年结婚,xx年刘女士生育了一对双胞

胎女儿,此后就一直在家做全职太太。赵先生出guo深造,回国后在

一家跨国公司中国事业部任职,年薪达百万。赵先生在婚前购买了一

套房屋,二人婚后又购买了两套房屋。三套房屋都登记在赵先生名下,

赵先生名下还有奥迪轿车一辆,婚后购买,并有存款100万元。在工

作中,赵先生结识了林小,赵先生认为林小年轻有活力,两人发

生感情,赵先生出资为林小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林小名下。

赵先生向刘女士提出离婚,欲与林小结婚。刘女士不同意离婚。现

在尚未进入诉讼。赵先生同意孩子归刘女士,但不同意分割财产给刘

女士,只同意按每月2000元标准支付孩子抚养费(一个孩子1000元)。

对赵先生、刘女士、林小、刘女士律师进行角扮演,模拟

谈判。第一场:刘女士向律师咨询,最终决定是否聘请律师。一名同

学扮演刘女士,一名同学扮演律师。刘女士想搞清楚自己的法律地位,

律师则应搞清刘女士的需要,提出建议,说服刘女士聘请自己。

第二场:律师代表刘女士与赵先生谈判。写一篇致赵先生的函。

第三场:律师代表刘女士与林小谈判。写一篇致林小的函。

第四场:律师与同事及刘女士一起对谈判结果进行评价分析,

研究对策。

分组进行,各个角必须有至少一人选择。

离婚

1、双方婚龄5年。男方一个普通公司的管理人员,女方一个中

学老师

2、离婚原因,双方性格不和,多次在生活和工作上发生冲突.

多次协调仍不能解决问题,故决定离婚.

3、谈判主题:离婚的财产和小孩的监护权谈判.

4、基本情况男方有一套单位集资房,当初购买的价格是2000

每平方米,共有120平米,购房资金是男女各付一半

离婚女方要求男方让出孩子,并把房子作为她和还孩子的居住

地,另外男方应该给孩子抚养费,要么一次性付清20万,要么每个

月1000元

男方则认为买房的钱只可以退还女方当初买房的钱,原因就是

单位集资房是他作为单位员工的享有的福利,女方没有权利和他共同

分享。

离婚谈判,是能否协议离婚、友好离婚的关键。谈判分为三种

形式:

一、当事人亲自谈判,或称当事人自行谈判。

首先考虑要用什么办法才能和配偶达成离婚共识,并对孩子扶

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能够双方满意。要想谈判成功,必须做好大量的

准备工作。第一是要作好充分的心理准备,然后是语言的准备,再就

是协议书的准备。如果自己再三谈判,始终难以实现离婚的愿望,要

赶快委托亲友、同事出面谈判或委托离婚专家代为谈判。

二、委托亲友代为谈判。

亲友出面谈判的好处:

(1)可以让对方感觉到:你提出离婚是认真的,铁了心的,而

且还有你亲友在支持和帮助你同他离婚。

(2)可以有效预防因亲自谈判而发生冲突、造成伤害。亲友出

面谈判的缺点是考虑问题不全面,谈判内容不得法。

三、聘请离婚专家代理谈判。

让离婚专家代理谈判的好处是他们能够全方位地为你和配偶考

虑问题,并可以帮你合情、合理、合法地达到离婚的目的,还能帮你

离婚不吃亏。

(作者:张志胜,北京律师)

一般而言,协议离婚时谈判沟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财产分割与

子女抚养两个方面;针对解除婚姻关系的谈判难度非常大,余地不多,

相反,作用不会太大。下面主要针对财产风与子女抚养问题谈判沟通

时应当注意的事项稍加,以资参考。

一、针对子女抚养问题的谈判

1、明确法律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

有据可查的规定如: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照顾女方和无过

错方,哺乳期内至2周岁前抚养权归女方以及父母抚养孩子的法定义

务等。在有关法律规定方面取得一致后继续往下谈。

2、充分理解对方关于孩子抚养问题的心态

切忌盲目沟通,有道是“侃侃而谈,无所事事”。先摸清对方

关于孩子抚养问题的基本态度:是否有谈判的余地,有多大余地,是

否在利用孩子问题要求更多财产份额等。

3、抚养费问题

抚养费是焦点问题之一,一是抚养费数额的确定,一是抚养费

支付问题。数额的确定相对比较容易,一般为收入的20%-30%;但是,

支付问题往往很难达成一致,接受方主张一次性付清,付出方要求按

月或者按年支付。

4、探望权的问题

这个问题一般不会太麻烦,毕竟,父母双方都希望孩子有正常

的父爱和母爱。但是,关于探望的时间、地点以及送回孩子的时间必

须规定清楚,以免后患。

5、大额开支问题

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开支具有不可预知性,所以,数额

往往无法确定;数额巨大,可能超过承受能力;发生时间可能在孩子

18周岁以后。所以,建议在谈判时注意明确上述关键点。

二、关于财产问题的谈判

1、明确有关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必要的

有据可查的规定:平均分割,照顾妇女和无过错方,照顾付出

较多的一方,隐藏、转移财产可以少分甚至不分等。

2、要求对拟分割财产状况的真实性负责

很多人有一种误解,认为只要把财产转移了,就万事大吉了。

其实不然,离婚后2年内,一方发现另一方有转移行为的,均可再行

诉讼。这一点,在谈判过程中可以明确。

3、遵从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

如果双方没有让步的意思,谈判时尽量遵从公平合理的原则进

行交涉,不要狮子大开口,也没有必要无谓的妥协。

4、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做出财产让步

有时候,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可能愿意少分财产,

这对双方来说的都是一个契机,谈判时,要好好利用和把握。

5、适度利用对方过错证据

有关过错的规定,已经解释很多次了,此不赘述。如果一方掌

握了对方确凿的证据,当然可以加以利用;如果证据不充分,可以采

取攻心战术。

6、注意实际支付问题的谈判

协议归协议,需要实际交付才算最终完成了财产分割。所以,

在谈判时,一定要将交付方式与期限谈清楚,不可模棱两可。

7、关于债务分担问题

共同债务分担问题,注意其真实性,很多时候,对方可能伪造

债务。所以,沟通之前先核实债务真实性是必要的。一般情况下,需

要将个人投资经营所产生的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分开。

:(低头看手表)你比较准时,再有1分钟12秒,我就可以宣

布你迟到。

男:我不是没有迟到吗?再说了,有什么事在家说不行吗?非

要跑这么远干嘛?

女:你教训谁啊!我和你说啊!我们现在是要谈判,你代表你,

我代表我,至于为什么选择这里,是因为我不想让孩子知道,未来,

也许是不久的将来,将有可能发生让他不愿意看到的事情,我是不想

让他提前受到心灵打击。

男:什么事啊!整得这么神秘!

女:这件事,关系到你们家的荣辱,关系到你今后的命运!

男:拜托,你不要这样神秘好不好!我的时间是有限的!还有

好几笔生意等我去谈呢!(说完掏出一瓶饮料,打开,开始喝)

女:那好吧!我就直说了吧!从现在开始,我不愿在做家庭主

妇,我不能和以前一样,除了做饭就是洗拖布,虽然,我已经落后了,

但是从现在起,我要加大马力,争取追上时代的脚步。

男:说句实话,__明白你到底在说什么啊!

女:我要和你离婚!用我自己的方式去生活。

男:(把水从口中喷出)离婚??(摸摸女人的头自言自语)

这也正常啊!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啊!还是让驴给踢了!

女:去!你才被驴踢了呢!我告诉你,我现在说话代表我的主

观意识,我代表我本人和你郑重的进行离婚谈判!

男:谈判?谈什么?

女:谈未来,谈人生!

男:未来?人生?那是谈恋爱的时候谈的,怎么离婚也要谈这

个啊!这社会也忒疯狂了!

女: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男:你别背歌词了!你想和我谈什么呢?没事我得走了!(转

身要走)

夫妻双方进入离婚谈判阶段,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合适的环境谈离婚:选择一个对双方均相对宽松的时间

以及适宜谈判的安静场所进行;2准时:请依据事先约定的时间准

时到达谈判场所;

3准备谈判计划:确保自己携带了谈判所需的所有文件的副

本;

4谈判心态:在双方谈判过程中,态度要端正,用语要礼貌,

保持冷静并适当表现出自己的自信;

5要有耐心:要耐心倾听对方陈述,不要常常打断;

6适时反驳:在保持态度正确的同时,也可行使自己提出反驳

意见的权利;

7善于倾听:你可以坚持自己的想法,但不要顽固不化,要注

意听取别人的建议,哪怕是批评,也可能是善意的、值得考虑的;

8避免谈判商业化:请尽量不要以谈生意一样的态度来商议自

己的个人问题;

9适时寻求帮助:不要被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吓倒,你可以要

求考虑时间,或出来咨询一下你的亲友或是你的律师;

10掌握原则:不要让自己不甘愿的作出任何决定,哪怕你的

律师也同意的情况下,此时你可以请求先将这个问题缓一下,以便自

己具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考虑;

11保持冷静:任何的离婚谈判都无法避免争执,当你感觉自

己的情绪开始紧张,心情开始烦躁,甚至愤怒开始在心中蔓延时,请

不要说话,闭上眼睛深呼吸,告诉自己,“我要保持冷静,生气解决

不了任何问题”。

12勿饮酒:不要妄图用酒精或其他来麻醉、镇定自己,面对

现实更好一点。

离婚调解案例分析

__的离婚调解即__对已受理的离婚案件,依法律程序进行的

调解工作。调解既可以在庭前也可以在庭审中进行。

这里,先从一起离婚案件谈起:该案是一起极普通的离婚案件,

原告叫武风,被告叫丁全。开庭审理中,原告称被告有吃喝嫖赌的坏

习气,家庭出现第三者,男方曾有暴力行为。被告方同意离婚,自愿

抚养孩子。但声称家里欠有四万多元外债,要求原告应当承担一半,

而家里的财产,因为“都是我挣来的,应该全归我所有”。在整个庭

审过程中,双方争执激烈,互不相让。

原告提出,被告常年做生意,有许多钱,但却没有任何证据,

被告声称没有存款反有4万元的债务。由于离婚案件中所有争议事实

几乎都发生在二人之间,很难举证。而比较高明的虚据,甚至会

被法庭认定为有效证据。从此案来看,要原告提供证明被告经济状况

的证据几乎是不可能,按证据规则之规定,提供不出对自己有利的证

据,应承担不利后果。在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个举证能力强弱的问题。

家庭财产的多少以及孩子由哪方抚养对其成长更为有利?上述问题的

利弊平衡,谁能作到最公平呢?有句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作

为法官,应当明白:家务事大都很难去明辨是非。夫妻之间的利益平

衡最好的评判者是他们自己。当然,象上述离婚案件,如果由承办法

官去判决,也并非难事。但是,从公平角度来看,笔者认为,尊重双

方合意即使用调解方式要比法官的判决更为公平。

既然着重调解原则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此重要,那么应当

如何进行调解?应采取何方式?这也是贯彻着重调解原则的一个重要

问题。

如上述案例中,双方当事人“敌对”情绪很大,法官即使向双

方讲明道理,但双方也不愿意向对方“低头”,这种情况之下,双方

又如何能沟通?又启能调解?

这里就有一个法官居间协调的问题。在老百姓中发生纠纷之时,

双方往往会请来第三方从中撮合,中间人会单独到双方家中去做工作,

避免双方之间的争吵,使双方合意,从而息纷。法官调解与之不同的

是法官是执法者,身份上有所不同,单从使双方达成合意的目的来看,

是有其相同之处的。因此,就有必要讨论一下我们称之为“背靠背”

调解的问题。

“背靠背”调解一直以来被视为违反程序的行为,因法官与当

事人是单独接触,与一方当事人单独交谈,会给法官枉法带来机会;

再者,它不能使双方在一起充分协商,不能体现调解的本质精神。

这种分析有一定的偏颇: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已把

事实陈述完毕,不可能再行更改,法庭辩论也已完毕,双方该向法庭

陈述的理由也已陈述清楚,调解中,也会向双方当事人讲明有关法律

的规定,在双方僵持之下,由法官与其单独交谈未尝不可。再者,双

方在“敌视”状态下是无法沟通的,达成“双赢”的协议就更无从谈

起了。

应当指出的是,从理论上、逻辑上非常严谨的东西往往与实践

是相背离的,而从实践到理论之间差异会小的多。事实上,“背靠背”

调解,只是一个调解方法问题。如上例案件,笔者在调解过程中,就

采用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在单独与被告交谈中,被告表示“其

实家里这些财产我都可以给她,她愿意要什么就要给她什么吧,如果

她还想要钱我也可以给她一些。”;单独与原告谈话时,原告说“只

要家庭财产给我一部分,他挣的钱,愿意给就给,不给就算了。”此

时,双方就到了利益平衡点。可想而知,如果强行判决,其效果就

会差很多。

在实际审判工作中,许多法官一直采用着“背靠背”调解方式,

他们认为这是极为有效的一种调解方式,即体现了公平、公正又体现

出了当事人自我权利处分原则,同时又省时省力。在调解笔录或开庭

笔录中没有单独谈话记录。法官们如此操作,正是因为其操作性非常

强,效果也比较理想。

离婚调解中,子女监护权是一项重要内容。除考虑当事人双方

的实际情况外,依法规定在孩子满10周岁后,要争求孩子__。10

周岁以下的孩子有无必要听取其个人意见呢?笔者认为,应依实际情

况,由法官自由裁量。

如上述案例中,孩子一直随同原告生活,被告想要孩子。二次

开庭时孩子趴在原告怀里痛哭,并表示不愿与父亲一起生活。后经询

问,孩子说,被告经常打骂她。几个月前的一个晚上,因受到被告厉

声呵斥,她自己走了十多里地到原告住处。故坚决不愿与被告共同生

活。被告听罢遂不再坚持要求监护权。由于物质的极大丰富和优生

优育等综合原因,现在的孩子越来越聪明,这是不争的事实。未满

10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因此,在必要时,

应当征求孩子意见,并将其意见作为主要参考依据。此外,离婚调解

还可采用以下方法:一是把相关法律及道理向双方当事人讲解透彻,

让双方当事人自己去衡量利弊,从而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二可采取一

些灵活多样的方式。如必要时让亲属或单位人员到场,参加调解。

此外,在当庭调解或调解前的法庭调查阶段,要让当事人把想

说的话说出来,要让当事人有一种“释放感”。有时,当事人往往不

是在争什么,而是想把心里话都说出来,特别是想向法官吐诉,得到

法官的充分理解,让法官知道自己是有理的。一些法官为了追求“效

率”,往往会打断当事人,以致当事人认为“法官不让说话,向着另

一方”,这种方式并不足龋只有让当事人把心里话说出来,他们的心

态才能平和,才有利于调解,而且法官也能充分了解案情。

在法官调解离婚案件中,有这样一种现象:原告第一次起诉离

婚时,法官们第一想法就是不愿判离,他们从善意的心态出发,想给

双方一个“缓冲期”,即在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先由原告撤回起诉。

在再次起诉前的半年内,双方还可以再努力磨合。如仍不能和好,一

般就已感情破裂为由,调解或判决离婚。还有这样一种情况,在调

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但就财产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

而法官亦认为财产问题很难查清,依据现有证据不好下判或感觉不公

正,在与原告谈话时,原告认为离婚时机还不成熟,故提出撤诉请求,

法官予以准许。

上述两种做法是正确的。虽然感情破裂是法律规定的离婚标准,

但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十分抽象、难以把握。法官采劝缓冲”冷处理不

失为一种办法。实践证明,一些原告在撤回起诉后,双方均未再次起

诉。因财产争议而撤回起诉的,随时间的推移,双方均静下心来,冷

静平衡、思考,有许多当事人在协商好后,一起来到法院,办理离婚

手续。而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双方的心态也较之从前平和很

多,有利于较好地解决问题。因此,笔者认为“缓冲式”的解决方式

是可取的。

律师回答:

1选择合适的环境谈离婚:选择一个对双方均相对宽松的时间

以及适宜谈判的安静场所进行;

2准时:请依据事先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谈判场所;

3准备谈判计划:确保自己携带了谈判所需的所有文件的副

本;

4谈判心态:在双方谈判过程中,态度要端正,用语要礼貌,

保持冷静并适当表现出自己的自信;

5要有耐心:要耐心倾听对方陈述,不要常常打断;

6适时反驳:在保持态度正确的同时,也可行使自己提出反驳

意见的权利;

7善于倾听:你可以坚持自己的想法,但不要顽固不化,要注

意听取别人的建议,哪怕是批评,也可能是善意的、值得考虑的;

8避免谈判商业化:请尽量不要以谈生意一样的态度来商议自

己的个人问题;

9适时寻求帮助:不要被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吓倒,你可以要

求考虑时间,或出来咨询一下你的亲友或是你的律师;

10掌握原则:不要让自己不甘愿的作出任何决定,哪怕你的律

师也同意的情况下,此时你可以请求先将这个问题缓一下,以便自己

具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考虑;

11保持冷静:任何的离婚谈判都无法避免争执,当你感觉自己

的情绪开始紧张,心情开始烦躁,甚至愤怒开始在心中蔓延时,请不

要说话,闭上眼睛深呼吸,告诉自己,“我要保持冷静,生气解决不

了任何问题”。

12勿饮酒:不要妄图用酒精或其他来麻醉、镇定自己,面对现

实更好一点。

13明确法律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

有据可查的规定如: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照顾女方和无过

错方,哺乳期内至2周岁前抚养权归女方以及父母抚养孩子的法定义

务等。在有关法律规定方面取得一致后继续往下谈。

14充分理解对方关于孩子抚养问题的心态切忌盲目沟通,有

道是“侃侃而谈,无所事事”。先摸清对方关于孩子抚养问题的基本

态度:是否有谈判的余地,有多大余地,是否在利用孩子问题要求更

多财产份额等。

15抚养费问题抚养费是焦点问题之一,一是抚养费数额的确

定,一是抚养费支付问题。数额的确定相对比较容易,一般为收入的

20%-30%;但是,支付问题往往很难达成一致,接受方主张一次性付清,

付出方要求按月或者按年支付。

16探望权的问题这个问题一般不会太麻烦,毕竟,父母双方

都希望孩子有正常的父爱和母爱。但是,关于探望的时间、地点以及

送回孩子的时间必须规定清楚,以免后患。

17大额开支问题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开支具有不可预

知性,所以,数额往往无法确定;数额巨大,可能超过承受能力;发生

时间可能在孩子18周岁以后。所以,建议在谈判时注意明确上述关

键点

一、谈判主题

离婚财产分割方案

二、谈判人员构成

当事人:张慧(任思蕲)

当事人亲友团:卢兴兴、赖欢欢

法律顾问兼记录人:杨一桃

主谈判:朱珂莹

副谈判:谢雪云

三、双方利益及优势分析

我方核心利益:

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2.获得房产;

3.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其毕业;

4.支付孩子一半的学费。

对方核心利益:

如果不要孩子和房子,一切责任和费用与其无关;

2.如果承担生活费和学费,将房价一般分割给自己。

我方优势:

1.我方站在道德正义上,男方出轨在先,才导致夫妻不和;

2.孩子太小,需要母亲照顾,有经济。

我放劣势:

1.男方无工作,无经济,恐无法承担生活费及学费;

2.房子为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共同财产。

对方优势:

1.房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可要求分割;

2.无工作,没有经济,可要求离婚后居住在以前房子里。

对方劣势:

男方出轨,感情不专一,与原配以外的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站

在道德谴责的位置上;

2.无工作,如果离婚,面临的境况很悲惨。

四、谈判目标

基本要求:孩子、房子全部归我方当事人拥有,男方支付孩子

生活费200元,每年递增50元。学费各自承担一半,一直到孩子参

加工作为止。

最低要求:1.孩子上学的学费各自一半;2.我方支付对方10万

元整(由房子折现后支付),同时对方需要支付孩子生活费300院,

每六个月增加100元;3.如果对方要求我方提供居住地,则对方需要

支付生活费500元,每六个月增加200元。

五、案件的谈判分析

在本案例中,如果我方当事人直接与对方讲清孩子与房子都归

自己,肯定会遭到对方的强烈反对,因为对方无工作,也就没有经济,

并且房子是双方共同购买,在新《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

均等,有争议的,__应依法判决。因此,在开始谈判之前,我方当

事人应指出男方出轨,对感情不专一,对家庭不负责任等一些问题进

行批判。只有当我方当事人站在道德同情的位置上,才更有利于提出

我方的条件。如果对方强硬要求房子应该对半分割,我方就可以搬出

《婚姻法》中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包括:(一)重婚的;(二)有配偶

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除此外的其他情形不能作为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因为对方出轨在先,

对家庭,对自己造成了损害,而对方因为没有工作,因此要求以他的

一半房产作为精神赔偿。

另外一点是要他承担孩子的生活费及学费的一半。孩子是两人

共同生养的,他有义务抚养孩子,因此,生活费及学费是他应当承担

的。如果对方以没有经济为由,我方就适当的建议其工作,维持自

己的正常生活之外负担其女儿的费用。

六、程序及具体策略

1、开局

方案一:进攻策略:当事人上场就哭着控诉对方的不负责、花

心等。之后由我方当事人亲友团集体控诉。然后由我方主谈判人收拾

场面,逐渐缓和。此阶段主要是打消对方不算正义的一面。

方案二:借题发挥策略:我方不发言,由对方先发言,认真听

取对方陈述,抓住对方问题点,进行攻击、突破。

方案三:理性策略:由我方当事人陈述事实,并陈述条件。如

果对方强制插入我方当事人的谈话,我方静观其变,以不变应万变。

2、中期阶段

红脸白脸策略:由两名谈判成员其中一名充当红脸,一名充当

白脸辅助协议的谈判。

适时将谈判话题从房子的分割转移到其出轨,对妻子不忠心,

对家庭不负责上,把握住谈判的节奏和进程,从而占据主动;层层推

进,步步为营:有技巧的提出我方事先的计划,先易后难,步步为营

争取利益;把握让步原则:明确我方核心利益所在,实行以退为进的

策略,退一步进两步,充分利用手中筹码,适当时可以答应部分要求

来换取更大利益;打破僵局:合理利用暂停,适时用声东击西策略,

打破僵局法律与事实结合原则:提出我方法律依据,即《中华人民__

婚姻法》

3、休局阶段:如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有方案进行调整。

4、最后阶段

把握底线,适时摊牌达成协议

七、准备谈判资料

相关法律资料:《中华人民__婚姻法》

八、制定应急预案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我方底线。

本文: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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