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经济法与民商法的互补关系
作者:何洪蕾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8年第05期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社会经济矛盾呈现复杂化发展态
势,相关法律问题的解决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法与民商法的相关规范,经济法与民商法的互补关
系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方面的表现日益突出。本文从开展经济法与民商法互补
关系研究的现实意义出发,分析现阶段我国经济法与民商法互补关系的基础和表现,进而结合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及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发展方向,对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加
强我国经济法与民商法互补关系,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可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若干工作
建议。
关键词:经济法;民商法;互补关系
一、研究经济法与民商法互补关系的现实意义
经济法与民商法作为现代社会商业活动发展的基础,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本
文认为研究经济法与民商法互补关系的显示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发展,维护社会经济活动秩序
开展经济法与民商法互补关系研究,将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发挥重
要促进作用,并为维护我国社会经济活动正常秩序发挥指引作用。从德日等国经济法与民商法
立法工作来看,相关国家经济法与民商法在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法律规范等方面的互补性较
强,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大陆法系国家经济法与民商法互补关系的发展方向。加强在这一方面
的研究工作,将有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发展,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有序发展发
挥重要作用。
2.有利于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发展,为调节具体社会矛盾提供法律保障
开展经济法与民商法互补关系研究,还将促进我国经济法与民商法立法工作发展,从而为
更好地运用经济法与民商法调节社会经济矛盾创造有利条件。中国法学会2016年对我国经济
法与民商法之间的互补关系进行了专项研究,并由此整理形成了题为《关于推动我国经济法与
民商法立法工作互补发展的若干建议》的课题研究报告。这一报告的形成得到了相关立法部门
的高度重视,从而有效地推动了新形势下我国经济法与民商法立法工作发展,为调节新时期我
国日益多元的社会经济矛盾提供了有力武器。
二、现阶段我国经济法与民商法互补关系的基础和表现
本文发布于:2022-08-02 17:32:4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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