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诉讼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法律诉讼管理工作,依法、及时、高
效处理诉讼、非诉讼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物业处及子分公司.
3、职责
3。1物业公司总经理负责法律诉讼案件的审批.
3。2综合部为法律诉讼管理归口部门,负责与公司常年法律
顾问的联系及协调;建立诉讼案件工作台帐和档案管理制度;诉讼
案件的报备工作;
3。3各物业处综合事务主管负责提供诉讼案件涉及的事实情
况及证据材料;参与纠纷案件处理讨论;根据需要承担部分纠纷案
件处理事务工作;负责与纠纷案件人员的商谈和解工作;
4、术语和定义
4.1本办法所称诉讼是指物业公司各部处及下属的子分公司
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以本公司或下属分公司为当事人的
各类诉讼及仲裁案件,包括:民事诉讼案件、劳动争议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案件、执行案件、申请复议案件以及各类仲裁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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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本办法所称非诉讼是指本公司及下属的子分公司在经营、管理
过程中发生的,以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下属子分公司为一方当事人,采
取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争议的法律事务活动.
4.3如无特别约定,本办法所称纠纷案件包括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
件。
5、程序及要求
5。1非诉讼案件的管理
5。1。1公司各部门及各所属子分公司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现本部
门难以处理,需要公司法律顾问提供支持的案件及事项,应积极了解情
况并与纠纷对方当事人协商,并可与法律顾问直接联系、咨询,根据律
师提出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参考后实施,非诉讼案件处理结束后需填写
《非诉讼案件情况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向综合部报备.
5.1.2非诉讼案件处理原则上由业务经办部门负责;综合部门提供
协助与支持。
5。2对于重大纠纷或疑难法律事务,由综合部联系公司常年法律
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作为纠纷处理的参考;或请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协助
处理.
5.3诉讼案件管理
5。3.1业务经办部门对需要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案件,应提前3个
工作日填写《拟起诉案件审批表》,连同相关证据资料、情况说明报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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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部.
5.3.2综合部对《拟起诉案件审批表》及证据资料进行审核,
联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必要时报请公司管理层审
批,将处理意见书面通知案件经办部门。
5.3.3案件经办部门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确定案件承办人员,
由案件承办人员具体负责诉讼案件的处理,将案件材料提交外聘
律师并在确认诉讼文书后,办理完毕立案相关手续。
5.4业务经办部门对需要提起诉讼或仲裁案件的时效负责,确
保诉讼、仲裁案件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启动法律程序.
5.。4.1对于公司被动应诉案件,由综合部统一接收法院或
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起诉状、仲裁申请、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件。
5。5综合部门应加强对外聘律师的监督和管理,定期了解案件
的进度.与此同时,案件承办人员应积极与律师沟通,如实际情况
发生变化,有可能对案件处理产生影响,应尽快通知律师,以便及
时调整诉讼策略。
6。案件终结,取得裁决/调解文书后,代理律师应在领取诉
讼文书后将案件结果告知业务经办部分及综合部.
7。对于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项,经办人可随
时向常年法律顾问咨询。
8。综合部门负责诉讼案件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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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统计报表》(见附件三).
附件:一、《非诉讼案件情况登记表》
二、《拟起诉案件审批表》
三、《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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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01 20:19: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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