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进校园广播稿
法律知识进校园广播稿
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
《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
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
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
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校园法律宣传广播稿
——“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宣传法律。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
应该要学法了。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
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
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
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
的利益。
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
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
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
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
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
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
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
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
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
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
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
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
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
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谢谢大家。2011年6月
法律知识进校园广播稿[篇3]
广播稿——法制宣传月专题
甲:同学们,老师们,文成之声马上就要开始啦!认真听并且唱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
(播放队歌)
乙: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中午好!
甲:我是主持人、、、
乙:我是主持人、、、首先让我们进入——主题播报区。
甲:本月,是我校的法制宣传月。在此我们向大家发出倡议:做
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学生,让法制的春天一直伴随着我们。
甲:一.自由依附于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古人云:“国无法而不治,民
无法而不立。”可见,在数千年前,中国便有了法制的思想。
乙:那么,什么才叫遵纪守法呢?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
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这种看法是错
误的。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
件的。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横冲直撞,被
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
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
静悄悄的。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
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
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
这自由就消失了。所以说,唯有人人遵纪守法,大家的自由才得
以保证。
甲:二.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从生理和心理特点看,中小学生并不成熟,更是情感最激烈、最
容易动摇的时期。处于这个时期的青年人,好似一艘航行在变幻莫
测的海洋上的航船,不大了解自己所作所为的深切后果,血气方刚,
说干就干,因而或许干出许多惊天动地的壮烈义举,或许导致违法
犯罪铸成终身憾事。
乙: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无论何时何地,大
家都要有法律观念,切忌做害人害已的事。如遇到意见相左的情况,
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有些青少年
性子颇为急躁,一旦有尴尬、矛盾、辱骂等事情发生,很容易一生
气就动手打人。而这样的做法是绝不可取的。我们首先应该尝试化
干戈为玉帛。如别人给自己取不好的外号甚至是辱骂,可以尽量把
心放宽一些。“退一步海阔天空”,相信你的大度和宽容反而会更
赢得对方的尊重。
甲: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
学习、生活习惯。!
乙:2、增强自已的免疫能力,不断提高识别是非的能力。我们
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杂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
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
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从而发生违纪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
例如游戏机房、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这些地方容易使人上瘾
入迷而不能自拔,里面很多内容也是不健康的,因此我们要认真做
好预防工作,辨别哪些东西是好的,那些东西是不好的,提高自身
的免疫能力。
甲:3、要注意交友。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就
是人们交际互相影响的道理,交一个好朋友,得益匪浅,成为良师
益友;交一个不好朋友,会危害无穷。我们应该认真选择朋友。
乙:4、诚实守信。做到考试不作弊,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这
是我们青少年应养成的行为规范。
甲: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曾说过:“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
意思是从小养成了什么样的习惯,习久成性,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品
质。所以,我们只有在年少时增强自己的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并
且从身边的小事着手,从最平常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一举一动
做起,才能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知识进校园广播稿[篇4]
法制知识广播稿
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
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本人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和大家分
享一些法律常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树立自觉遵
守法纪的法律观念,培养自己的“法商”
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
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
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
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
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
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
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18
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
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我们学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知道自己如果违了
法犯了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从而做到自觉守法、护-
法,请同学们注意的是:法律不因为你不知道法律的规定,而实行
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不追究责任,形象的说:“法盲”触犯了国家法
律同样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
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才者其他
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
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
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法制知识广播稿
小手牵大手学法一起走
广播稿
一、开门见山
甲:点击生活故事,感受校园精彩;
乙:放飞童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合:在这熟悉而又温暖的音乐声中,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啦!
乙:欢迎大家收听本期节目,我是主持人#。
甲:我是主持人#。
合: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让我们一起走进
今天的法制宣传特别节目。
二、法制专题
甲: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乙: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2001
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11个法制宣传日了。
甲:为贯彻落实好“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
工作,我校少先大队于2011年12月3日至9日开展“2011年青少
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
乙:我校少先队大队结合实际开展了普法“五个一”的法制宣传
教育活动:
1.开展一次以学习宪法为主题的主题会活动;
2.利用升旗仪式,举行一次国旗下的学法讲话;
3.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作一次法制讲座,向学生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4.组织开展一次“小手牵大手,学法一起走”学生和家长共同完
成一份法律试卷活动;
5.制作一期“小手牵大手,学法一起走”成长小报。
甲:活动真丰富呀!我还要告诉同学们,今年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乙:接下来,我们来听一个故事。
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
法》。
甲: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
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乙: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
-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护-法》
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甲:下面,我就和同学们聊聊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
关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
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
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乙: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
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
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
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
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
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
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
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
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
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
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
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
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
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甲: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
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
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
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乙: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
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
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
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
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
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
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余音缭绕
甲: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到说再见的时候了。
乙:亲爱的同学们,我们衷心地祝愿:红领巾广播站能成为你的
良师益友,愿它能带走你所有的烦恼,为你带去无尽的欢乐。
甲:愿它能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伴随你度过金的童年。
乙:感谢大家的收听,本次播音到此结束,再见。
甲:再见!
本文发布于:2022-08-01 13:41: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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