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高三作文热点素材:名校、网络知识产权、版
权等
目录
为什么这么多“清华”幼儿园...........................................................................................................................................1
完善有关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2
以规则意识保护知识产权..................................................................................................................................................5
视觉中国陷版权“黑洞”,著作权保护还须升级...........................................................................................................7
一辆奔驰车,挖出多少坑..................................................................................................................................................9
为什么这么多“清华”幼儿园
清华大学这两天又上热搜,原因“亮了”:起诉多个“清华幼儿园”商标侵权。
很多人从这条新闻中,复习了一下一周多前刚刚过完108岁生日的清华校史:
原告前身系1911年创建的清华学堂,1998年取得“清華”注册商标专用权,2009
年取得“清華大学”注册商标专用权。也有很多人是看到这桩民事案件才反应过来,
“清华大学”四个字有多重意涵,其中有一重,是中国“驰名商标”。
商标侵权的判定并不复杂。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
侵害时,可以依照商标法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清华大学所面临的问题,是侵权者海
量又分散,其主张权利的精力成本比较高。同样的情况可能也“骚扰”着其他名校。
比如,“北大”也是北京大学的注册商标,但估计头顶“北大”二字泰然站立在中
国城乡结合部街面上的小店面,同样为数不会太少。
此外,被网友们调侃的“老家的剑桥幼儿园”、“哈佛幼儿园瑟瑟发抖”,原
则上也涉嫌侵权。按照商标法,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只不过,权利人不会来主张罢了。
商标法没有什么复杂的法理纠缠,在中国逐渐被市场化的过程中,它的规定已
经成为基本常识。有意思的是,其他“傍名牌”行为往往遮遮掩掩,无论是侵权者
本身还是购买到假名牌的消费者,都能强烈意识到这是以侵权获利。但使用名校商
标的机构,往往有一种泰然感,甚至有一种自我加冕的荣耀,而每天见到大量“清
华”“北大”“牛津”“剑桥”的大众同样也觉得见怪不惊。
这可能因为,民间言说名校有一种传统的语境。名校崇拜由来已久,在少年人
上升路径更为有限的地区,这种崇拜也更加泛众化。因为离之越远,它们就越不像
一个实体和机构,而更像一种教育图腾。那些形形的教育机构,一定要黏附在
这个名字上,本质上是将这个图腾外化为了文化资本、将它的文化感召力变成了市
场感召力,但同时,恐怕也是习惯于将一个实体的名称当成一个虚化的教育目标看
待。而在这些机构进进出出的城乡家长和孩子,见而不怪,相比起考虑侵权的问题,
他们更看重的大概是一种接近名校的安慰感。
清华大学的批量起诉,置换了这种语境,让事情回到了市场契约的场景中来。
从商标法的视角下再打量这种景观——遍布城乡角落的名校招牌如此坦坦然地存
在着,全国范围内带有“清华”字样的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多达20余万家,仅“清
华幼儿园”就上百家(据媒体搜索),事情就变得刺目了。据称,清华大学多年来
一直在强调“清华”的归属,不过,如何影响民间对清华二字所附着的意义的理解,
却已经超出了它所能及的范围。
完善有关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
今年的4月26日是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目的
就是要在世界范围内营造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营造鼓励知
识创新的法律环境。前不久,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黑洞照片事件
引发了全民热议,一方面说明国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在日益增强,另一方面,
也暴露出在互联网领域内侵犯知识产权的形势还比较严峻。当前利用互联网侵犯知
识产权的案件在逐年攀升,且主要集中在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不正当竞
争领域,致使权利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已经影响了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和网络经
济健康发展,严重的甚至可能影响到我国的国际声誉。
当前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网络本身的特征决定了网络侵权案件极易发生、举证困难、侵权责任难以
落实,增加了保护的难度。网络的开放性和共享性使得任何网络用户都能轻易复制、
下载、转载权利人作品,侵权行为极易发生;网络的即时性容易导致网络侵权证据
难以固定,如果不及时进行保全,很有可能转瞬即逝,且保全一般须通过公证机关
进行,增加了难度和成本;网络的匿名性则使网络虚拟身份与现实真实身份无法一
一对应,从而为侵权责任主体认定增加了难度,也使侵权行为人受到舆论监督的可
能性降低,导致社会道德约束乏力。
二、网络行业协会组织不健全,无法做到对本行业的会员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监
管。特别是针对第三方网络应用平台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在网络上进行宣传、交易、
提供服务的活动,目前尚缺乏行业自律规范。
三、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规范不完善,甚至在某些方面还存在大量空白。
对电子证据证明标准、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电子证据审查认定、赔偿数额具体确定
都没有统一的裁判标准,导致实践中许多侵权案件处理起来无法可依。
为此,笔者建议:
一是继续推行网络实名制,并从技术和制度层面防范实名制带来的风险。《中
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
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推行网
络实名制,有利于对侵权责任主体进行追责,也对网络用户的活动产生了约束,但
也容易使各个互联网平台成为黑客攻击的目标,增加网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因
此,各大互联网平台应尽快从技术和监管两个方面完善自己的防御系统,国家有关
部门也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互联网用户的信息安全。同时要从技术上解决验
证个人身份与终端的一致性问题,对冒用他人身份证注册账号的行为要实行相应的
监管和惩罚制度。
二是利用新兴科技手段保护网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于网络环境下著
作权人的版权保护,除使用传统的标注作者或发表版权声明外,可采取电子签名、
电子水印、密码锁、反复制设备等技术手段,防止网络用户随意复制、下载或转载
权利人作品,以有效减少侵权行为发生。在电子数据存证和保全方面,可依靠第三
方电子证据平台等技术手段,破解网络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认证难问题,为审判
实践提供科技支撑。
三是建立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机制,乃至跨地域、跨国
境的全方位保护大格局,形成强大的保护合力。比如,我国公安机关走出国门,与
35个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执法机构联手打击、防范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方面取
得的经验。再如,阿里巴巴集团发起成立了打假联盟,在全球范围内与多个知识产
权保护组织合作,共建项目上线,形成大数据下的打假模式。此外,陕西高院积极
与陕西省知识产权局、自贸办、部分高校、科研单位等建立座谈、联动、协调、创
新、合作、通报等六项新的机制,构建起了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应该说,在建立
协作沟通机制方面,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还须加大力度,形成更加强大的保护合
力。
四是完善有关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规定。我国目前没有一部独立、系统的
网络法,各种网络规定散见于各个部门法中。立法机关应借鉴先进国家的网络侵权
立法,适应网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要求新趋势,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
网络活动的健康运行。
五是加强知识产权行业、企业自律,建构行业监管体系和企业自查自律体系。
尽快建立网络行业协会组织,制定严格行业规范。
六是增强全社会对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未来全球竞争的关键是知
识产权竞争,引导全社会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升到国家大政方针和发展战略的高
度去认识和重视。尤其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还处于发展中阶段,国民的保护意识还
比较薄弱,更应加大宣传的力度。
以规则意识保护知识产权
近日,首张黑洞照片的版权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这张图片的版权本无争议,是明确归属于欧洲南方天文台。问题在于:图片发
出不久后,国内图片平台视觉中国很快将此图列为“版权所有”编辑图片,企业相
关负责人公开回复商业使用需付费。这显然与版权属于欧洲南方天文台且只要注明
出处就可使用的声明相冲突。有媒体发现,视觉中国网站的另一些图片版权也存在
争议。对此,天津网信办成立工作督导组进驻视觉中国网站,国家版权局也表示“各
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体现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的态度和立
场。
尊重原创和版权,这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共识。一些公司经营模式的问题,也不
能否定第三方平台在保护知识产权、捍卫创作者权益中的积极作用。这里有两层意
思。第一层意思在于,尊重版权是有价值的。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免费的可能是
最贵的,免费往往导致无人创作与生产。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要义正是通过保护创
作推动智力产品生产的可持续。第二层意思在于,付费平台是有价值的。通过中间
商撮合交易,可以同时激发需求与供给,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事实上,今天习惯于
为电子书付费,在音乐网站、视频网站充值会员的年轻人越来越多,这本身是对付
费商业模式的认可。因此,当保护知识产权逐渐成共识,大家的争论不是需不需要
保护,而是如何保护;不是图片能不能收费,而在于如何收费。
换句话说,版权意识要以规则意识为支撑。这里规则首先是法律规则。比如有
些平台,图片并未经作者授权就上传了,甚至有的侵犯肖像权,这其实是打着版权
旗号侵犯版权。其次是商业规则。交易市场明码标价、公平公正是底线要求,如果
是根据使用者公司大小、身份高低量身定价、事后抬价,显然有“钓鱼”之嫌。对
此,国家版权局也专门强调图片公司要“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
权利”。说到底,目的不能为手段辩护,我们需要用合法合规的方式来保护知识产
权。
尊重著作权,并不意味着要纵容不合规的经营方式;追问经营方式的问题,也
不能走到另一个极端,损害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共识。没有一个良性的版权市场,
不会有版权事业的长足发展,这需要多方搭台。面对创作者希望作品被完好保护、
使用者倾向“拿来就用”的落差,行业龙头平台既要在提升付费意识上下功夫,更
要在树立规则意识上带好头,推动行业风气好转。同样的,面对平台方与使用者之
间的张力,社会也在呼唤相关部门更好厘定规则、解决纠纷。这也是为什么,当国
家版权局表示将“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时,获得了一片叫好声。
这些年来,中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成绩斐然,知识产权被视为“完善产权保
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这是全社会共同努
力推进的结果。从一年154.2万件发明专利申请量,到全社会高度关注一张网络图
片的版权,这本身就是社会不断前进的证明。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聚焦一张
图片的使用,不是要退回到不顾知识产权的盗版、山寨,而是为了凝聚共识、推动
相关制度与规则的完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我们有理由相信,那张动用
全球8座射电望远镜、抓住一年中10天观测窗口的黑洞图片因历史第一而“价值
连城”,而由此引发的知识产权大讨论与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同样将产生不菲的
社会价值。(何鼎鼎)
视觉中国陷版权“黑洞”,著作权保护还须升
级
近日,因给“人类首张黑洞照片”以及国旗、国徽等图片标注版权所有,视觉中国
陷入版权“黑洞”。
4月12日,天津网信办通报称,连夜约谈视觉中国网站,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
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并成立工作督导组进驻视觉中国网站,进行督导检
查。对此,视觉中国再次发表致歉信称,将全面彻底整改,在此期间暂时关闭网站。
4月15日,视觉中国一字跌停。
不可否认,视觉中国手中攥着的这面版权保护大旗,的确很是拉风,也很正当。
毕竟,我国早已签署《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与贸
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与版权相关的国际条约,在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
法实施条例》等法规中,也明确保护图片作品,如果是以商业目的使用权利不明的
图片,或者未经允许在网上传播他人图片等,就可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信息网络
传播权,付出相应的违法代价。
但是,版权保护并不意味着,只要祭出了这件法宝,就拥有了取之不尽的“摇
钱树”,别人的合法权益也会成为你碗中的菜。从视觉中国的做法看,主要涉嫌违
法的“生财之道”,一个就是“钓鱼式维权”,或者说“式维权”。据媒体不
完全统计,正是这家号称是以“视觉内容”生产、传播和版权交易为核心的互联网
科技文创公司,在过去5年中,涉及官司近万件,这两年平均每天就有15.6起官司
要打,不乏“9张图片索赔18万元”等赫赫“战果”。而这些真实的数据,揭开了
一种可怕的盈利模式。与视觉中国在市场呼风唤雨形成反差的是,广大图片使用者
动辄得咎、噤若寒蝉。
如果说,这些图片的版权确实都属于视觉中国,那么问题就是滥用诉讼,关键
在于,视觉中国也并非合格的权利所有者。视觉中国的版权主张,往往授权链条上
存在瑕疵,甚至是滥竽充数,冒充权利人。比如,这次欧洲南方天文台等全球发布
的人类首张黑洞照片,视觉中国只是“通过合作伙伴获得编辑类使用授权”,而著
作权人早就在上载明,该照片“无需付费”。“假扮”版权所有者,而多数被
维权人却难以发现权属瑕疵,难免受到蒙蔽、权益受损。
其实,视觉中国深陷版权“黑洞”,也不仅是个别企业“吃相不雅”,或是偶
尔“阴沟里翻船”,而是当前图片市场乱象的必然结果。翻看报道,在图片市场中,
所谓的“维权式营销”“钓鱼执法”等恶意盈利模式,可谓防不胜防、数不胜数。
美其名曰是版权保护,实则是借诉讼非法牟利,损害的不仅是当事人的权益,更破
坏了版权市场的秩序,拉了中国著作权法治保护的后腿。
究其原因,固然有个别不法分子、企业钻空子的因素,但版权保护立法的滞后
也是不容忽视的原因。比如,视觉中国对于版权费用的“索取”,法院所判决的赔
偿额,很多明显偏离了图片的市场价值。根据《侵权责任法》,“侵害他人人身权
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
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问题是,对于图片类价值,并没有规范
的、统一的数额标准,以至于实际判赔数额偏高。
视觉中国深陷“黑洞”,理应成为强化版权保护的契机。针对“滥用版权”“钓
鱼式维权”等版权乱象,在立法、司法上应有的放矢予以规制,进一步规范市场,
让智慧充分涌流,让文明畅行无阻。(刘婷婷)
一辆奔驰车,挖出多少坑
这几日,在“女车主坐上奔驰引擎盖哭诉”事件之后,奔驰几乎就在热点榜单
上没有下来过,在新闻中一检索,画风是这样的:
奔驰起火遭遇鉴定难,车主联系德国总部被告知不负责中国市场;暗访奔驰武
汉4S店:多数收高额上牌费;北京车主遭遇:百万新奔驰半小时熄火两次,到利
星行换车被拒;“巡航失控”车主称将起诉奔驰:故障不断;女孩买奔驰一天遇故
障遭维权难,媒体直播维权店家称将换新车;奔驰新车上牌时出事故:电动座椅起
火……
有不少新闻,应是借着当前这波舆论合围顺势而出的。这些案例,或许平时没
有机会成为新闻,这些维权当事人或许也是这波舆情求得批量的“系统性”解决。
从这些新闻报道不难看出维权的艰难,也不难想象若没有当前这波舆论热度,其得
到圆满解决的可能性。
那么问题来了:在这些喷薄而出的新闻背后,还有多少闹心事?这些情况,奔
驰总部究竟有没有掌握,有没有负责任地应对?媒体的深挖,或许能提供某些线索,
就以西安车主哭诉一事的涉事汽车经销商——西安利之星为例,该公司就与奔驰中
国联系紧密,其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也在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
担任董事。要说不知情,怕是说不过去的。
分析这波因“哭诉”而起的舆论,除了事件本身的戏剧性因素之外,也是消费
者积蓄已久的不满一次总爆发。所谓上牌费、检测费、服务费、出库费,再加上维
权难、售后差,消费者早就不陌生了。乱象不是今日始,早已堂而皇之地存在许久。
从目前的发展情形看,或许个别消费者的纠纷可以在舆论关注下得到解决,而行业
能否有整体性改观依然不明朗。
不难看到舆论纷纷将奔驰公司冠以“傲慢”的标签。确实如此,维权艰难、常
年如此,以至于让车主坐上引擎盖哭泣,非傲慢而何?从过往的经验看,包括奔驰
在内的车企,也少有为傲慢付出过重大代价的。那么也不难想象,若无到位的措施,
这种傲慢恐怕也将持续下去。
今天中国已是世界汽车产销第一大国,也是众多世界车企最为重要的利润来源
地,这里的消费者为何要接受这种傲慢?而这种傲慢,也不局限于具体车辆的纠纷,
包括产品线整体故障时,在召回、维修上,也常见中国市场被区别对待。这其中,
究竟是国内外法律衔接的问题,还是外国车企的选择性忽视,抑或是有什么“水太
深”之内的内幕隐情,都应该顺着这波势头彻查,并作出整体性调整。
汽车,被视为生活质量的一种标记物。豪华汽车,更是与“高净值人”的标
签紧密贴合。而这样一个具有丰富意旨、理当提供良好体验的消费品,却造成了烦
恼无数、尊严扫地的情况,真可谓咄咄怪事。这种怪现状,竟然存在了这么久的时
间,而这,就是它不能再继续存在的理由。
本文发布于:2022-08-01 10:04: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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