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网络营销的法律探讨

更新时间:2024-11-07 07:52:28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1日发
(作者:男生被女生扒裤子摸鸡)

对企业网络营销的法律探讨

1目前面临主要问题

以络营销流程为基本研究对象,重点考虑流程中的各个环节所涉及的法

律问题,可把开展络营销分为调研阶段、开展营销活动阶段、后续活动阶段。

调研阶段问题

无形产品带来的法律问题在开展络营销过程中营销的对象性质发生了很

大的变化,已从有形产品的营销进化到无形服务的营销,大量的无形产品采用络

的方式,比如音乐、软件、咨询服务的络营销。营销产品的虚拟化、数字化、无

形化,使得第三方可能通过技术手段窃取交易过程中的产品或用户的隐私,无法

最大化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成为开展络营销的一大障碍。

行业竞争状况互联散布的一些虚假信息和有害信息对社会管理秩序造成

的危害要比现实社会大得多,当然这其中不乏对一些进行的商誉诋毁行为及攻击

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络营销环境及广大的利益。

开展营销活动中问题

交易的安全问题营销最终的结果是实现交易,交易的安全是比较常见的

问题,也是解决开展络营销信任问题的关键。络营销是通过虚拟的互联实现的,

交易的双方并没有面对面的交互,那么保证在互联上传输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

和不可否认性是非常重要的,常见的安全技术如加密、防火墙等有时并不能对各

种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在源头上的杜绝作用,因此,需要加强法律和技术的双重

作用,才能最大化的维护络营销的安全。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在互联上进行交易签订的电子合同与传统的纸质合

同不同,电子合同的传输媒介和传输方式都是数字化形式的,这会导致其效力和

认定比较复杂。现今我国还没有规范有关电子合同活动的专门法律法规,仅仅在

一些普通法里有所规定,《合同法》确定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其中提到书面形式

的合同也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即电子合同;还确定了合同的生效条件,其中提到当

事人采用数据电文订立合同可要求签订“确认书”。但是即便如此,在实际操作

中电子合同数据还是会发生系统或人为错误,导致有关纠纷的产生,如果没有相

应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纠纷很难解决

络营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

成果,它主要包括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在络营销过程中,最常见的侵权行为

是侵犯商标权和着作权的行为。比如有一些营销主体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同意,

擅自将其他的商品图片等用在自己的产品宣传中,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利

于营造合法健康的竞争环境,更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交易过程中认证的问题络营销的目的是实现交易,认证机构就是解决交

易双方的信任问题的,它的核心职能是发放和管理用户的数字证书,提供给交易

双方经过核实的、包含交易方基本信息的证明书。但是目前的认证机构在法律身

份上比较尴尬,认证中心是一种专业化的信息服务机构,而不是一般的实现商业

利润的机构,这意味着认证中心对交易双方负有特殊的职业义务,这种义务到底

是一种社会责任还是道德义务,一旦出现认证中心的偏袒行为要如何处理呢?法

律对此还未涉及。

后续活动阶段研究内容

交易活动后的税收问题完成交易后的税收问题一直是络营销交易后的一

大问题,电子交易的税收征管冲击着传统的税收制度。互联环境下,产品性质分类

不明晰、主要营业场所确定困难、交易场所亦不明确,这些都给征税工作带来不

少困难,有关部门对电子交易也难以控制,使得依法纳税工作难以进行。

争议的解决一旦在电子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其争议的解决方法是很单

一的,一般只能用传统方法解决。如果采用诉讼方式,其成本必将很高,其中除了

常规费用之外,还包括一些电子取证产生的成本,这有可能会远远高于合同本身

的标的。

2针对问题提出对策

更新营销观念,强化络意识

研究要充分认识络营销给带来的机会,把络营销纳入总体经营战略中来。

不把络营销当成时尚的摆设,要把它视为开展营销活动的新平台,视为提高营销

水平、缩小差距的利器。

研究工作履行功能等效的原则所谓功能等效原则就是在分析有关传统纸

质文件的法律要求基础上,使电子文件能够满足这些目的和作用。传统纸质文件

在数据生成、储存、

通讯和安全方面都已比较成熟,电子文件要达到这样的要求需要有相应

的技术和法律支撑,使电子文件不但具有与传统文件相同的效力,甚至在数据来

源、认证等方面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和速度。

学习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研究注意与国际资源接轨

由于互联突破了时间和空间限制,它对络营销活动的规范作用,犹如国际

通用协议一样,具有国际通用性。开展络营销必将冲破原有的地域限制,走国际化

路线,因此在研究有关法律法规时,要尽量向国际规则靠拢,使少走弯路和实现利

益最大化。

法律法规要与络营销专业技术相结合

络营销的不断发展给法律规范的研究提出了挑战,法律规范要体现技术

的发展,同时又要为技术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山东省市场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时

期,络营销已成为提高效益的一大利器,经济的发展使得络营销的方式方法多种

多样,对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也有更高的要求,我们不能用单一的法律法规指定

某一技术作为营销行为有效性的依据。必须要用法律来保障的络营销行为,法律

和技术要有机结合,这将是络营销法律问题研究的一大重点和难点。


本文发布于:2022-07-31 23:46: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5018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法律法规网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