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有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1.《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
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咨询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
过错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
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
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
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
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
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
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
法律咨询
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
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
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
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
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
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
一方应予以补偿。
法律咨询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
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信房等个人财产中予
以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
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
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
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
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
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
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
法律咨询
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
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
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
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
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
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四、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
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
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五、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
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
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六、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
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咨询
七、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
登记。
心怀法治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在线律师咨询的帮助。
来源:(有关离婚的法律法规/s/)
精彩推荐:
装修漏水到底该谁/s/
办理刑事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s/
小区房屋拆迁补偿争议与纠纷法律解决途径
/s/
商品房认购书/s/
买房容易,退房难/s/
农商行新三板上市凶猛/s/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概述/s/
取消房屋预售制是政府生病、市场吃药/s/
对一房两卖纠纷案件的审判透析/s/
房屋出租有什么条件和要求/s/
小区土地纠纷/s/
P2P模式下民间借贷的利息保护/s/
简述商品房一房二卖的含义及5大特征/s/
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哪些问题/s/
法律对‘住改商’纠纷的规定(2017最
新)/s/
逾期交房消费者可讨要违约金/s/
法律咨询
中央一号文件哪些内容与互联网金融相关
/s/
房屋产权纠纷的处理原则/s/
承租人能否要求对所安装的空调给予适当补偿
/s/2P网贷模式之纯平台和债权转让模式有什
么区别/s/一房二卖所有权纠纷
/s/
房东有权配置出租房的钥匙吗/s/
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提交的资料/s/
购房合同违约‘延期交房’占6成/s/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7最
新)/s/
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时改怎么办/s/
小区房屋拆迁惹出的争议与纠纷多问题/s/
商品房认购纠纷形式/s/
房产转让的办理手续/s/
小区房产拆迁争议之未过户房/s/
房屋质量赔偿问题/s/
多家机构有可能进军银行卡清算市场/s/
预付款交了一年房没买如何维权/s/
旧物业公司不退出的法律责任/s/
什么是危房改造项目/s/
商品房认购书的存在原因/s/
‘绿金融’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s/
拆迁流程/s/
小区房屋质量问题谁/s/
买卖二手房注意签好三合同/s/
P2P网贷平台三大难题仍待解/s/
征信完善互联网金融安全保障/s/
法律咨询
商品房质量纠纷处理问题/s/
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技术指引/s/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存在哪些问题/s/
教你如何租旧房/s/
P2P的监管思路渐渐清晰/s/
小区绿地可以成为停车场吗/s/
给儿子买的房子是否可以转让/s/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的约束/s/
如何处理产权登记纠纷/s/
签订购房合同,别忘了对"外墙面"的权利
/s/非住房转让手续费
/s/
垃圾分类是处理生活垃圾的办法/s/
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坏了由谁负责维修
/s/买房需查看证件
/s/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2017/s/2P网贷有什么投资风险
/s/
怎样签订租房合同/s/
互联网金融常见法律争议难点/s/
二手房收房验房注意哪些事项/s/
业主怎样预防物业管理纠纷/s/
开发商无法办理房产证要承担什么责任/s/
一房两卖的欺诈形式/s/
我国P2P网贷的十大发展趋势是怎样的
/s/
转租人致害房屋承租人是否承担责任/s/
法律对房产交接的规定(2017最
新)/s/
交易的房屋存在租赁怎么办/s/
法律咨询
延期交房诉讼有效期如何界定/s/
先成立租赁而后设定抵押权的情况/s/
宠物尸体引发小区垃圾清理问题/s/
小区绿地纠纷的问题/s/
房屋质量问题的修复与赔偿/s/
被拆迁人需加强维护的权益/s/
P2P监管政策禁止‘拆标’/s/
P2P网贷平台申请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s/
房屋质量不合格处理/s/
北京一官员贪污拆迁款案件/s/
家电的互联网金融化/s/
商品房预售交易的法律性质/s/
纯平台有什么特征/s/
多家券商提高新三板立项标准(2017最
新)/s/
房屋产权登记的内容和程序/s/
准确定位‘限价房’的性质/s/
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s/公房租赁中承租人的变更规定
/s/
物业费是否包含建筑垃圾清运费/s/
房屋再次转让谁来完税/s/
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操作指引
/s/互联网金融创新需法治监管
/s/
物业管理公司概述/s/
P2P网贷一投再投终致血本无归/s/
开发商延期交付源于"不可抗力"/s/
一辈子租房已不稀奇/s/
法律咨询
商住楼租赁合同/s/
2017金融消费维权12363全国开通/s/单
位集资房购买权能否转让/s/房屋转让合同样
本/s/
业主公约纠纷的问题/s/
法律咨询
本文发布于:2022-07-31 21:54: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4996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