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法硕联考简答题背诵知识点之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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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31日发
(作者:商业街亮化)

法理学(75题)

1.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p207

1st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nd为一定的阶级利益,对一定阶级有利的社会制度服务

3rd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

家的出现而出现,随国家的消亡趋于消亡

2.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p208

神意论、理性论、命令说、民族精神论、社会控制论

3.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第一层本质,国家意志的体现;

第二层本质,在经济因素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法与其他社会

内容(政治,文化,思想,道德,宗教,传统,习惯等)相互作用。

4.法的基本特征p210

规范性: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

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权利义务一致性: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5.法起源的主要原因和一般规律

经济因素:社会发展到某个阶段,其经济生活中产生的共同约

束规则成为习惯,继而成为法律。

政治因素: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的结果——奴隶主开始利用国

家和法来维护自己的统治,成为产生法的政治根源。

其他因素:社会公共事务的升级,

人文、地理因素、人的独立意识的成长

一般规律: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

由习惯发展为习惯法再发展为制定法;

由与道德规范、总价规范混为一体发展到相对独立

6.资本主义社会法律的特征★p212

1st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私有财产神

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核心。

2nd维护资产阶级专政和代议制政府。”维护”主要体现在公法上

3rd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和人权。资产阶级的三概念属于资

本主义民主的范畴,进步而不彻底,受其阶级利益的局限。

7.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联系★

联系:在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阶级本质、总的指导思想和基

本原则等方面都是一致的。

微观差别:具体部门法律制度、法律规则方面的差别

宏观差别:渊源不同(判例法与制定法的地位不同);

分类不同(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

法典的编纂不同(系统的法典形式;单行的法律法规);

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以法官为中心的职权主义,具

有纠问程序的特点;以法官作为消极中立之裁判者的当事

人主义,注重与既有判例的比较)

8.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关系★

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之间,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9.法的规范作用的内容p215

指引(自己的行为);评价(他人的行为);预测(交互的行为);

教育(一般人的行为);强制(违法行为)

10.法的社会作用的内容★p216

维护阶级统治(整体长远利益):1st用法律确认和维护经济基础;

维护政治统治;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思想道德、意识形

态。2nd保留缓解阶级矛盾的对被统治阶级的有利条款。

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维护热泪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

维护生产和交换条件

两种作用存在明显的区别。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法主要体现法

的社会性,但在本质上与法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并不矛

盾。恩格斯:“政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

政治统治只有在他执行了他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

11.当代中国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保障构建和谐社会:立法(完备的法律体系),司法(公正、高效、

权威),守法(成员遵纪守法,政府依法办事),法律监督(各

环节监督)。

法律规范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是整个社会关系调节器的重

心,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关键作用。

12.法的作用的局限性★P217

法在社会生活调整中具有主导地位,但法不是万的。法的特性

与社会生活的现实之间存在矛盾;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

的制约;法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制约。

13.法律制定的定义、特征★p221

法律制定: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

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

法律文件的专门性活动,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

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法律制定的特征——

1st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

2nd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

3rd是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

4th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

5th是一项系统性、多层次性的综合性法律创制活动;

14.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及其实行的原因★

我国集中了两种立法体制的特点,确立“既统一而又分层次”

的立法体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统一行使国家立法

权的同时,赋予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和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还赋予民族自

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经济特区所在省、市制

定经济特区法规的权限。原因——

1st我国是单一制国家,而非联邦制,立法权须相对集中于中央;

2nd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

径,立法权必须集中于国家权力机关;

3rd地域辽阔,民族众多,社会实际问题复杂,立法应适应民族自

治需要,以适应各地不同情况;

4th正在实行改革开放,法律尚不完备。

5th总之,由各种因素决定,适应国情和客观实际需要。

15.法律制定的原则★

1st合法性原则:法律制定的依据、权限、程序必须遵循宪法和

法律的规定

2nd科学性原则: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

科学预见相结合

3rd民主性原则: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

发;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

16.法律制定的程序

有法律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在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法

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步骤和方法。广义、狭义。

草案提出→审议→表决与通过→公布

17.法律的对人、空间、时间的效力p223

18.法律体系的概念、组成★

即一国的部门法体系: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标

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

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

是由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构成的体系,既不包括国际法范畴,也

不包括已废止或未生效的法律。

19.法律部门的概念和特征★

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

总称。特征——

1st构成一国法律体系的所有部门法是统一的,之间是协调的;

2nd部门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内容各有区别;

3rd各部门的结构和内容基本上确定,但又是相对的和变动的;

4th法律部门是主客观相结合的产物。

20.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客观原则(实际出发原则);合目的性原则;适当平衡原则;

辩证发展原则;相对稳定原则;主次原则(重点论原则)

21.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构成★p227

产生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并为之服务的经济上层建

筑之一,根源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国情所产生。

构成: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

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

的有机统一整体

22.法律规则的定义、特征★

法律规则又称法律规范,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

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是社

会规范中的一种。与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共同构成法律。

1st是一种一般的行为规则,使用统一标准,对处于其效力范围

内的主体行为进行指导和评价,由此不同于个别性调整措施;

2nd规定了一定的行为模式,是一种命令式的必须遵守的行为规

则,由此区别于口号或建议;

3rd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强烈的国家意志性,由此区别于其

他社会规范,是最基本特征;

4th规定了社会关系参加者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规

范要求时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

5th具有明确的、肯定的行为模式,有特殊的构成要素和结构,

是一种高度发达的社会行为规则。

23.法律规则的结构★

三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24.法律原则的定义、作用★p230

定义: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

和原则。

作用:1st为法律规则和概念提供基础或出发点,对法律的制定

具有指导意义,对理解法律规则也具有指导意义;

2nd有时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以纠正严格执行实在

法可能带来的不公。

25.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p230

在内容上:规则的规定是具体的,原则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

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其要求比较笼

统、模糊;

在适用范围上: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原则具有宏

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宽于规则;

在适用方式上:规则“全有或全无”应用于个案中,而不同强

度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中;

在作用上的:规则比原则更具显示性特征,是法律硬度的根本;

原则是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协调法律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

规则的不足与局限。

26.法律概念的定义和功能

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共同特征而形

成的权威性范畴。

1st表达功能:法律概念间的连接是法律得以表达;

2nd认识功能:借助法律概念,人们认识和理解法律;

3rd改进法律、提高法律科学化程度的功能(明确化、专业化)

27.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内地法律渊源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正式意义上的渊

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

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行政规章、国际跳跃和国际惯例。

28.法律实施的概念、意义★p234

概念: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即在社会生活中通过人

们的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方式对法律的实际施行。

从文字法律变成实践法律,从抽象行为模式变成人的具体行

为,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

意义:法律实施是法律实现(法的作用与目的)的条件——是实

现立法者的立法目的、实现法律作用的前提,是实现法的价

值的的必由之路;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必备条件。

29.法律实现的概念、意义、影响因素★

概念:法律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达到法律设定

的权利和义务的目的。

意义:法作为一种通过规定人们权利、义务关系来调整人们行

为或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只有将抽象的行为模式转化为人

们现实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影响因素:国家的阶级本质,现行法律与社会生活、归根到底

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程度,国家机关活动中贯彻法治原则

的程度,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水平等。

30.执法的概念、特点★

广义执法、狭义执法

特点:主动性、单方面性、内容的广泛性,还具有主体法定性、

国家权威性、强制性、灵活性等。

31.执法的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讲求效率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

32.司法的概念、特点p236

概念:又称法的适用,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

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特点:被动性、中立性、终极性、形式性、专属性等

33.司法的原则★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4.守法的概念、构成要素

广义守法:法的实施;狭义守法:主体积极守法和消极守法

3

构成要素:守法主体、守法范围、守法内容

35.法律监督的概念、意义★

广义监督、狭义监督

意义: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保障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

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保证,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的需要。

36.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

国家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

行政机关的监督

社会监督: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人民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

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

37.法律解释的概念、特点★p239

概念: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特点——

1st对象是法律规定;

2nd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3r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4th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38.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1st法律具有概括性、抽象性,所以需要法律解释化抽象为具体,

变概括为特定;

2nd人们在认识能力、认识水平以及利益与动机存在差别,继而

对法律产生不同理解,所以需要权威性的法律解释进行统一

理解,保证法的实施的统一性;

3rd对于立法缺憾,血药通过法律解释改正、弥补;

4th通过法律解释解决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

39.法律解释的方法

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历史解释

→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

40.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立法、司法、行政)★

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

司法解释:最高法审判解释、最高检检查解释

行政解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解释。

41.法律推理的概念、特征、方式★p242

概念:以法律与事实两个意志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

和规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特征:

1st法律运用中的一种思维活动;

2nd以法律与事实为两个已知的判断作为推理的前提;

3rd运用多种科学的方法和规则进行;

4th目的是为法律提供正当理由;

5th结果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利害关系。推理方式——

形式推理(分析推理):演绎推理(三段论);归纳推理;类比推理

是指推理(辩证推理):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

题作为推理前提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命题。

42.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

概念: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

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关系,即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

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征——

1st依法建立的社会关系;

2nd是一种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会关系;

3rd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43.法律关系的意志性与客观性★p243

意志性: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

体现在法律规范中的国家意志,只有通过法律关系参

加者的意志才能实现

客观性:任何法律关系都根源于一定的经济关系,反映其要求;

法律关系还受除经济关系外其他社会关系的制约;法

律关系一经形成,就作为一种社会法律现象而存在,并

对一定社会关系发生影响。

44.职权、权限、权力和权利的区别★

1st先行宪法中,对中央国家机关使用职权一词,对地方国家机

关使用权限一词,对公民则使用权利一次;

2nd权利主体一般是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权力主体只能

是被授权的国家机关及其特定的工作人员;

3rd权利和权力的自由度不同,权利可让与、放弃、转让,而职权

不可;

4th权力的强制性是直接的,权利的强制性是间接的,以权力为

中介实现。

45.法律关系的客体的内容p246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

象。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具体内容——

物、行为、精神产品(非物质财富)、人身利益。

法律制裁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

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的措施。分为——

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

46.法律事实的概念、特征、分类★

概念: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

52.法治的内涵、意义p250

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

称。特征——(法律)规范性事实;能用证据证明的客观事实。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

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分类——

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且能够

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绝对事件:自然原因引起,如生老病死、自然灾害;

→相对事件:由人的行为引起,但它的出现在该法律关系中并

不以权利主体意志为转移

法律行为: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

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行为一旦做出,也是一种事实。

47.法律责任概念、类型★

概念: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

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包括——

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任

48.法律责任的构成★p248

其构成要件是指承担法律责任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或必须符

合的标准。概括为五个方面——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损害

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49.归责的概念、原则★

亦称法律责任的归结,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

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责任成立与否,

取决于行为人的行为及其后果是否符合责任的构成要件。

规则的原则:是特定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的体现,一方面指导

立法,利益方面指导法律实施中对责任的认定与归结:责任法

定原则;因果联系原则;责任与处罚相称原则;责任自负原则

50.免责的概念、条件★

也称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

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条件主要包括——时效免责、不诉免责、

自首立功免责、有效补救免责、自主免责等

51.法律制裁的概念、类型

1st法治意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相对于人治而言;

2nd法治意指依法办事的原则;

3rd法治意指良好的法律秩序;

4th代表某种包含特定价值规定性的社会生活方式。

53.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1st法治不仅包括形式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更强调实质意义

上的法律至上、权利保障内涵;法制则侧重于形式意义上的

法律制度及其实施;

2nd法治关注法制的内容,强调法律权威、法律的特性,以及对权

力制约与人权保障;法制侧重关注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rd法治与人治相对立,而法制与人治并不截然对立;

4th法治的政治基础是民主政治,根本意义在于制约公权力和保

障民主;法制先于法治出现,是服务于政治的统治工具。

54.法治与人治的区别p251

1st法治是民主政治,人治一般是君主专制或贵族政治;

2nd法治依据的是反应众人意志的法律,人治依据的是统治者个

人或少数人的意志

3rd当法律与当权者的个人意志发生冲突时,法治国家中的法律

高于个人意志,而在人治国家中则相反。

55.法治与民主的关系★

法治支持民主:法治是以民主宪政为核心的政治法律制度;

民主兼容法治:民主理念要在国家中得到实现,离不开法治。

民主是法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二者存在区别又相辅相成。

56.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或基础);社会主义法治

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二者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离开社会

主义民主,法治就可能变质;离开社会主义法治,民主就可能失

去保障而偏离方向。

5

57.法与国家的关系

国家是法律存在和发展的政治基础;

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

58.法治的基本原则★

法律至上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正当程序原则

59.法治国家的标志★p254

完备而良善的法律体系;健全高效的法律运行机制;高素质的

法律职业队伍;较高的全民法律意识;良好的法律秩序

60.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p255

1st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只有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社会中才能

实现依法治国,法治的实现就是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产物;

2nd高度的民主政治体制:民主政体是法治国家的根本的政治基

础,法治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

3rd全民较高的文化素养:理性文化是法治国家的观念基础,而

理性文化普及和弘扬的前提是国民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

61.市场经济对法治的推动作用p258

1st法是商品交换的产物,这是由商品交换的内在要求和法不同

于其他社会规范的特殊品性所决定的;

2nd商品经济越发展,社会对法的要求就越多,法的制定就越完

善,法的实施就越实际和广泛

6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概念、特征★p255

概念: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是社会主义法

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特征——

1st鲜明的政治性和时代性

2nd系统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rd真正的开放性和实证性

6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p255

1st依法治国(核心内容):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

权威、权力制约;

2nd执法为民(本质要求):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文明执法;

3rd公平正义(价值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合法合理、程序

正当、及时高效;

4th服务大局(重要使命):把握大局、围绕大局、立足本职;

5th党的领导(根本保证):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

64.依法治国的概念、必要性、意义★p256

概念:广大人民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

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

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

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

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必要性:

1st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基

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2nd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市县人民当家做主的基本保证;

3rd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4th是社会主义文明的重要标志;

5th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意义: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党的执政方式和

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变革。

65.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p257

1st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nd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rd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和司法制度;

4th大力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众的法律意

识和法制观念,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66.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p257

法律与经济基础之间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1st经济基础对法律起决定作用:经济基础决定法律性质;决定

法律的基本内容;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决定法律发展变化;

2nd法律服务于经济基础,对经济基础有能动的反作用:法律对

经济基础具有选择和确认作用;具有加速或延缓其发展的作

用;具有保障和促进作用;对生产关系的某些方面具有否定、

阻碍或限制的作用。

67.法与生产力的关系

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通过调整生产关系而与生产力

发生联系,而生产力则通过制约生产关系而制约法律。

生产关系是联系法律与生产力的中介,社会生产力通过制约生

产关系的变化,决定法律的产生、发展和消亡。

68.法律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p258

1市场主体的行为需要法律来规范,市场主体的地位需要法律

确认和保障;

2市场经济关系是契约关系,契约关系是一种法的关系,具有

法律约束力;

rd

nd

st治阶级所创制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或者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

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感情、习惯以及学说理论的复合有

机体。分为物质性与精神性两个层面的法律文化。特点——

1法律文化并不体现在脱离现实的法律规则中,而是体现在实st

3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平等竞争的经济,法律即竞争的规则;际生活中起着作用、指导人们的法律活动的实际规则中。

4市场经济需要正常的经济秩序,通过法律实现和保障;

5市场经济是开放型经济,要求主权国家不仅要完善国内法制,th

th2法律文化具有多样性。其一方面受经济基础制约,具有阶级

性;另一方面是一个民族长期积累起来的实践结晶,反映一

nd

而且要善于运用国际法律、规则、惯例等。

6th法律在宏观调控方面对市场经济进行引导、促进、保障和必

要的制约。

69.社会主义法与执政党政策的关系★p258

二者本质上的一致性以及在外部形式和调整方式上的不同点

决定二者关系:

1st执政党政策是社会主义法的核心内容;

2nd社会主义法是贯彻执政党政策,完善和加强党的领导的不可

或缺的基本手段

3rd执政党政策充分发挥作用,能保障、促进社会主义法的实现。

70.法律意识的概念、特点

概念: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泛指人们对法律特别是对

本国现行法律的思想、观点、心理或态度等的总称。

1st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所涉及的对象是法律现象,具有较

强的强制性,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明确的指令性;

2nd在法律文化观念中,法律意识居于核心地位。是社会主体在

法律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主观体验和认识在意识中的反映,

是对法律现象本身的价值作出的主观价值判断。

71.法律意识的作用★p260

法律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法律实践活动。就占统治

地位的法律意识而言,既渗透到法的制定和实施中,成为法律

调整全过程时刻不可脱离的因素,又可独立与法律调整,发挥

社会意识形态所固有的思想教育作用,灌输统治阶级的法律意

识形态、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文化,为实现法律调整、实行

法治创造良好的思想、心理条件。

72.法律文化的概念、特点★

概念: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作用下,掌握国家政权的统

个民族法律调整所达到的水平,具有民族性。

73.法与道德的区别★p261

产生方式、表现形式、实现方式、调整范围不完全相同、评价

的尺度、权利义务的特定

74.法与道德的联系★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和评价标准——

1st是法律的理论基础;

2nd是法律的价值基础,是判断、评价法律制度的价值尺度;

3rd是法律运作的社会基础;

4th是法律的补充,具有弥补法律漏洞的作用;

法律是道德实施的有效手段——

1st通过立法,将社会中道德的理念、信念、基本原则和基本要

求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赋予道德价值观念法律强制力;

2nd是道德的承载者,弘扬、发展一定社会的道德理念、信条和

原则,促进社会道德的变更和变革。

3rd是形成新的道德风貌、新的精神文明的强大力量。

75.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相互作用★p264

1st社会主义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社会主义法是

传播社会主义道德、保障道德要求实现的有效手段;

2nd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价值指导,对其实施具

有促进作用,社会主义道德还可以弥补社会主义法在调整社

会关系方面的不足;

3rd社会主义法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把道德的某些原则和要求加

以确认,是指具有法的属性,是传播社会主义道德和进行道

德教育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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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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