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复习内容
1.法学的定义
表示有系统、有组织的法律知识、法律学问;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及
其发展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2.春秋战国四大家的思想
①儒家:代表人物是孔丘、孟轲和荀匡,最重要的特点是“礼治”,坚持和发展礼治思想,
视礼为国家的主要统治手段,希望在此基础上牢固建立起以尊卑等级和宗法伦理为基础的社
会秩序。
②道家:代表人物老聃和庄周,崇尚“道法自然”,主张“无为而治”
③墨家:代表人物是墨翟,主要代表了社会中有知识的中下层民众的政治和法律观念,
核心思想是主张“兼相爱”“交相利”的社会秩序
④法家:代表人物是商鞅和韩非,主张“法治”
3.西方法学
希腊:代表人物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给“法治”确定的三个基本
要素:①法治指向公共利益,它不同于为了单一阶级或个人利益的宗派通知或暴君专制;
②在依据普遍法则而不是依靠专断命令进行统治的意义上,同时也是在政府重视法规所认
可的习惯和约定常规的比较笼统的意义上,法治意味着守法的统治;③法治意味着治理心
甘情愿的臣民,它不同于仅仅依靠暴力支持的专制统治,也即法律得以真正贯彻的文化心理
保障在于臣民对于法律的基本信念。
4.西方近代法学的四大流派
①古典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格劳修斯,霍布斯,孟德斯鸠,卢梭,核心内容是自由,平
等、人权和法治,主要特点是宣扬理性主义,主张人的自然权利,提出社会契约论。
②历史法学派:代表人物是萨维尼,西方现代法学派历史法学派诞生在德国,以民族发展
为历程,强调民族精神。
③分析法学派:代表人物奥斯丁,边沁,将法学研究与道德、伦理、政治等其他研究领域
相分离,主张区分“实际存在的法”和“理想中的法”,认为只要是基于国家的立法程序制
定出来的法,就是有效的法律。
④哲理法学派:代表人物康德,
5.法律的本质
①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一种表现形式
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的表现形式;是国家意志深红主流性,根本性,绝大部分性的表现
形式;
②法律体现为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的意志,同时也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作为特定社会集团的意志,并不意味着作为一国法律整体的国家一直不对其他社
会阶级,阶层的利益加以承认和保护。相反,法律需要社会各个层面的承认与支持,单纯的
意志强制是不可能使法律发挥有效作用的。
③法律有阶级性,社会性和共同性。
a.法律必须要反映社会公共意志和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人类发展生存的必需条件。
b.通常情况下,统治集团很乐意将公共利益和公共意志体现在法律上,有利于统治集团的
统治。
c.通过社会博弈,公共利益和意志表现在法律上。
④法律所体现的意志归根结底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A.法律在本质上受制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由特定的人口,地理环境和
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同时也是法律最基本的物质条件。
B.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最主要的是生产方式,即生产方式(经济)决定法律。
C.经济决定法律仅仅是指经济是法律的根本性的因素,而不是影响法律的唯一因素。还有
国家,整体,文化,宗教,道德,教育等等。
6.法律的特征
①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的一般特征
A法律的规范性
a.技术规范(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b.社会规范(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分为很多,比如法律,宗教,集团„„)
B法律的概括性
概括性的对象是一般的或抽象的某一类人,而不是特定的个人和事。
②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基本特征
A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a国家是创制法律的主体;
b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方式即制定和认可;制定是从无到有的过程,认可是社会中已经有
的规范或规范雏形另加上法律的确认。
c其他的社会规范均不是由国家制定的;或自然而然形成或人制定的
7.法律起源的规律
a.法律的产生经历了一个由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的过(从对具体的人、事所进行的一次
性调整到形成和制定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可以多次反复使用的行为准则的调整)
b.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发展为制定法的过程
c.由自发调整到自觉调整的过程
8.法律发展的规律
a.从神法到人法
b.从身份的法向契约的法发展
c.从不成文法向成文法发展
d.从种之法向世界之法发展
9.法律渊源的一般类别
①制定法②判例③习惯④法理⑤法学家的学说⑥国际条约和协定⑦宗
教教义和戒律
1.古今中外的总结2.②③④⑤⑦只有经过国家的认可才是法律渊源3.主要法律
渊源:①②⑥次要法律渊源:②③④⑤⑦
主要渊源包括制定法、判例法、国际条约和协定等应当优先考虑适用的法律规范;次要
渊源包括习惯、法理、学说等,仅仅在无主要法源可援引的情况下才可考虑适用。又称
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10.法律继承
1.含义在法律的发展过程中,新法律对于旧法律的扬弃;2.原因①新法律的社会物质
生活条件是从对旧法律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继承来的(客观的)②构成法律赖以存在
和表现的文化条件是从旧文化中继承而来的;
3.范围和内容①旧法律文化②旧法律中所体现出来的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③旧法
律中有用的法律精神、原则、制度等
4.同质法间的继承:相同历史类型的法律相互继承;异质法间的继承:不同历史类型的法
律间的相互继承
11.我国的法律渊源
①宪法;②法律;③中央法规;④地方法规;⑤规章;⑥国际条约
12.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别
从内容上看,成文法具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形式,内容编排逻辑井然、清晰明白;不成文法中
法律规范的内容还不够清晰,需要借助相应的法律技术去发现法律的原则和规则;
从立法程序看,成文法的制定和修改有严格的程序规定,是立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产生出来
的;而不成文法的形成没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不需要立法机关创制产生;
从功能看,成文法有较好的规范功能、预防功能和社会改革功能;不成文法容易起争议,功
能不如成文法,但更具有稳定性和社会适应性
从司法适用看,成文法由于以词汇和语言来表达内容,语言本身的不确定性是法律规范通常
需要解释才能适用,不成文法并保护完全依靠明确肯定的语言来表达内容,是法律解释的必
要性降低
13.根本法和普通法的区别
根本法即宪法,在一国法律中地位最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是除根本法以外的其
他法律。
立法主体不同:根本法的制定和修改一般是一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或特别的制宪会议;普通法
可能是最高立法机关,地方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
基本内容不同:根本法规定国家和社会中的重大事件,调整范围广,具有原则化特点;普通
法规定的是一个国家的某一面的事项,调整范围窄,具体化
法律效力不同
14.法律结构的要素
①法律概念
法律概念是指被法律所规定的具有高度抽象性和概括性的语言单位,是法律结构中的要
素。
②法律原则
法律精神概括性的表现,是构成法律结构的核心内容与指导性要素。
③法律规则
a、是法律结构的主干、实体部分。是指在法律结构中,关于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法
律内容,是法律结构中的要素。
b、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假定条件(在法律规则中关于规定适用本规则条件的内容)、
行为模式(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规则,关于行为标准的规定)、法律后果
c、一个条文就构成一个规则;一个条文可能含有两个甚至两个以上法律规则;一个规
则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条文结合构成;一个规则可能由来自不同法律文件中的不同条文结
合构成。
④法律中的技术性规定
15.法律概念的概念
是人们在不断认识和实践过程中,对具有法律意义的现象和事实进行理性概括和抽象表达
而形成的一些权威性范畴
16.法律原则的特点
a、是法律结构的主干、实体部分。是指在法律结构中,关于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法
律内容,是法律结构中的要素。
b、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假定条件(在法律规则中关于规定适用本规则条件的内容)、
行为模式(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规则,关于行为标准的规定)、法律后果
c、一个条文就构成一个规则;一个条文可能含有两个甚至两个以上法律规则;一个规则要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条文结合构成;一个规则可能由来自不同法律文件中的不同条文结合构
成。
17.法律原则的种类
①根据行为模式与调整方式的不同,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授权性原
则:规定主体自身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及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
范;禁止性规则:要求法律主体不得作出或必须停止某种行为的规则
③根据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分为确定性原则而和不确定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即法律中明
确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具体内容与方式,而不必再用其他规则即可确定本规则内容的法律规
则。
18.法律效力
1、法律效力的含义是法律的保护力和拘束力
①保护力针对的是人顺从的法律拘束力是人们违背的法律;
②法律效力是规范上的力,法律上应当的力;
③法律效力是实现法律的前提;
④法律效力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⑤法律效力存在的根源:法律的社会存在的必要性决定。
2、法律效力的等级
确定法律效力等级的原则
①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②等级序列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③后法优于前法
④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机关、同一位级的法律
⑤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3、法律效力的范围
①法律的对象效力范围(对人的效力)
②法律的事项效力范围(对事的效力)
原则:确定法律的事项效力范围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一事不二罚原则。
③法律的时间效力范围
A、法律的生效时间:a、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b、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的生效时间
B、法律的失效时间:a、新法明确规定自其生效之日起旧法失效;b、立法机关以专门文件
的形式明确宣布某一法律的失效;c、法律规定起效力其间,当期间届满时,该法自然失效;
d、针对某一特定情形而设定的法律,当该特定情形消失或结束是,该法自然失效。
C、法律溯及力问题
④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
19.法律关系的要素
①法律关系的主体
a、含义: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人,是构成法律关系的最根本的要素。
②法律关系的内容
③法律关系的客体
A含义:法律主体之间建立起一定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具体目标
B内容:a物:即物质财富,b非物质财富:文化产业,c行为:d人身:存在争
议,人身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会损害人身安全和社会秩序。
20.法律事实的定义
凡是在社会生活中能实际发生的,并且为法律所规定,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
灭的事件与行为
21.法律责任的特点
法律责任的法定性、法律责任的强制性或必为性和法律责任的当为性
22.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
①违法;②违约;③法律的特别规定
23.法律责任的功能
①制裁功能;即惩罚功能内容a法律责任是对违法行为人的否定;b法律责任是对违法
人合法权益之剥夺
②补偿功能;使受害人的合法利益得到补救,包括物质和精神的补偿,
③预防功能针对违法行为和损害行为分为特殊预防预防违法行为人再次发生违法行
为和一般预防的功能
23.法系的概念
具有共同传统和外部特征的若干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24.中华法系的概念
最早产生于东亚大陆,以中国古代法律为核心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①维护专制制度和宗法等级特权
②以儒家思想为指导
③重刑轻民、诸法合体的法律传统
④具有统一性和封闭性
25.大陆法系的特点
概念:指以古罗马法为基础、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历史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国
家和地区法律制度的总称。
①强调私法和公法之间的区分
②强调理性与哲理的指导作用
26.英美法系的特点
概念:又称普通法系、海洋法系、英国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以普通法为
基础建立产生和发展起来,以英国法和美国法为代表,以及在英美法律传统影响下所形成的
具有共同外部特征的各个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①判例法为主的独特法源
②法官在制度创制和社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
③法律的务实性及其经验主义基础
④注重程序,实行对抗制诉讼
27.法制的含义
①法律与制度,静态意义上的,
②动态的法制,指法律在社会中的运动,包括立法、执法、法律监督、守法、司法组成的
28.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
1、有法可依a、含义:国家应当高度重视和加强立法工作,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
b、地位:是法治国家的前提。
2、有法必依a、含义:要求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团和公民在自己的活动中,必须严
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依法办事。b、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
3、执法必严a、含义:国家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必须切实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
和程序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b、依法治国的重要支撑,必要条件
4、违法必究a、含义:对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依法平等的予以追究和制
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例外。b、依法治国的保障
说明:1、十六字方针所包含的要求和内容主要属于法制的范畴2、、有一部分属于法治
的范畴(有法必依)3、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法治,不能等同法治
29.法治与人治
相对但不冲突,相溶的结合的。1、在法律的地位上,法治是依法治国,法律之上(a、法律
是一种的必须的治国方略;b、法律是效力的最高规范);人治是依人治国,法下于人,最高
统治者的意志高于法律。2、在法律的价值取向上,法治是以人为本,以人权平等、自由、
民主为价值理念,人治以专制、特权、次序、义务为价值取向
所有的人所有的个人个人所有的个人法治:人——法——人人治:人——法——人人治中法律的合法
性遭到质疑,趋向于专制。
民主做出的决定一般是明智的,专制做出的决策一般是愚蠢的。3、法治是权定于法,法
外无权;人治是权大于法,法外有权。4、在经济基础上,法治是以商品经济作为基础,
人治是以自然经济作为经济基础。
30.正当法律程序
概念:将程序正义作为法律程序的内在价值追求从而形成的法律程序
功能:①限制恣意,约束权力
②保障决策者充分接纳各种信息,作出正确的或最好的判断
③通过和平的程序保障充分、平等的发言机会,疏导矛盾冲突
④稳定实现确定的程序运行结果
⑤导致人们对程序运行的结果有效服从并有利于法律信仰的形成
31.立法的概念与原则
概念:国家机关通过创制、修改、废止的过程,将特定的意志上升为法律的活动
原则:
1、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
2、法制统一原则
3、民主立法原则(程序民主和实体民主)
4、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以人作为出发点,归宿和中心)
5、稳定性,连续性,适应性相结合原则
32.执法的概念与原则
概念:广义:国家机关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
狭义:专指政府贯彻法律的活动
原则:①合法性原则
A含义:政府的活动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依法办事
B合法性原则的内容:a执法机关的设置和权限要合法;b执法活动要合法
C合法性原则的地位:首要的,根本的
②合理性原则
A针对自由裁量的
B内容、要求、标准:a合法,有三种情况:有法律具体规定就没有自由裁量、自由裁量
要在法律的幅度内进行、自由裁量不得违背法律的精神和主旨;b对待任何人平等客观,不
偏袒,不带感情因素;c选择最佳的手段和方式;d凡是社会成员或市场能够很好解决的,
就不自由裁量;e自由只能增加人们的福祉和权利,不能增加人们的义务;f公开
③正当程序原则
④效率原则
以最小的社会成本产出最大的效益,用最少的时间完成行政执法
⑤诚实守信原则
⑥责任原则
33.司法的概念与原则
概念:广义:指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
狭义: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原则:①司法公正(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相统一,客观公
正与主观公正相统一,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相统一,个案公正与普遍公正相统一)
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a以事实为依据:①以案件的事实为根据;②案
件的事实必须经过司法的审查和确认;③处理任何案件都必须重证据;④严禁先入为主,刑
讯逼供;b以法律为准绳:①司法要严格依法办事;②既要严格遵守实体法,也要严格
遵守程序法;③在司法活动的过程中,要把法律作为一种具有排他性的社会规范来运用;
c两者关系:二者是辩证统一的,是一个完整的原则)
③司法平等原则(a基本含义:①法律都是同一的标准,灵魂所在;②司法的目标
是实现公民依法享有的同等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③权利的平等保护和对违法犯罪的平等
追究;b意义:①是人类平等理想的重大成果;②是反专制的锐利的武器,是人类实现
自我解放的重要成果和手段;c注意:①在实践上不排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区别对待;
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仅指实施法律上的平等,而不是指制定法律上的平等;
④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基本含义:a行政机关唯一,即司法机关能由
司法机关行使;b司法权由司法机关独立行使,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个人的干涉;c司
法机关处理案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准确的适用法律;意义:a实现法制的重要保障同时保
障法律实践顺利进行;b排除对司法的干扰,实现案件解决的重要依据;c只有司法独立,
才能有效的调动司法机关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独立性是相对的,1、我国的司法机
关要接受共产党的领导;2、我国的司法机关必须接受权力机关的领导和监督;
⑤司法责任原则
34.法律实施的概念与方式
概念:法律在社会中的贯彻、运用
方式:法律遵守(守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
35.例法的渊源(普通法,衡平法)
论述题:
1、对概念进行解释,“与”代表相互关系;
2、相互关系包括一致性和区别、相互作用。
3、理论研究实例或自己的思想
材料分析题(出题范围:立法、执法、司法)
1、阅读材料并思考;
2、标题;
3、理论,问题(从司法开始);
4、违反原则的后果和危害性;
5、建议:立法,执法,司法上的漏洞;
(不受理,不判决,不当判决,不执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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