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摘录

更新时间:2024-11-05 11:38:46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1日发
(作者:陕西廉租房下沉)

各种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摘录

各种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摘录

1、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

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2、3、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

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4、5、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

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6、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

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

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7、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

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内容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21年5月1日起实

施。2、3、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4、5、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任何人发现火

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以上内容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2、3、

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称为火灾。火灾

发生的三个必要条件是:可燃物、氧化剂和温度(引火源)。火灾分

为A、B、C、D、E五类。其中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

灾;B类火灾指液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指气体物质火灾;D类

火灾指金属火灾;E类火灾指电气火灾。4、

发生火灾时怎样报火警?报告火警时,应讲清起火单位的名

称、地址、燃烧物性质、有无被困人员、有无爆炸和毒气泄漏、

火势情况及报警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等,并说出起火部位及附近有无

明显标志,然后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以上内容出自《铁路消防

安全知识》读本。1、2、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

险费。3、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

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提出建议。4、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

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

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以

上内容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所称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

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

3、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必要的标志和防护措

施。4、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对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

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

5、在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危害旅客人身、财产

安全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铁路公安人员可以予以拘留。

6、铁路职工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铁路运营事故的,滥

用职权、利用办理运输业务之便谋取私利的,给于行政处分;情节严

重、过程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内容出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1、《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2、

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3、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运输的设施、设备、

铁路标志及铁路用地。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城市市郊居民居住

区,不少于10米。

5、严禁在埋有地下光电缆设施的地面上方进行钻探,堆放重物、

垃圾,焚烧物品,倾倒腐蚀性物质。6、

严禁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严禁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

网。7、

铁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履行安全监察职责时,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阻挠。

以上内容出自《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

行。2、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众的原则,

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3、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4、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防止检验合格标

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5、驾驶机动车时,应当

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7、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

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8、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9、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

的指挥。

10、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

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11、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

侧通行。

以上内容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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