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知识点提纲
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保护——(监护)
①.抚养: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有残疾的未成年人,不得溺婴、弃婴
和其他残害婴儿的的行为
②.教育:A.让适龄子女按时上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迫使其中途退学、
辍学。B.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和合理惩戒
③保护(监护):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
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赡养(要求)
①.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照顾——特殊
②.尊重、体贴,不干涉婚姻自由,幸福安度晚年。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p44
理解: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根据自己的意愿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在其全部/部
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意义:更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老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继承
①.继承的含义: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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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包含四个要素:被继承人,遗产(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
继承权
6.继承的遗产与债务: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还需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在继承遗
产的范围内承担,超过部分不负偿还责任,自愿偿还除外)
7.继承权
①.继承权体现的原则:平等原则(男女、婚生/非婚生平等)
②.继承权的取得方式
A.法定继承
a.含义: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b.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的继承权
B.遗嘱继承
a.含义: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B.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8.法定继承范围和顺序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婚生/非婚生、养子女、扶养关系继子女)、父母(生父母、养
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②.第二顺序:兄弟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9.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遗产份额——了解P47.
10.继承人处理继承问题
①.怎么做?应该相谅相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
②.意义:有利于和睦团结和家庭安宁幸福;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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