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SchoolofLaw
法学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坚持“宽口径、厚基础、
多选择、重创新、国际性”的培养理念,采取因材施教、分类培养模式,培养从事立法、行
政、司法、法律服务等法律实务人才,从事法学教育与学术研究的研究型人才以及从事国际
法律事务的涉外法律人才。
二、培养要求
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纪律;掌握系统
的法律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法学发展动态;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辨和
论证能力,具有独立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具备听说读写译
的水平;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总学分157学分,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与培养环节
(一)基础技能24学分,全校共同课,必修
1.大学英语16学分
2.公共数学4学分
3.计算机教学4学分
(二)通识教育19学分,其中必修11学分,选修8学分
全校共同课:
1.新生研讨课1学分,必修
2.思想政治理论课8学分,必修
3.科学、人文与方法4学分,选修
4.原著原典选读2学分,选修
5.国际小学期全英文课程2学分,选修
课程外学习:
1、经典历史著作阅读2学分,必修
2、跨文化沟通、学科通识、国情教育等系列讲座,不计学分
(三)专业教育90学分
1.学科基础课:共10门,必修32学分
2.专业必修课:共12门,必修35学分
3.专业选修课:23学分,其中专业方向选修课程15学分,跨学科专业选修课程8学分
(四)素质拓展10学分,其中必修8学分,选修2学分
1.体育4学分,必修
2.心理健康教育1学分,必修
3.国防教育2学分,必修
4.职业生涯规划1学分,必修
5.公共艺术教育2学分,选修
(五)实践教育12学分
1.社会研究与创新训练2学分
社会研究与创新训练是实践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科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
下独立完成不少于5000字的社会研究报告,也可参加“千人百村调研”、“大学生创新
训练计划”等项目直接申请社会研究与创新训练学分。
2.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2学分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也是我校实践教育教学的
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志愿服务活动等,成绩认定为合格和不合格。
3.专业实习4学分
专业实习在第六或第七学期进行,时间不少于4周。实习内容与法学专业相关,
可以在学院安排的实习基地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实习
报告。
4.毕业论文/设计4学分
第四学年撰写一篇毕业论文(8000字左右),计4学分,通过论文写作,培养学
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发展指导2学分
发展指导培养环节既有课程学习也有课程外学习,学生根据个人需要选修。课程学习
包括基础技能强化、专业技能强化、就业创业指导、研究生预修课程、心理健康教育、其
他兴趣课程等类别。学生必选课程2学分,多选课程计入学习记录。课程外学习包括各类
讲座、助教实践、就业实习、创业训练、国际交流等,不计学分。
五、学期安排及学程规划
学期安排方面,每学年分为秋季、春季、国际小学期三个学期。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
分别为19周,包括课堂教学17周,考试2周。国际小学期4周。
学程规划方面,本专业必修122学分,选修35学分。其中,第一学年秋季学期必修
23学分,春季学期必修23学分;第二学年秋季学期必修22学分,春季学期必修18学分;
第三学年秋季学期必修14学分,春季学期必修10学分;第四学年秋季学期必修2学分,
春季学期必修8学分。参加“英语口语能力测试”,作为必修要求,计2学分,要求学生
在第二学年秋季学期结束前达标完成,具体见《中国人民大学英语口语能力标准》。
选修方面,“科学、人文与方法”、“原著原典选读”及“公共艺术教育”的具体课程
可参见《课程资源总汇》及每学期教务处公布的网上课程选修表。学生可按培养方案要求
合理安排、自主完成选修学分。
此外,我校的国际小学期于每年7月份举办,招收国际学生与我校学生同堂上课,其
课程对我校学生免费开放,学生应于每年6月上旬在数字人大系统选课。“国际小学期全
英文课程”的具体课程可参见暑期学校网站课程信息。学生也可在国际小学期副修第
二专业或第二学士学位相关课程。
法学专业培养计划表(1)
课程设置
与
培养环节
学习内容[课程编码]
新生研讨课[LW1010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MS101110]
思想和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概论[MS10110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MS10110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S101103]
经典历史著作阅读①
学
分
1
2
2
2
2
2
2
4
2
④
各学期学分配置
一
1
2
4
4
2
1
1
2
3
3
2
2
6
2
1
1
3
3
3
2
4
1
4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