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02 13:21:39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0日发
(作者:成都暑假工)

法制办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4.03.19

•【文号】

•【施行日期】2014.03.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法制办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年,法制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

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供法治

保障。一年来,法制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有关文件和法制办有关

规章制度要求,继续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依法公开政府法制工作有关信息

除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法制办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外,2013年法制办还依法公开了以下政府法制工作

有关信息:

一是公开行政法规及答记者问。2013年,国务院审议通过征信业管理条例、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15部

行政法规,全部及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并在中国法制出版社每月出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上全文刊发。为了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知晓行政法规

制定目的和主要内容,一般都在行政法规公布第一时间内,在中央主要媒体和中国

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法制办或者行政法规起草部门负责人就行政法规所做的答记

者问,对行政法规进行深入解读。

二是公开法规规章报备情况。坚持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新法规汇编》,按月公布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报送国务院备案

的情况。2013年,共收到向国务院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1204部,对其中1196部

进行了备案登记(其中地方性法规517部,地方政府规章546部,部门规章133

部),对其中6部不予备案登记,2部暂缓办理备案登记。

三是公开行政复议有关信息。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了1999年至2012

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数据。2013年,国务院行政复议工作既注重

依法办案、公正裁决,树立国务院依法行政的权威和形象,又注重依法有效化解矛

盾纠纷,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全年办结立案受理的案件161件,裁

决维持48件,因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23件,确认违法9件,驳回申请81件。

四是公开机关事务运行有关信息。法制办2013年部门预算,2012年部门决

算、“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情况都按规定要求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

二、坚持和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确保政府立法立足中国实际情况,有效解决中国实际问

题的重要途径。必须形成有效的体制机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准确掌握

基础情况,科学决策。

一是强化和完善调查研究要求。以党的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法制办

努力解决政府法制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强化和完善调查研究要求。要求坚

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把调查研究贯穿政府法制工作的始

终,形成长效机制。更新调查研究观念,搞好实地调查研究,更加重视掌握基本情

况、基本数据,增强对基本国情这个最大实际的把握。要求深入基层、深入实际、

深入众,掌握第一手材料。

二是继续做好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的透明度,提

高政府立法质量,除了依法需要保密外,法制办都将正在审查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

草案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者中央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3年,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条例草案、南

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草案等11部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方面意见反馈较充分,有助于政府立法全面了解情况,研究论证法律行政法规草

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反映最广大人民众的根本利益。此外,继续通过中国政府

法制信息网将国务院各部门起草的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探索听取意见新机制。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政府法制工作质量,

法制办在选择调研地点时,既考虑工作局面好和先进的地方,更考虑困难较多、情

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选择调研对象时,考虑关联性和代表性,尽可能涵盖各

利益相关方特别是基层干部和众。更加重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作用,增强

专家咨询论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法规审查等工作中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问

题,原则上都邀请对办件涉及的相关行业、领域实际情况有专门研究的专家,采取

座谈会、论证会、研讨会等方式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必要时邀请专家直接参与法律

行政法规草案的审查修改。

三、做好政府法制工作宣传和信息化建设

一是探索建立专家解读机制。对事关人民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

法规出台后,探索建立专家解读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

知晓、理解法律制度措施。2013年,为了社会各界更好理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

理条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等行政法规,请多名专家在各大主要新闻媒

体从不同角度作了解读,提高了制度措施解读的针对性。

二是积极宣传政府法制工作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

院作出的一系列重要决定都对法制工作提出新要求,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改革发展,建设现代政府。法制办积极引导有关媒体宣传报道

政府法制工作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中的作用,刊发2013年国务院法制工作综

述,对2013年政府法制工作为依法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

可、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等政府职能转变提供法治保障,通过立法用法治方

式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改革发展,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备案审查等各项工作,进行

了总结和宣传。

三是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化建设。对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信息上网工作流程

进行规范化梳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效率,保障人民众及时、方便、快捷地获取

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充分发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在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法制

工作透明度中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审核,提高上网信息质量。通

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的宣传引导,欢迎更多人民

众关注征求意见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根据用户需求不断改进法律行政法规草案

公开征求意见系统功能,保障人民众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提交意见。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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