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作用

更新时间:2024-11-02 09:23:00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0日发
(作者:林肯律师)

浅议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作用

作者:龙颖琼

来源:《商情》2013年第09期

【摘要】在刑事诉讼中,律师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非常关键,它可以证明当事人无

罪、罪轻或者减轻当事人的罪行或者刑罚。本文作者将通过论述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

存在的一些困难与现状,寻出解决这些难题的可行的办法或建议。

【关键字】刑事诉讼;法律援助;作用

伴随着人类社会文明不断前进的脚步,刑事诉讼制度经历了一个由野蛮、专制的诉讼模

式,逐渐向文明、民主的诉讼模式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比较明显的特征就是,律师在

刑事诉讼中的援助的程度越来越广,它在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同时,更进一步地体现出了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一、当事人获得律师的法律援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律师的法律地位在侦查阶段没有得到明确的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

之日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诉和控告,并可以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但

是这里对于律师的诉讼地位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相反,从《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委托辩护人这点来看,《刑事诉讼法》第96条

所做的规定中律师还不是辩护人,不能行使辩护权的职能。

(二)辩护律师的会见权的名不符实

2007年新修订的《律师法》第33条明确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

听。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许多难题,例如,侦查机关会借口案件涉嫌国家机密而拒绝律师

的会见,或对会见做出时间或其他方面的限制等不合法的诉讼行为等等。我国的侦查机关工作

人员一般都会站在距离犯罪嫌疑人不远的地方进行监听,并时不时地对犯罪嫌疑人在与律师沟

通谈话的过程中所说的一些“不该说的话”大声呵责,这给律师的取证或者说了解情况带来非常

大的困难,而让犯罪嫌疑人秘密会见律师的权利更是根本无法得到真正的实现。

(三)过于严格的调查取证权制度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37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在侦查阶段中,律师的调查取

证应遵循“两个同意,一个许可”的原则,即,不但要经检察机关或法院的许可,还要经被害人

和其提供证人的同意。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赋予当事人或其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是积极

行使辩护权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侦查机关对于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查明案件事


本文发布于:2022-07-30 20:41: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4789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