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专业律师办案能力评价指标及计分标准
一、劳动法律师业务和承办律师的界定
本标准所称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是指律师作为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
的代理人,参加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一审、二审程序,或代理劳动争
议案件审判监督程序。律师作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行政部门的
代理人,代理与劳动行政管理事务有关的行政案件计入劳动争议案件。
律师担任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调解员,履职办理案件的,计入劳动争
议案件,且计分标准相同。
本标准所称劳动争议非诉讼法律服务,是指律师为用人单位或工会
提供常年劳动法律顾问服务、劳动法律专项法律服务(如规模性裁员、
企业规章制度制订、劳动用工风险梳理、劳动用工方案设计、集体合同
谈判等法律服务)等非仲裁、诉讼服务。
本标准所称承办律师,是指以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和常年
或者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载明的服务律师为准,其中,非诉讼案件还需提
交所在律师事务所向客户开具的收费发票存根。
二、办案能力评价指标及计分标准
(一)劳动争议案件
1.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一审、二审、审判监督程序分
别计分,每起案件每个程序计3分。
2.代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十人以上,有共同请求)的,每个案件
第一个程序计10分,每增加一个当事人,增加1分,但每个程序合计
得分不超过15分;每增加一个程序,计5分。代理用人单位的,以案
件涉及的劳动者人数计分,计分规则同前。
3.代理因集体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的,每起案件计10
分。
4.代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被省级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会、律师协会等选为典型案例、示范案例、公报案例,或经中央电视台
等国家级媒体报道的,每起案件每个程序增加2分。代理的劳动争议案
件成为公报案例、示范案例,或者入选司法部案例库的,
每起案件每个程序增加3分。
5.代理涉外劳动争议案件的,每起案件每个程序增加1分;集体涉
外劳动争议案件计分规则同木条第2款。涉外劳动争议案件是指劳动争
议案件中劳动者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除外)的案件。
6.代理单一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诉讼请求金额超过100万元或仲裁/
诉讼请求超过5项的,每起案件每个程序增加1分。
7.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取得完全胜诉的,每起案件每个程序增加2分;
部分胜诉的案件,每起案件每个程序增加1分。完全胜诉的案件是指驳
回对方全部请求或支持木方全部请求,包含支持本方全部请求但支持金
额与请求金额单项调整在20%以内的情形,案件结果以代理律师参与的
最后一个程序裁判的结果为准。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
生效调解书结案的案件,每起案件当次程序增加2分。
(二)非诉讼劳动法律服务
1.担任用人单位劳动法专业法律顾问的,按照用人单位的不同类
型计分:
(1)为工会、用人单位提供常年劳动法专业法律顾问服务的,每
服务一个单位每年计5分;律师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中包扌舌常年劳动
法律顾问服务的,该项不计分。
(2)为上市公司总部(包括上海、深圳主板上市企业、香港及境
外交易机构上市企业,不含分支机构或境内投资企业)提供常年劳
动法专业法律顾问服务的,每服务一个单位每年计6分。
(3)为中国五百强企业(含分支机构或境内投资企业,以服务年
度公布结果为准)提供常年劳动法专业法律顾问服务的,每服务一个单
位每年计6分。
(4)为福布斯世界五百强企业(含分支机构或境内投资企业,以
服务年度公布结果为准)提供常年劳动法专业法律顾问服务的,每服务
一个单位每年计8分。
担任劳动法专业法律顾问不满1年,超过6个月的,按1年计分;
不满6个月的,按1年减半计分。持续担任用人单位劳动法专业常年法
律顾问的,在基础分值上每满一年加1分,但以3年为限。
2.参加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的,每参加一起计5分。
3.为用人单位提供规模性裁员、企业员工分流安置(一次性裁员或
安置人数超过20人)法律服务的,50人以下(不含)的计6分,50人
(含)至100人以下(不含)的,计8分;100人(含)至300人(不
含)的计10分,300人以上(含)的计12分。
4.为用人单位提供规章制度制订、劳动用工风险梳理、劳动用工方
案设计、劳动法律事项调查等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每件计5分,每用人
单位每年度合计总分不超过20分;服务对象为本条第1第(2)-(4)
项所列用人单位的,每件增加1分,每用人单位每年度合计总分不超过
24分。
本文发布于:2022-07-30 19:07: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4776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