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开学典礼上的致辞
赵晓力
2010年9月16日
开学典礼是我们法学院少见的“贤毕至、少长咸集”的日子,是名副其实的“大日子”。
我们清华法学院教师典礼致辞的顺序是按照姓氏拼音为序的,轮到Z很不容易。所以今天
我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就我这些年的一些观察、试验和思考,给诸位即将在明理楼开始
自己一年、两年、三年、四年人生生涯的新生同学一些“建议”。这些话以前我在课堂上或者
在办公室里,都零零碎碎地说过,今天在这个场合说,可能有些刺耳和不合时宜。好在我的
目的只是抛砖引玉,希望能引起各位同学和老师的讨论——尤其是BBS上的那种讨论——
所以刺激点就刺激点吧。
现在清华法学院和各大法学院的学制设置都一样,其复杂程度赶英超美。有法学硕士、
博士,有法律硕士,有法学本科,还有国际LL.M项目学生。以下我的“建议”也针对不同的
学生。
一
对法学硕士和博士,我的建议是,一定要做好自己的毕业论文。原因很简单,法学硕士
和博士研究生,不论你修了多少课,读了多少书,思考了多少问题,你毕业之后,唯一拿得
出手的就是这本毕业论文。
这些年来无论参加本校的论文答辩,还是做其他学校的校外评审,我突出的感觉是,我
看到的毕业论文,特别差的没有了,特别好的凤毛麟角,大量的论文的评价就是两个字:平
庸。
看多了,我发现很多论文都和一个庞大的数据库有密切的关系:中国期刊网。它们的命
题从哪儿来?中国期刊网;它们的资料从那儿来?中国期刊网;然后它最好的归宿也是:中
国期刊网。
这样的文章,借用斯拉法《用商品生产商品》那本书的名字,叫做“用论文生产论文”。
生产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物理方式”,就是拷贝、粘贴,这个比较低级,估计以后会越来
越少,还有一种比较高明,是“化学方式”,跟收废旧塑料生产再生塑料差不多,产品绝对符
合学术规范,但你看这些文章的时候,扑面而来一股再生塑料的气味。
不过,我要马上申明,用“文献生产文献”是现代学术工业的常规,并不是我们的发明。
北大的林毅夫教授,现在担任世界银行负责发展经济学的副行长,十几年前在课堂上曾经对
我们说,他当年从芝加哥大学毕业回国的时候,他的同学都劝他不要走,说你回到中国大陆,
看不到最新的文献,你怎么题目,你怎么做研究?林毅夫说,中国大陆是看不到最新的美
国经济学刊上的文章,但中国1980年代农业的大幅度增长,在经济学上还没有得到解释,
解释这个问题,就是文章的好题目啊。果然,回国后5年,他解释这个谜题的文章“中国的
农村改革和农业增长”,就发表在《美国经济评论》上。而他的那些美国同学,恐怕还在做
用“文献生产文献”的工作。
让人悲哀的是,现代学术工业界,和其他现代工业界其实没有什么大不同,每个领域里
创造性的头脑就那么几个,其他大量的从业者都是模仿者,或者是拾缺补漏者。我想每个导
师其实都希望,自己的学生去做那些创造性的工作;但是,如果你做不到,你起码要跟你们
领域中那些最具有独创性的头脑近些,更近些,而不要满足于在产业链的末尾,仅仅做一些
“山寨的山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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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对法律硕士,我的建议是,不论我这篇致辞把你们放在什么地方,也不论清华把你们放
在什么地方——是在北京的五道口旁边,还是在深圳的野生动物园旁边,关键是你们自己要
把自己放在一个别人难以替代的位置上。在我看来,这个位置就是:中国新的法律职业的开
拓者。
总体上,我们法学院现在的课程设置是仍然是以诉讼和法庭为中心的。然而,一个明显
的事实是,现在律师业利润最丰厚的一块并不是诉讼,而是非诉讼业务。公司法务以及政府
法务,工作的中心早已不是围绕应付诉讼而展开,而是贯穿公司业务和政府行政的整个过程。
所以,我对法律硕士的建议是,把那些围绕法院和诉讼产生的无数概念、原理、特征的研究
留给别人,你们另辟蹊径。
你们有你们的优势。这些年到深圳上课,我尝试过上比较学术性的比如《美国宪法专题》,
和具有通识教育性质的《法律与文学》,前者效果差强人意,后者完全失败。但我发现,我
套在《法理学》里讲授《网络法》非常成功。很多具有计算机科学背景的学生能够非常迅速
地在“代码级”理解比如“珊瑚虫QQ”案的争议核心,并写出文章在《互联网法律通讯》上发
表,用两个月的功夫就达到这个领域的前沿。许多同学是厌恶自己原来的专业选择来读法律
硕士的,对这些同学,我的建议是,无需放弃自己原来的专业,而要努力寻原来的专业与
法律科学的结合点,这些结合点就是你们的优势,也是一系列崭新的法律职业的起点。
让自己成为中国新的法律职业的开拓者,你们才能彻底摆脱那种于连式的自卑,而树立
起一种有严格理由的自信。我多次建议,法律硕士们在深圳办的那本《南山法苑》最好改名,
“南山”这两个字太普通啦,最好改成《清华法律职业评论》,或者干脆就叫《中国法律职业
评论》。赶紧的,不要被北大或者别的学校抢了。
三
对本科生,我的建议是,要学会在教材这种有组织的知识形式之外,建构有组织的知识
的能力。这句话有些拗口,举个例子你们就明白啦。
前些年,每一年的暑假,我都参加了王晨光老师组织的“赤脚律师”项目,和我们的同学
一起到河北邯郸、甘肃酒泉、广西钦州等地培训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人员。工作的方
式是由同学们给这些人员上课,包括农村常用的婚姻继承、承包合同、相邻关系、青少年违
法犯罪等等,讲完课之后是案例讨论。我们这些同学讲课都很好,一板一眼,条理清楚,一
看就是科班出身。但一到案例讨论环节多多少少都有些慌。因为这些基层工作人员经常会拿
出一些他们遇到的真实发生的案子向我们同学请教。平心而论,那些案子都不是多么复杂难
缠的案子。有一次我记不清是在酒泉还是邯郸,我们的同学被一个案子难住了,最后还是王
晨光老师出面解了围。
清华法学院特别注重实践教学,我们的陈建民老师常年开设法律诊所课程,这是许多法
学院都没有的。在这些实践环节接触的法律问题,和你们在课堂和课本上接触到的法律问题,
有一个巨大的不同,那就是,前者是没有经过整理的,有时难以归类,甚至无以名之。
本科生一年级同学,你们迄今为止接受的小学和中学教育,你们获得的大部分知识,都
是经过别人整理的。从今天开始,你们恐怕要培养自己从原始材料开始学习的能力。
前些天我们刚刚送别了何美欢老师。如果你看何老师《普通法精要》课程的阅读材料,
你会发现,她选取的案例材料,比美国法学院那种CasesandMaterials教科书里的还要原始,
但却更接近一个执业律师工作的常态。何老师这些做有她的理由。1992-1993期间,何老师
参加为内地国有企业在香港H股上市搭建法律框架的工作,而当时,内地连《公司法》和
《证券法》都没有。何老师他们当年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原始的,没有先例可循的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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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们终于从一片混沌中创造了秩序。(参见何美欢:“法律的制定:从参与制定H股法律
框架的经验说起”,《清华法学》,第二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在9月11日的何老师
的追思会上,中国证监会的李小雪先生说,当年在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过程中创造的先例,
直接影响了以后内地企业在纽约和新加坡的上市,甚至上海证券市场的建设也得益于此。我
想何老师后来到清华来开这门《普通法精要》,要培养和传授的,就是做这种创造性的法律
工作的能力。
学习理论法学也是一样。我这学期教授的《西方法律思想史》和《法律与文学》,都采
取直接阅读经典文本的方式。这种方式,要求学生在上课前和课后,都要投入较多的时间阅
读、思考、讨论、写作。我说,已经选了6门或者6们以上其他课的同学,就不要选我这门
课了。因为一周有7天,你休息一天,其他6天,你至少要为一门课投入一天时间吧。有个
同学说,“请让我实话实说,【我选的课】超过6门,一共10门,但我一定在您的课上用功
的。在清华很难不选超过6门课,否则就不能符合培训方案的要求,就不能毕业。我相信只
有在大四下的时候才有机会选择少于6门。学生们也不想这样,但是制度使然。”我看了一
下这位同学的培养方案,总学分要求171,刨去实践课程和实习9学分,毕业论文15学分,
需要修课获得的学分是147分。平均在4年8个学期,每学期要修18个学分多一点,如果
都是3个学分的课,每学期选6门倒也刚好够。但是现在就业压力这么大,如果四年级最后
一个学期要实习、工作、写论文,本科4年按7个学期算,每学期平均要修21个学分,
如果是3分的课就是7门。还听说有同学希望把第四年彻底腾出来,用于考研、出国、工
作,那她或他就得每学期修24个多学分,按3分一门课算,就是8门。
这位同学一学期选10门的确有些夸张,也许他是自加压力。但是否我们的学分的确订
得太满,让学生像各地方政府追求GDP一样追求学分,追求学分绩,而不问这些GDP,这
些学分和学分绩里有多少水分?我们能不能把学分的要求降下来,让求知欲最旺盛的本科生
真正进入一种内涵式的注重质量的、而非外延式的注重数量学习?这,需要大家一起来讨论。
(另外,廖莹老师刚才介绍我办公室每周一次的读书班。其实我已经决定,本学期暂停
延续14年之久的读书班。读书班本质上属于私塾。如果我们能把办私塾的力气用于正式课
程,那还要私塾干什么呢?)
对于国际的LL.M项目的学生,我没有和你们接触的经验,只有一句话旁观者的话供你
们参考:用英语学中国法恐怕不是长久之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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