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税法研究方向
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方向注重为税法实务部门,包括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税务
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的高级税法专业人才,重视学生法
律与财政税收等经济学的双重知识构架的形成,并重视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授和税法职业技
术操作的双重培训,以具有较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并能够在实践中熟练运用法律、税
收和会计解决涉税问题的高级税法专业人才。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要求参与本计划的法律
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法律硕士一般学习计划的基础上,修完本方向所要求的专业必修课和专
业高级课程,参加本方向要求的社会实践任务,并能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之下完成毕业论
文。
二、课程设计
(一)法学基础理论和研究生公共课程(共32学分)
课程
政治
英语
法学理论
民法总论
刑法总论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法
国际法
经济法
宪法
总计
课时
48
64
64
48
48
48
32
32
32
学分
2
4
3
4
4
3
3
3
2
2
2
32
备注
注:以上课程应该在第一学年完成
(二)专业必选课程(共13学分)
课程
民法分论
课时
64
学分
4
备注
1/5
企业法与公司法
财税法专题
金融法与证券法
总计
48
48
48
3
3
3
13
注:以上课程应该在第二学年完成。
(三)专业高级课程(共10学分)
课程
财务与会计(含审计)
国际税法与税收筹划专题
税法前沿与税法案例专题
总计
关于专业高级课程的有关说明:
1.财务与会计(含审计):48学时,3学分
本课程的设置目的:企业的财务和会计是与税收直接相关的。本课程的设置,即
在于使学生对企业的财务、会计的相关内容加以全面了解,以便在分析企业各项财务
会计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税务的处理和安排。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财务与会计是注册税
务师考试不可或缺的内容。
内容简介:本课程侧重于介绍财务与会计的基本知识,主要介绍与税收缴纳和征
收直接相关的财务知识,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投资、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流动负债及长期负债、利润和利润
分配、外币业务、债务重组、财务报表、审计制度、税收财务和会计处理、税收审计
等。
师资来源:本院教师:刘燕,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
研究员。
也可从经济学院或光华管理学院以及外校聘请授课教授。同时,可邀请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税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税务系统、法院系统的经验丰富的实务界人
士作专题讲座。
教学方式:将课堂授课、讨论交流、模拟实习、参与课题、基地实践有机地结合
起来,形成了“课堂讲授-模拟实验-社会调研”相结合的财务与会计课程教学模式。
同时注意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整理财务与会计多媒体课件,运用相关的教学、科研软
件系统及时传授课程最新动态和研究成果。
课时
48
64
48
学分
3
4
3
10
备注
2/5
考核方式:期中上交学习心得,期末闭卷考试;并结合讨论课表现最终确定成绩。
参考书目:
刘燕:《会计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刘学华:《会计学原理》,上海立信出版社2003年版。
李荔,田祥宇:《财务会计学》,中国市场出版社。
2.国际税法与税收筹划专题:64学时,4学分
本课程设置的目的:通过对税收筹划及税务代理基本原理和技巧的介绍,使学生
能够与现实的经济生活的需要,尤其是企业的经营管理相结合,灵活运用税法的具体
规定,进行合理的税收安排。
内容简介:本课程侧重于介绍国际税法原理、税收管辖权、国际双重征税规制、
国际逃税与避税规制、国际税收协调、各国税制的比较和借鉴以及税收筹划的基本原
理、税收操作思路、税收筹划的法学原理、税收筹划策略、技巧与方法、企业经营与
税收筹划、企业综合税收筹划实例分析、国际领域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中的财税与会
计差异、税收筹划的协调与控制、税务代理原理分析、税务代理法律关系、税务代理
制度。
师资来源:本院教师:(1)刘剑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2)张守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此外,
可考虑邀请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税务系统、法院系统的
经验丰富的实务界人士作专题讲座。可外聘从事多年税务工作的税务师或会计师主持
课程。
教学方式:注重实践技巧的培养,课堂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通过与税务师事
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使学生接触税收筹划的实践。并可考虑设置案例演习课
程。
考核方式:期末闭卷考试,但是期中需要提交与税收的筹划安排有关的项目投资
计划书或者法律意见书作为中期论文。
参考书目:
唐腾翔:《税务筹划》,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
高金平:《新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张中秀:《纳税筹划》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年版。
方卫平:《税收筹划》,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盖地《税收筹划》,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张延波:《税收与企业财务决策》中国商业出版社1994年版。
苏春林《纳税筹划》,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5
4.税法前沿与税法案例专题:48学时,3学分
本课程设置的目的:主要在于让学生掌握与当前税法实践领域中的热点问题相关
的基础知识和职业操作技能;对学生加以税收实务的职业技术培训,通过专题性的讲
授,培养学生对税法的运用思维和技术。通过对经典案例的分析和讨论,使学生对税
法的规则的掌握更加明确具体。
内容简介:本课程主要讲授当前税法的前沿问题,通过实践操作分析具体的税法运用
规则,包括税法基础理论、税法总论前沿问题、税法总论中的争讼实例分析、税法分论前
沿问题、税法分论中的争讼实例分析、税收征管中的诉讼实例分析、税法争
师资来源:本院教师:(1)刘剑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
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2)张守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3)张智
勇,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此外,可考虑邀请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税务系统、法院系统的经验丰富的实
务界人士作专题讲座。
教学方式:注意与一般的税收经济学相区别,在讲授时注重税法独特思维和视角
的分析和讲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设案例课程,通过现实的案例分析达到良
好的教学效果。其次,将学生分组讨论,通过对案例的不同角度的分析考察和讨论,
实现对税法规定的全面理解,并要求针对每个案例提交报告。
考核方式:年度论文为主,但是期中需要上交一个案例分析方面的论文,而且必
须是实践中实际发生的案例。
参考书目:
刘剑文主编:《财税法案例与法理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
李金龙主编:《税收案例评析》,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孙书润等:《税务争讼案件与法理评析》,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年版。
刘世春:《偷税与反偷税最新案例》,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2年版。
徐孟洲、谭立:《税法教程》(附典型案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张中秀主编:《纳税筹划案例点评》,企业管理出版社2000年版。
熊思浩:《反倾销案例》,经济日报出版社2000年版。
王力等:《偷税诡道与反偷税谋略》,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
三、其他培训方式
(一)研究课题与项目:本中心已经并且还将承担各级政府、企业等委托的研究课题
和项目。本中心会吸收学员参与这些课题与项目。
(二)组织研讨会
(三)提供实习机会
(四)可考虑与外国著名法学院进行合作,如欧洲国际税法硕士项目,共同培养财税
4/5
法方向法律硕士。具体方案待议。
四、社会实践
要求学生在税务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企业完成累计三个月的与税
法直接相关的社会实践,并提交一篇由实习指导老师审阅签字的字数为4000字左右
的实习报告,以及实习鉴定。
五、中心聘请顾问作为法律硕士的指导教师
中心已经并将继续聘请一些专业人士(包括税务师、会计师和国家部门的工作人
员)为中心的顾问,他们将承担起指导财税法方向法律硕士的任务。
六、毕业设计(学位论文)
学生应完成与税法实践操作相关的毕业设计或完成相关的论文。
七、授予证书
完成学习计划的所有学员都将获得法学院签发的税法方向法律硕士的专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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