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判断题库及答案(共120题)

更新时间:2024-11-02 21:26:21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0日发
(作者:长春网警)

2021年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判

断题库及答案(共120题)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行政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

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是处理每个行政处罚案

件的必经程序。(√)

3、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不能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各

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5、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都可以自

己强制执行。(×)

6、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

7、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两次的行政处罚。(√)

8、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9、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行政处罚。(√)

10、执法人员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

政机关备案。(√)

11、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

请撤诉的,法院应当根据自愿原则,裁定准许。(×)

1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

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

案件。(√)

13、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规范性文

件不合法的,正确的处理方法为,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

的依据,并向指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14、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的情况予以公告,但法院无权向被告的

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处分的司法建

议。(×)

15、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至日起七日内,将起诉状副本

发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

提出答辩状。(×)

16、行政机关制发的文件,凡是带有行政处罚内容的,

都应向社会公开。(√)

17、监察局给某公务员行政记过处分属于行政处罚。

(×)

18、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9、统一着装的执法人员执法时可以不出示行政执法证

件。(×)

20、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应当当场做出处罚决定。(×)

21、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符合立法目的,采取

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取多种

方式实现行政目的,应当选择最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方式。(√)

22、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文件、

档案,经行政机关批准允许查阅、摘录、复制。(×)

23、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经同级政府批准,可以将

受委托的行政职权再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

(×)

2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部门规范性文件。(×)

25、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

制等事项,不得违法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

法权利,但可适当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26、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省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

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设立的集中行使

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

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7、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因当事人、利害关

系人提出异议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理。(√)

28、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合法手段,客观、

全面地收集证据,可以仅收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

29、行政合同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其他行政机关

批准或者会同办理的,经批准或者会同办理后,行政合同方

能生效。(√)

30、行政决定的部分内容被确认无效的,不影响其他内

容的效力。但是确认部分内容无效后行政决定不能成立的,

行政决定全部无效。(√)

3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行为取得的正当权益

受法律保护。(√)

32、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

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33、行政决定因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必须撤销或

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因此遭受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3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定期限或者承

诺期限,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35、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应当以其隶属的

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决定,并由该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

任。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6、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37、因行政协助发生争议的,由请求机关与协助机关共

同决定。(×)

38、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提出行政管理的意见和

建议,行政机关应提供必要条件,采纳其合理意见和建议。

(√)

39、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受法

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

执行公务,不得违法干预行政执法。(√)

40、联合执法中的行政执法决定,由参加联合执法的行

政执法人员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41、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涉嫌犯罪的案件,

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2、行政执法程序只能由行政机关依职权启动。(×)

4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启动行政执法程序,

其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当场不

予受理,并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44、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受理申请,应当出具注明日期

的书面凭证,但不需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

4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不定期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执

行情况组织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46、当事人有权提出调查证据的申请。行政机关不受理

的,应当口头说明理由,无需记录在卷。(×)

47、行政机关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只有当事人和利害关

系人可以申请旁听。(×)

48、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符合条件的,行政机

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

内组织听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

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49、听证主持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

经政府法制机构统一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50、法律、法规、规章对对行政执法程序没有规定办理

期限的,应当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51、行政执法程序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启动,

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45日内办结;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上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

准,可以延长15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52、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或者承诺期限内,非因法定理

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未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的,属于不履行法

定职责。(√)

5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接受、听从、配合行政

指导;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实施行政指导。(×)

54、行政机关审理行政裁决案件,应当由1名以上工作

人员办理。(×)

5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取得行政给付的,行政机关应当撤销,予以追回。(√)

56、行政机关收到行政调解申请后,应当告知被申请人,

并组织调解。(×)

57、追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责任的形式有行政处理

和处分,两者可以合并适用。(√)

58、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由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

监察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决定。(×)

59、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在法定

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对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

规则等行政公文。(×)

60、规范性文件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的义务。(×)

61、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存在涉外事项时,应当事先

请示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6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提议制定规范性文件。

(√)

63、未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的规范

性文件无效。(√)

64、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乡

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经登记、编制登记号后,不再另

行报送备案。(√)

65、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66、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可

以向制定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口头审查申

请。(×)

67、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68、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决策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69、政府行政首长代表本级政府对重大行政事项行使决

策权。(√)

70、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应当记录重大行政决策

方案的讨论情况及决定,对不同意见应当载明。(√)

71、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县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相关行

政机关联合执法。(√)

72、行政机关依职权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应当由行政执

法人员填写审批表,报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7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只能

采取书面形式。(×)

74、行政机关不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启动

行政执法程序申请,应当将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75、因调查事实、收集证据确需勘查现场的,行政机关

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到场。(√)

76、应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应出示

行政执法证件,说明调查事项和依据,否则当事人或者有关

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和提供证据。(×)

77、调查取证应当制作笔录,由行政执法人员、当事人

或者其代理人、见证人签字;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见证人

不签字的,不具有证据效力。(×)

78、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符合立法目的,采取

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取多种

方式实现行政目的,应当选择最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方式。(√)

79、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经同级政府批准,可以将

受委托的行政职权再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

(×)

80、议事协调机构、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和部门内

设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81、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

制等事项,不得违法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

法权利,但可适当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82、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省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

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设立的集中行使

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

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83、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因当事人、利害关

系人提出异议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理。(√)

84、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合法手段,客观、

全面地收集证据,可以仅收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

85、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种类有责令期限整改、责令

道歉、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黄牌警告等。(×)

8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一般只审查行政行为的

合法性。(√)

87、行政机关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88、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

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89、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90、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

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91、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

案的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92、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不得进行调解,

但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

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93、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

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94、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

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95、人民法院原则上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

裁定书,供公众查阅。(√)

9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一律应当公开进行。(×)

97、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一律不

公开审理。(×)

98、行政诉讼案件一律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9、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履行

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从期满之日起,

对该行政机关处以五十元至一百元的。(×)

100、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

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101、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出庭应诉,也可以委托行

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10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

理的案件以及对国务院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

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103、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自行

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104、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

105、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

的证据不成立的,被告可以免除相应的举证责任。(×)

10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

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7、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

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

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

辖的,可以再次自行移送。(×)

108、经复议的案件,行政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

只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109、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

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

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

1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

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

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只能由第三人主动申请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无权主动通知其参加诉讼。(×)

111、在行政诉讼中,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

复制本案有关材料,但无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

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112、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

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可改由原告进行举

证。(×)

113、根据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制度,原告可以提

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但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

即可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114、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法院在公正审理的基础

上可以向被告调取其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11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

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

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

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6、除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

限的情形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耽误起诉期限的,在

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但是否准许应由人

民法院决定。(√)

117、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案

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118、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当事人对停止

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119、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这是行政诉

讼的法定原则,不存在任何例外规定。(×)

120、在涉及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

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

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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