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环境保护法》五项细则出笼
排污者有五种行为之一,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地方环保部门可以依据什么判定按日计罚?什么情况下可以实施查封扣
押或限产停产等执法行为?《第一财经日报》记者1月4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针对这些困惑,环保部
今天发布五项细则,以规范上述执法行为。
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新环保法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环保部今天公布的五项细则包括: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本报记者近期在山东、河北等地采访时,就有当地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担心,新《环保法》缺乏操
作细则,如何确定实施某项具体的处罚行为,看法不一。比如,排污企业具备了哪些条件后,可以实施
按日计罚?企业的什么行为属于“拒不改正”等等。
一、《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
《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规定,排污者有五种行为之一,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这五种行为包括:
1.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2.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
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3.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
4.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的;
5.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
《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明确,排污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拒不改正: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发现仍在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2.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复查的。
二、《实施查封、扣押办法》
《实施查封、扣押办法》规定,排污者有六种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查封、扣押:
这六种行为包括,
1.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等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2.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
4.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
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5.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未按照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排放污染物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排污行为。
对于扣押期间设施、设备的保管费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规定,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承担;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三、《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
新环保法出台之前,环保部门无权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限产、停业,只能报请地方政府批准。
《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规定,排污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日最高允许排
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措施。
依照《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的规定,以往媒体所报道的排污企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超过污染
物排放标准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污
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等行为,都会被环保部门实施限产停产处罚。
四、《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环境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前提。”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兼中国上市公
司环境社会责任调查活动办公室主任成亚威对本报记者说。《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该办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公开企业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否则将处三万元以下
,并予以公告。
五、《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规定,对于连续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严重后
果的地区,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约谈下级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
将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本文发布于:2022-07-30 08:16: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4665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