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企业办安全管
理制度(汇编)
金象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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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内容
序号章条款号页次
前后
批准人批准日期
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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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融入
制度
生产规章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内容文件编号页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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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2“三同时”管理制度
13设备安全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
14设备验收、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6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7风险隐患识别、评价、控制管理制度
18操作牌管理制度
19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20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21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22变更管理制度
2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4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5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6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7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8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29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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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发[2004]2号)要求,提升公司规范化管理的整体水平,规范安全生产的全过
程活动,实现本质安全,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企业安全生
产,特制定本规范。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是XXXX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管理,实
现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将公司历年安全管理工作所形成的规章制度、国家和
地区的行政法规进行整理、消化,形成公司的安全体系文件,既便于公司员工系
统地学习和领会公司的安全方针目标的涵义和要求,又便于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
化管理体系的持续完善。
本标准由XXXX有限公司安全办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安全办。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思路,激励广大员工致
力完成职能职责赋予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构建方向明确,职责清晰,管理科学的安全管理系统,特制定
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常年委外合作单位
三、管理原则
公司安全目标管理依照“以人为本、风险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进行。
四、目标管理流程
4.1目标管理流程:目标制定→目标审核→目标分解、下发→目标实施、考
核→目标评审与修订,如此循环反复、持续改进的动态管理流程。
4.2目标管理流程图
目标管理流程
序
流程
号
1、依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文件、公
1、安全生产领导
司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审报告、管理模
机构、安全办
1目标制定式和现状,召开会议讨论制定公司安全生
2、各部门、车间、
产目标
相关方负责人
2、联合各部门、车间、相关方负责人分安全生产目标
2、公司上年度
生产目标文件
公司年度安全
1、公司签发的
工作内容职责部门支撑文件
解落实其安全生产目标
3、安全办联合各部门、车间、相关方负
责人、制定目标实施计划
1、按目标设立可行性原则对总体目标和
1、安全生产领
2目标审核部门、车间目标及实施计划进行评定和审
导机构
批
评估报告
1、各类《安全
1、安全办组织各部门、车间、相关方签
1、安全办及各部
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目标分解、下发
2、各部门、车间、相关方对安全生产目
负责人
标逐层分解、落实
划
1、按照事故预防为主思路,以注重过程、
以结果为导向原则,按实施计划要求实行1、安全办
4目标实施、考核月度目标执行情况考核
2、及时弥补不足、纠正偏差,确保年度
安全生产目标完成
1、安全生产目标执行发生严重偏差或外
部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向安全领导机构
1、各部门、车间、
提供修订意见
5目标评审、修订
2、按照实际执行情况,依旧评审报告,
2、安全领导机构
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更好的指导安全
生产工作
2、评审报告
相关方负责人
文件
外部条件变更
1、事故报告或
2、其他部门、车
间、相关方负责人
1、考核记录
产目标实施计
门、车间、相关方2、各类安全生
生产责任状》
4.3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与分解
4.3.1公司安全办为安全生产目标拟定责任部门,科长为责任人。每年12中
旬前负责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资料的收集、汇总,协助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召开
会议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最后将目标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并制
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4.3.2安全生产目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符合国家、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要求,并满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
他要求;
b.充分结合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报告;
c.包含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努力和行动,考虑过往事故、事件的影响;
d.可量化和可持续改进;
e.以文件形式进行下发。
4.4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考核
4.4.1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必须确保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可行性,提供人
力、财力、物力及技术支持。
4.4.2安全办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制定实施计划。实施计划
需包括:具有可操作性和适应性的安全管理方法或技术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
任人,完成要求等。
4.4.3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分解后,要通过会议、宣传栏、培训等形式进行
传达,让每一名员工及相关方理解、掌握,促使全员共同提升公司职业健康安全
水平。
4.4.4安全办每月对各部门、车间、相关方的安全行为和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将检查结果汇总后上报总经理形成考核,同时偏离目标的单位进行指
导。
4.5安全生产目标的评审与修订
4.5.1公司每年底由安全办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及考核记录等材
料形成评审报告。
4.5.2发生以下情况后,公司要组织适时的安全生产目标修订或实施计划修
订:
a.公司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包括公司适用的标准变化、政府及公司政策
调整对公司有重大影响时;
b.公司的内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包括组织机构、安全技术、设备装置等发生
重大变更时。
c.安全生产目标执行发生严重偏差,现有安全生产目标不符合公司实际时。
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
产安全事故,确保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
生产条例》及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特
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的任命。
3职责
公司领导小组负责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
4内容与要求
4.1安全机构的设置
4.1.1公司根据自身的状况和需求,设立符合下列要求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均应书面任命,并明确其相应职责。
2)领导小组成员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3)领导小组成员中包括若干名员工代表和专职医护人员或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
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发展方案,形成会议
纪要并由组长签发。会议纪要包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等。
4.1.2成立安全办
1)由公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发文成立安全办,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各车间及有关科室按规定配置安全专(兼)职人员。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的人
员担任,并经安全培训,持安全资格证上岗。
4.2人员的任命
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安全办主任、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专(兼)职安全员
等被任命的人员必须书面任命,接受相关的培训,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
4.3确保所有员工能够清楚员工代表的选择标准和职责。
4.4权限和职责
4.4.1公司在成立各个安全组织机构时,就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
4.4.2公司在任命各位安全管理人员时,同样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使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适宜,明确安全绩效的责任、权力、
义务和利益,确保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可行,特制定本项制度。
二、制定:公司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办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收集整理,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审
核制定,以文件形式发布。
三、沟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讨论稿应下达至各个职能部门、生产车间学习讨
论,交流沟通,提出意见,并由安全办收集提议汇总报送安全领导小组。
四、培训: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在日常的各级安全会议中学习培训。
五、评审:制定完成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适应性
评审和可行性评审,每年年底还要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实施情况和相应政策的变
化进行评审。
六、修订及考核:每年年底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个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的落实情况予以考核(满分100分,各项取平均值,若发生责任事故则为不及格),
各部门对所属员工进行考核并提出意见,汇总后交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
进行修订。
七、各部门及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建立健全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
(2)按“五同时”的要求,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及
时解决处理不安全事故隐患和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
(3)负责组织、督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和的制定修订,建
立。
(4)对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要按“三同时”的原则进行
监督、检查和验收。
(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对安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和防暑降温清凉饮料的
发放标准,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力和利益。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7)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落实工作。
(8)负责配置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
安全管理网络。
(9)负责组织伤亡事故的紧急抢救、保护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
扩大,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调查分析工作。
2.专职副总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主抓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管理工
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全面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领导安全生产管理
部门,认真执行“五同时”制度。
(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
全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实施。
(4)经常部署、检查、督促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状态,定期
组织安全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
和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对难以解决处理的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相应安全
可靠的应急防护措施,并监督贯彻落实。
(5)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原则,在组织指挥或处理生产
事故时,要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严格贯彻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
规程,发现危及人身安全或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指令,不得违
章指挥。
(6)在安排生产工艺程序、电力、能源等工作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需要,
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负指挥失误责任。
(7)负责组织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
(8)发生伤亡事故时,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向上级领导或部门报告,
协助上级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分析,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
者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3.安全办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生的各
类事故负有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常深入现
场检查、落实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予以教育或处
罚。
(3)负责全厂各类检修安全措施的编制和检查监督落实情况,并负责检查
在作业中的执行情况。
(4)负责全厂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和工程主管部门在开工
前编制安全协议书和安全措施,在施工时检查监督。
(5)负责召集安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和厂有关安全文件,认真总结
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
(6)负责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的管理,负责对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对特
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办审操作证等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员工按规定定期检查身体,防止职业病危害,做好劳动保护
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审批和发放工作,负责尘毒、噪音的治理及环保设
施的日常检查等工作。
(8)负责全厂人身事故的管理,在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分析,
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9)对防火及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质及存在剧毒物品等要害岗位管理不
严,造成事故负有责任。
(10)制定要害岗位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对因保卫不到位发生的事故负
责。
(11)负责全厂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四防”工作。
4.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行政管理,对办公室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负责。
(2)管理休息室、浴池、茶炉、厕所等环境卫生。
(3)负责汽车队的行车安全和防火管理,对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负责。
(4)负责外来参观人员的陪同和保证其人身安全工作,应通知安全保卫科
人员带领。
(5)负责休息室及仓库的四防工作。
(6)负责厂容厂貌的修整、绿化和道路清洁畅通。
5.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贯彻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对全厂员工在生
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负有责任。
(2)在组织生产布置任务时,要提出安全措施,对员工反映的安全问题,
要立即调查处理,对事故隐患要及时安排处理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对遇到的紧急
情况,要立即命令停止作业,待险情排除后再继续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如检修、施工项目与生产同时进行或交叉作业时,要
周密安排,要参与工程主管部门的安全措施落实会,并对施工提出安全要求,要
深入现场检查落实情况,在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生产指令,对较大或较危
险的项目,安全措施要报厂分管理领导审批。
(4)因生产科指挥不当造成事故,生产科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5)生产现场发生事故,要迅速做好抢救工作,并通知有关部门和领导进
行处理,汇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6)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考虑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7)在检查各项经济指标完成的同时,要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由于计划指
标不合理发生事故,生产科负有责任。
6.进出口部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经营管理,对进出口部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
育,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负责。
(2)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管理规定等。
(3)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有关经营销售的各项任务,工作要求及指令。
(4)结合本科室特点制定相应的员工培训计划。
(5)对经营业务的相关外来人员,应主动协助安全办做好他们的安全教育
工作,有权制止、批评各类违章现象。
(6)到外单位的经营业务人员,应了解外单位的安全制度,主动配合外单
位的安全宣传教育。
(7)收集、整理科室员工先进事迹,上报公司并建议作出合理表彰。
7.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财务管理,对财务科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负责。
(2)健全财务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或实际需要,按比例提取安全技术措施
经费和其他劳动保护经费,并且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3)负责拨付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所需经费、各岗位员工
劳动防护用品所需经费、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人员的体检和疗养经费、各岗位员
工防暑降温经费。
(4)对财务科所用设备、器材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
隐患。
(5)教育所属员工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
(6)掌握相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负责保护企业现金、票
证、账目等不受损失。
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对这些制度、规程
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三违”行为,遇到重大紧急的不安全
情况时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
(4)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
转工作;
(5)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
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时整改;
(6)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
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度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7)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9.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事故负责。
(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
本部门贯彻执行,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责。
(3)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
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经考核合格才
能准许他们上岗作业。
(5)定期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
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10.部长(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部(科)业务管理工作中的安全工作,对本科室发生的各类事
故负责。
(2)对于本科室负责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项目、技术项目,要落实具体
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定期对本(部)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总结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制定
整改措施。
(4)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到现场协助厂长及相关人员进行救护等工作,
并参加事故分析工作。
11.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领导安全指令,执行安全技术操
作规程。对班组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健康负责,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负责班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的组织学习及遵章守纪的教育,
提高班组成员安全思想意识和整体素养。
(3)熟悉班组生产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等安全技术性能和技术状态,
实行专人维护保养、管理使用。定期对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
即解决处理或采取临时性安全可靠措施,同时报告所属车间。
(4)督促检查班组成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对劳动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具佩戴使用未达标准的,要给予纠正,对不听劝阻者有
权停止其作业。
(5)经常检查作业(工作)环境,现场达到标准要求,成品、半成品、材
料、备品备件各种物料摆放、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6)坚持班前会工作制度,在安排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及
安全注意事项,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认真组织好每周安全活动日的学习,重点传达、学习、贯彻国家安全会议精神和
上级领导讲话及安全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内容具体。
(7)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组织指挥生产作业过程中,当生产与
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有权拒绝或劝阻上级领导违章指挥作业的行为,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
班组作业人员撤离工作现场。
(8)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协助上级有关领导调查分析,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对微伤或险肇事故及严
重违章违纪行为,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9)全面完成上级及车间安排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12.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接受班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因本人违章操作、冒险蛮干所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2)对本岗位所属工器具、吊索具和设备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灯光照
明、各种电气设施要经常检查,加强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有问题
不报告,而发生安全事故,岗位工人承担责任。
(3)作业地点要保持整洁,通道要畅通无阻,不得随意堆放物件。对于比
较危险的工作环境,作业点要认真搞好确认,保证自身和他人安全。
(4)对于直接威胁自身安全的工作任务,有权停止作业,可越级反映。对
于应排除的隐患有权要求上级予以处理。有隐患不报告因而出现事故,岗位工人
承担责任。
(5)有权制止非岗位人员擅自动用本岗位各种设备设施、工器具,如不听
可上报处理。
(6)多人多工种作业时,特别是比较危险的工作,如对本人构成威胁时,
有权撤离现场,并向上级反映,要求采取防范措施。
(7)对本岗位没有安全技术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可拒绝生产和施
工。如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有漏洞,有错误,有权向上级反映,并提出
修改意见。
(8)本班组发生事故、未遂事故时,应积极参加讨论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提出预防措施。
13.科室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在本部门部长(科长)领导下,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
各项任务,工作要求及指令。
(2)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管理规定等。
(3)对违章违纪者,每个职工都有权制止、批评和向上级反映的责任。对
事故责任者,均有如实揭发和证实的义务。
(4)对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安全因素,均有检查、处理的责任和向上级报告
的义务。对种类事故均有救援、报警、保护事故现场和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的
义务。
(5)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隐患不排除,安全措施不落实不
作业。
(6)检查、检修设备人员,在进入现场前,必须同有关管理人员和现场岗
位工人联系,采取必要的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7)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教育培训,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规范安全生产费
用的管理,改善施工作业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
生,稳定安全生产局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3职责
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落实情况。
3.2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建立、汇总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台帐,编制年度安全
生产费用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负责监督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及使用。
3.3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支持,负责按照本规定单独设置安
全生产费用科目,定期归集、汇总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3.4总经理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及使用计划;负责安全生产费用
报销审批。
4流程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主要涉及费用的计划、使用及统计、归集,首先应按安全
生产费用计提总额制定合理的计划,其次按计划及规范流程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在费用使用完后按要求及时做好费用的统计、归集;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主要工
作在项目层面,公司层面主要工作为汇总统计。
5规定和要求
5.1安全生产费用定义:安全生产费用是指项目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
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善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资金。
5.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⑴.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⑵.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⑸.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⑺.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车间、库
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
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
等设施设备。
⑻.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⑼.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⑽.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6检查
6.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支出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检查,工会监督。
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
理办法由公司领导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6.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职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
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
职业康复的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制定本制度。
1、公司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
保险费,为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工伤保险费的上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上缴规定执行。
3、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费。,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
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
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6、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自杀或自残;
3)醉酒或斗殴导致伤亡的;
4)自残或者自杀的;
5)蓄意违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8、职工工伤应当在公司规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
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职工住院工伤的,由公司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执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
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公司按照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
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9、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领导小组确认,可
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10、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
领导小组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
期满后仍需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1、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领导小组确认需要生活护
理的,从工商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
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0%或者30%。
12、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
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
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
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
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
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
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
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原劳动关系,由公司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公司按月发
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60%,
并由公司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公司接触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公司支
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
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
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支付一
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5、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
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
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
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
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
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办公室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
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16、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17、本制度规定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辅助器具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
险基金支付,其他费用暂按原渠道支付。
18、工伤保险基金按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统一筹集,存入银行开
设的工伤保险基金专户,专款专用,公司不得挪用或挤占。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企业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
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他们的安全法规意识,
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二、职责
1.生产部负责对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电、仪各专业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技术标准的确认,并督促有效执行。
2.办公室负责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获取、识别和引用。
三、获取渠道与识别
1.各职能部门通过各级政府、行业协会或团体和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渠
道,及时获取国家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和标准,并进行有效性识别。
2.对所获取的法律法规,应对来源、适用性、适用部门、实施时间进行说明,
并及时呈报公司总工程师确认。
四、评审与更新
1.各职能部门应将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汇总,并按填写清单目录备案。
2.各职能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符合性评审,及时识别和
更新,确保其有效性。
3.所有各种法律法规应遵守相应规定,及时向做作业人员或规定范围的相关
人员宣贯、执行。
4.经评审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予以更新,被替代的法律法规及其
他要求同时作废。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融入制度
1、目的
建立并保持程序,融入获取、识别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职责
2.1安全办负责建立有效途径,便于员工和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
要求的获取。
2.2安全办负责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2.3其他部门负责制定适合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2.4办公室负责将各部门使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汇总下发。
2.5安全办负责建立识别、获取、评审与更新影响安全生产地法律法规与其
他要求的制度。
2.6内部人员可以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2.7各部门遵守、实施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3、要求
3.1公司安全办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各岗位责任制、安全制度、
操作规程,并将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融入其中。
3.2将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分类发放到各个部门、
车间和员工。
3.3按所识别的需求,分时期分阶段的对员工开展有针对性地、分层次、分
类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规定的培训,并进行考核。
3.4设立宣传栏,并在宣传栏内张贴法律法规的知识,以及触犯法律法规的
案例,详细分析案例,让员工从根本上意识到遵守法律法规重要性。
3.5安全办应及时根据更新的法律法规修订责任制、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中
的部门条款,并将新的责任制、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及时发放给员工。
3.6员工要结合自己的岗位特点,尽可能的多掌握与自己相关的法律法规内
容,清楚自己负有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与义务。
生产规章、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一.编制
1.操作规程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技术政
策,推行先进的操作技术和方法,充分利用工时,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搞
好质量标准,确保安全生产。
2.操作规程的编制必须符合行业技术标准和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规定。
3.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
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并且要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
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4.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要规范齐全,符合现场实际情况;要条理清晰,
文字简明,通俗易懂,便于职工学习掌握。
二.评审
操作规程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科、设备管理部门进行评审、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意见,
三.发布
经评审的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由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批
准后发布实施。
四.修订
每年应对生产规章、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时刻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最新
要求保持统一,原有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如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标准不符,应
及时修订评审发布并组织学习培训。
五.使用
操作规程批准生效后,必须向每个职工贯彻本岗位操作规程,贯彻后对每个职工
进行考试,对缺考或考试不及格者要补考,否则不准上岗。在实际生产中,遵章
守纪,严格遵守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与安全绩效的考核紧密联系。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公司安全档案,保存好公司各种重要的或有参考价值的安全管理资
料、文件,发挥档案资料在公司安全管理活动中的支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需要归档保存安全管理资料的部门;
三、职责
1、办公室为公司安全档案的主管部门,为本制度监督执行部门,负责解决
和协调资料归档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办公室档案管理员(下称管理员)负责接收、管理、保存公司安全资料
和档案;
3、员工对公司资料负有保存、整理、归档的责任,并遵守本制度;
4、各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安全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制度,按公司规定及时
办理归档手续,确保有用的资料和档案完整齐全、及时归档上报。
四、运行程序
1、资料、档案归档规定
1.1归档范围
1)原则:凡是公司安全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均
应归档保存。
2)具体范围(不仅限于此):
a)安全检查情况;
b)安全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c)月度、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d)公司内部安全管理信息、制度;
e)公司管理体系文件、通知、规定、公司领导的批示、指令等;
f)外来安全管理的文件和资料(由主管部门经过适用性鉴定);
g)经领导批准,具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2归档时间
a)安全检查情况、整改措施等,在落实后两周内归档;
b)所有安全管理信息与资料,在收到后一周内归档;
c)外来资料(含购买的)和文件:由主管部门决定;
d)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改版后一个月内。
1.3归档要求
1)办公室应尽可能用正本归档,其它部门可用复印件归档;
2)安全资料应分类归档;
2、档案的分类
a)按问题分类;
b)按名称分类;
c)按部门分类;
3、上报程序
a)上报部门负责人;
b)部门负责人上报至办公室,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员统一管理。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形成各类劳动关系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员工、复工人
员、一般人员、外来人员等。
三、职责
3.1安全办对全厂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总负责。
3.2安全办负责实施新工人一级教育、外来人员教育,负责组织全厂每年一
次的员工教育、日常教育。
3.3车间(科室)负责新进员工的二级、三级教育,员工复工、调岗教育和
日常教育。
3.4办公室负责厂级安全教育的组织。
四、新进员工教育
4.1要求
新进员工(包括新工人、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级、
车间(科)级、工段(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4.2厂级安全教育
4.2.1厂级教育(一级),由办公室组织,安全办负责实施,并经考试合格,
由厂办公室分配到车间(科室)。
4.2.2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
生产重要意义,基础安全知识,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
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培训教材:厂《安全教育手
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
4.2.3教育目的及资格要求:了解企业概况、生产特点,认识安全生产的重
要性,了解基本安全规定,初步掌握防毒和防火知识,了解厂安全生产的经验和
教训。培训结束后应通过厂级安全考试。
4.2.4厂级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以讲课、播放幻灯片、现场参观为
主。
4.3车间级安全教育
4.3.1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组织,车间安全员负责实施并经考试
合格,方准分配到班组。
4.3.2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
技术规程、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培训内容
以车间作业指导书为主。
4.3.3教育目的及资格要求:了解车间概况、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工艺流程
及工艺操作方面共同性的安全要求与注意事项;了解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车
间安全生产方面经验和教训。培训结束后应通过车间二级安全教育考试。
4.3.4车间级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以车间技术员讲解和现场参观为
主。
4.4班组级安全教育
4.4.1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
4.4.2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
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主要危险源(点)及预防措施;安全
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4.4.3教育目的及资格要求:了解岗位的任务和作用、生产特点、生产设备
及安全装置;掌握岗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的个人防护用
品、工具、器具的具体使用方法;了解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和教训。
4.4.4班组级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以所在班组长讲解和现场参观为
主,培训结束后应进行笔试答题。考试卷交车间保存。
五、复工、调岗教育
5.1厂内职工岗位调动及离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三级
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成绩记入《安全教育
台帐》。
5.2工伤、产假人员复工后,由厂部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
岗。
六、日常教育
6.1安全办负责制定全厂年度培训计划,各车间负责依照培训计划实施并做
好相关记录。
6.2安全办负责对各车间的培训计划的执行进行检查、监督。
6.3安全办及各车间应充分利用安全活动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板报、
报告、培训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危
害防治教育。
6.4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
安全办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七、外用工教育
外用工教育由施工单位组织,安全办实施,教育内容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
危险因素辨识及防护和安全措施为主。
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8.1全厂特种作业工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8.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的培训由安全办组织协调完成。
九、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9.1由安全办组织到安监部门进行培训,领取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并每年到
地区安监局进行一次复训。
9.2安全办负责建立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档案。
十、安全考核
10.1厂级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
10.2其它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安全办、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
包括:
10.2.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10.2.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2.3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10.2.4本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
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10.2.5所管区域内的危险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10.2.6车间(单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10.2.7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10.3一般员工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
内容包括:
10.3.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10.3.2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
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
10.3.3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10.3.4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10.3.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0.3.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项目“三同时”管理。
三、责任者
安全办、生产部、办公室。
四、程序
4.1“三同时”的定义
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
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
使用。
4.2“三同时”评审
4.2.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
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安全办。
4.2.1.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
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4.2.1.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4.2.1.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4.2.2安全办对生产部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
4.2.3在评审会上由生产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
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4.2.4安全办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
进入项目实施。
4.3新产品开发、试制
4.3.1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
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
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4.3.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
中间体、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
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4.3.3工程项目的分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安全办部按有关规定负责落
实。
4.3.4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全全负责。
4.3.5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卫生、环
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4.4“三同时”的验收
4.4.1施工生产部,负责通知安全办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
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4.4.2验收内容
4.4.2.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
4.4.2.2生产部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
技术标准;
4.4.2.3生产部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4.4.3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生产部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
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
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生
产部针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4.4.4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部安全设施不得投入使用。
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为使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和减少事教育,保障设备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
制订本办管理制度;
一、设备及安全装置定期检查制度:
1.1.机械设备定期检查是促进机械管理,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确保
安全生产有效措施。
1.2.定期检查的内容:
1.2.1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
1.2.2检查管理机构和机务人员配备情况;
1.2.3检查技术培训及各级机务人员素质情况;
1.2.4检查机械技术状况及完好率、利用率情况;
1.2.5检查机械使用、维修、保养、管理情况;
1.2.6检查机械使用维修的经济效果。
1.3.定期检查的组织实施
1.3.1生产部每半年组织一次设备检查,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和操作维修
人员参加,明确检查重点和部位、检查方式,科学地组织分工,做到各负其责。
1.3.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安全检查记录表的形式通报该部门主管,定
人定质限期解决。
1.3.3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后情况提报整改监
督人确认。
1.3.4设备使用部门每月组织一次设备检查,重点检查使用、保养及安全设
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报整改监督人确认。
1.3.5各部门设备管理员必须经常巡视设备使用现场,监督检查设备使用保
养情况,并做好记录和总结,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二、设备及安全装置定期维修制度:
2.1.设备修理应贯彻计划修理与视情修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定期检测,
掌握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避免机械设备带病运行、不坏不修、乱拆乱换或过度
修理现象。
2.2.生产设备由生产部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时间和设备的动力性等要求,
编制设备定期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批准。
2.3.设备的定期维修由生产部根据定期维修计划及生产情况分批进行。
2.4.在进行定期维修时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保证设备维修后有
稳定的技术性能状况,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2.5.管理部修理人员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作业。
2.6.修理过程中控制好质量和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关系,加强维修工艺的
管理,确保维修质量。
2.7.设备修理必须严格执行修理前、修理中、修理后的“三检制度”,严把
修理过程控制关,质量不合格的材料、配件不准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总成不得装
配,修理不合格的设备不能投入使用。
2.8.承修单位应建立“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制度,彻底消除各种隐
患问题。
2.9.管理部电工组对各生产设备建立易损、易耗零件及易损、易耗零件清
单,并对易损、易耗零件建立安全库存。
三、设备及安全装置定期保养制度:
3.1.为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
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
低设备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2设备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定期保养、强
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的关系,不允许只用不养,只修不养。
3.3设备保养坚持推广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的
“十字”作业法,实行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周期及
检查保养项目进行。
3.4设备保养时须执行以下规定:
3.4.1定点:规定保养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3.4.2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3.4.3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3.4.5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的油类质量;
3.4.6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3.5设备保养内容:
3.5.1设备外表的清洁,确认供给电压正常,每日的润滑,每周的润滑,确
认设备运转声正常。
3.5.2设备内部的清洁,设备精度调整,每月、每季、每年的润滑,消耗品
的替换。由设备操作员和课主管共同进行保养工作。
3.6每半年进行一次半年度设备保养,设备分批作保养,在规定的保养时间
内完成设备的内外部保养。具体保养由各课组长视生产状况安排机台设备做先后
顺序保养并执行。
3.7每台设备设立设备保养记录卡,执行设备保养后,须做好运行记录。
3.8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
告和处理。
3.9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时须切断设备电源,并按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维
修作业
3.10保养计划完成后要经过认真检查和验收,并编写有关资料,做到记录
齐全、真实。
设备验收、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一个设备更新验收与报废、调拨的管理制度,以保证使用设备的技
术性能符合生产要求。
范围:
所有设备。
职责:
设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
1.设备的采购、更新、
1.1由使用部门岗位技改工程师或项目经理根据需要提出下一年度固
定资产购置计划,经逐级批准后在预算范围内执行。
1.2设备的选型和设计应符合生产要求,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
1.3压力容器、配电柜、提升设备等需安全监察的设备,订购前必须确
认生产单位有合法有效的制造许可证。并能提供全套质量证明文件,报设
备部门经理审批。
2.设备申购审批
2.1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申报。
2.2购买前由申购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购买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签署
意见后报设备管理部门审阅。2万元以上的设备要有三家的比较资料,20
万以上的要有可行性报告。
2.3设备管理部门将审阅后的申请表交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
管部门审批。
3.验收
由设备管理部门按照设备采购合同和使用说明,对设备的型号、性能
进行检测、试运行,质量合格、各项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予以验收。
若不符合要求,应由设备提供方进行“三包”。
4.设备的报废、拆除
4.1设备的报废条件:
4.1.1因意外事故或灾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结构的严重损坏而无法使用
的设备。
4.1.2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的设备。
4.1.3因生产使用造成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4.1.4机型陈旧,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改造的设备。
4.1.5超过使用年限设备。
4.1.6耗能高,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
4.2报废设备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
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填写申请,经设备主管审查,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备案后方可报废,未经批准的报废设备不得进行处理。
4.4报废设备的拆除:
拆除作业的程序与设备检维修程序相同,应执行作业许可,进行安全教育
交底,涉及到危险物品,应有处置方案。
4.4报废设备的处理:
4.4.1按现存价值整机出售。
4.4.2将设备拆解,转让可利用的零部件。不能利用的部分按原材料或废料
处理。
4.4.3已报废的设备不得在生产、维修部门再用。
4.5更新、改造或报废的设备,其设备档案做相应记录。
5.设备的调拨
5.1设备的调入经设备管理部门鉴定、总经理批准后调入,同时建卡、建档。
5.2调出的设备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调拨单下达后执行,设备档案随
机调出。
6.附近
6.1设备迁移申请表
设备编号
购置原值
使用日期使用年限
名称
净值
迁
出
单
位
负
责
人
意
迁
入
单
位
负
责
人
意
见年月日年月日
见年月日
已用年限
规格型号
设
备
迁
移
原
因
设
备
管
理
部
门
意
见
公
司
分
管
领
导
意
年月日
本表一式四份:迁出、迁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财务科各一份
见年月日
财
务
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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