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务案件管理工作流程
为加强公司法务工作管理,完善法务案件管理流程,提高公
司各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特制定本流程。
1、理顺法务案件管理工作流程
1.1法律工作特殊职能要求法律人员需要相对独立对外开展
工作,团队应进行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日常经济合
同审查以及合同的管理、公司对外行文把关、知识产权的管理、
****公司涉讼案件处理、诉讼文书领取与提交、诉讼卷宗的整理
与归档、外聘律师的联络与沟通等都要职责到人;合同审查做到
严格把关,决不让风险出现在审查环节中,另外所提出的审查意
见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2本流程所指的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仲裁、出具法律意见
书、审核合同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咨询、
出具催告函,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法律知识的宣传培训等诉讼
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1.3本流程贯彻以公司利益为重、责任到人、奖罚分明的原
则。
1.4本流程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和所有项目部,其中案件产
生的具体单位称为责任单位,与案件有关的单位称为相关单位。
1.5公司法务部受总经理的委托,在****的领导下,负责全
公司法律事务的指导、决策、协调和服务工作。公司机关各职能
部门、分公司及所有项目部的法律事务工作,必须在公司法务部
的指导和决策下开展工作,所有的法律事务事宜,不论时间、地
点,都应及时向公司法务部汇报和请示。
2、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
2.1法律纠纷案件是指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或者可能引
起的诉讼、非诉讼、仲裁争议的案件。
2.2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指纠纷产生后,公司采取的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工作程序,包括诉讼程序发生之前的沟通、协
调,诉讼或仲裁的开庭前庭审准备,审理中的证据补充,案件审
理的全过程,直到判(裁)决或调解后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案
件总结。
2.3公司经理办公室和其他职能部门接到法院送达的案件诉
讼材料后,立即转交公司法务部,由公司法务部进行统一安排,
采取相应措施。
2.4公司法务部收到经济纠纷诉讼材料后填写《法律案件登
记表》,立即通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接
纳案件材料,并在接到案件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案件的情
况向公司法务部做出书面汇报,以便于尽快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解
决经济纠纷方案。
2.5事实清楚、没有较大争议或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
的纠纷案件,经公司法务部审核后,由责任单位自行处理,公司
法务部为责任单位出具诉讼所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
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责任单位
应在确保案件真实、帐目清楚的前提下,及时与原告及法院协商,
公司法务部提供指导服务,争取和解,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减
少诉讼费用和违约金等费用的支出。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将处理
结果及时汇报至公司法务部。
2.6事实不清、争议较大或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纠
纷案件,公司法务部直接参与处理案件的审理阶段,与责任单位
共同解决;责任单位须全力配合,积极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
料,详细汇报全面、真实的案情,并派专人与公司法务部联络,
负责经济案件的全过程,相关单位也应积极配合,提供办案所需
资料。
2.7法律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可能达成和解的,其和解方案
或可接受的和解底线,应由案件处理责任人事先以书面形式报公
司法务部审批。
2.8责任单位聘请专业律师处理法律纠纷案件,应事先将委
托合同及费用计算报公司法务部审批。
2.9案件结案后15日内,责任单位具体经办人整理案卷、
编写案件总结报告一并上报公司法务部,由公司法务部移交公司
档案室存档备案。
2.10法律纠纷发生后,因案件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本金、
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及其他开支均由责任单位承担,并计入
具体项目成本。
2.11各基层单位每月应对本单位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填报《法律纠纷案件统计表》,并于下月5日前报送至公司法务
部,报表内容必须真实、数据文字准确、填报完整,报送的案件
要根据每月情况及时更新,不得,瞒报和漏报。
3.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
3.1公司法务部负责对合同订立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如合同条
款风险、安全风险、工期风险、资金风险实行审阅及提示,对签
约和履约存在重大风险的项目实施监控,适时发布《履约风险警
示书》。
3.2项目部对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应制定防范措施,填写
《项目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表》包括: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
与程序;工程停、窝工状况下工效下降的计算方式及损失赔偿范
围;工程停建、缓建,中间停工时退场、现场保护、工程移交、
结算方法和损失赔偿范围;工程进度款拖欠情况下的工期处理;
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延期情况下的工程结算程
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各基层单位负责收集所属项目部《项目法
律风险防范措施表》并于每季度末30日前上报公司法务部。
3.3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范围内证据保留工作的责任
人。对于发函并取得对方签收盖章的书面材料、通过特快专递邮
寄对方的催告函、催款函、采用公正方式送达的证明、建设单位
的付款凭据及与建设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工程款延期偿还的会
议纪要等证据材料各基层单位都要加以保管,为以后出现法律纠
纷提供胜诉的依据。
3.4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应树立债权保护意识,在债权的
诉讼保护时效期间之内,应主动向债务人办理财务对账手续并要
求对方签字盖章确认或发催告函、申请书,以有效维护企业各项
权利。
3.5各基层单位都应当时刻关注债务人的清偿能力,高度重
视公司债权的安全,对于需要通过诉讼才能实现的债权,需及时
主张权利,将对外债权的有关情况上报公司法务部,经公司法务
部仔细分析后报公司分管领导与公司主要领导研究决定,以便争
取主动,实施依法清欠。
3.6对两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由各基层单位确定责任人,积极
清收,防止超过诉讼时效期,丧失诉讼权利。
4.本流程解释权归****公司法务部。
5.本流程自年月日实施。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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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7-29 08:48: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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